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黄字〔20xx〕2号)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以改善村镇面貌为重点,以“全民创业行动”为动力,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村乡风文明,健全乡村治理新机制,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总体目标:按照“循序渐进、扎实推进”的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大发展”,即20XX年要在示范村建设上初见成效,20XX年示范村要率先达标,到20XX年,全县60%以上的村要基本达标(祁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附后),其它未达标村的建设要有明显变化。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农业增加值达2.4亿元(90不变价),年均增长3%;农村劳动力转移50%以上,全县城镇化率达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户用沼气普及率达30%以上;实现村村通油路、通电视、通电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村容整洁;乡村文化教育卫生设施配套、服务体系完善,文体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全面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人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基本原则:建设新农村要遵循“五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坚持科学规划、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投入、部门配合、以城带乡、农民参与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二、建设重点
(4)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努力发展新经济。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突出特色、生态和循环农业的发展,全力组织实施生态茶业富民工程和林业生态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特色养殖等新产业。围绕培育壮大农业优势产业,促进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加快茶、林、菌、药等主导产业基地建设。
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打造“全省绿色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目标,按照“做强龙头、优化机制、延长链条、规模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着力培育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自属式、契约式生产基地。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反哺农民的机制。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现代化,健全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
强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公益职能,放活经营服务。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努力发展节约型、高效型农业。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完善农业主导产业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开发、保护力度,着力培育农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能人大户技术创新,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病险塘库的除险加固,完善水利灌溉配套设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要达90%以上。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全力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做好天然林保护和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草原建设等项目成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做好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全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民俗观光和农家乐旅游等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加快小集镇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5)加快农民知识化进程,努力培育新农民。
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教育救助体系和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积极发展职业、成人教育。推进农村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教育布局,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倡导城镇支援农村、城乡互动的教师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XX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活费。
加强农民科技文化教育。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确保农村劳动力每人每年有一次以上免费技术培训机会,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造就一批“有技术、能创业、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力争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未继续就读的)专业技能培训率达95%以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都能享受一次技能培训。
(6)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新村镇。
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乡村公路、有线电视、电话、信息的“村村通”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加强村级文化室、医疗室和计生服务室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实现互联网进村入户。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快村级道路硬化和河道、村庄的洁化绿化美化,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加快农村“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村庄安全建设和农村消防建设,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积极推进新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村镇及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民按规划拆旧建新、以旧换新,改造住房,推进村庄改造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新村,着力改变我县“有新房,无新村”的现状。
(7)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展示新风貌。
积极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对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和农民自发文体活动的支持,重点支持具有浓厚地方色彩的目莲戏、采茶舞等民间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的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在全县农村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文明的社会风尚。
(8)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努力健全新机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调整理顺乡镇站所的管理体制,形成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林权流转机制,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两减免、三补贴”等减负富民的好政策,严格执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涉农税费的监管力度,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科技服务网络、信息网络、农资供应网络及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为农民提供农业投入品供应、农产品营销、技术信息传递及政策法律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控制体系,增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主要病虫害防治能力。完善气象、人工影响天气和抗旱、排涝、除险服务体系,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规范农村医疗服务,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努力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农村“五保户”供给、特困户救助、灾民救济等制度,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9)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创建好班子。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管理模式,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知识培训工程,提高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积极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服务功能。稳妥有效地化解乡村债务,建立防止发生新债务的监管机制。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一事一议”制度,制定和完善村级事务决策、村干部任期目标管理、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干部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村民直选”制度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干部村民选、大事村民议、财务村民管。建立健全农村纠纷调处、老人赡养及环境治理等村民理事制度,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三、保障措施
(10)做好村镇规划。20XX年6月底以前,各乡镇要按照《村镇规划标准》和各自功能定位的要求,合理制定和修订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20XX年要完成全县所有村级建设规划。规划的编制要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重保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要突出特色,体现徽风徽韵,不搞千篇一律。
(11)抓好典型示范。全力实施市“抓百村促千村”工程,在15个市级示范村的基础上,再确定一批县级示范村。对示范村实行“领导联系、部门帮扶”制度,并从县乡分别抽调一名干部组成驻村指导组,协助村两委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示范村建设上,优先安排示范村建设项目,集中精力办大事,用二到三年时间确保示范村率先达标,为全县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树立榜样。
(12)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XX年县政府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为市、县示范村各配套1万元启动资金。“十一五”期间,每年县财政支农资金的增幅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幅。各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将所有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捆绑,集中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增加农村信用贷款规模。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对小城镇建设、村庄规划、乡村道路勘测设计等只收成本费,国土、房产部门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本级规费减半征收,其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只收工本费,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收费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村级村庄建设规划费用由县乡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13)明确部门职责。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指导土地整理和防治地质灾害;交通部门要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中心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建设规划部门要免费提供尽可能多的住房设计图样供各地选择;卫生、城建、农业部门要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中心村及自然村落的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其它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
(14)广泛宣传发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特别要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增强他们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调动和激发他们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新成效、好经验、好典型,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5)强化目标考核。县委、县政府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重要内容。建立每季通报、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利、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提前达标的示范村,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其它未列入示范村而提前达标村,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
(1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科学规划,精心实施,扎实推进,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县委、县政府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具体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