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和谐政府的行政模式
01-03
谈和谐政府的行政模式
一、必要性
1.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交流使得人们的法律意识,人权意识在不断提高,亟待要求政府改变其行政模式
2.政府以前的全能型行政模式存在的弊端必将为社会的发展所抛弃。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以命令强制要求管理对象无条件服从;机构膨胀人员增多,加剧社会负担加剧纳税人负担;对社会事务干预过多,计划横行,社会缺乏自主发展活力;不讲效率,不负责任,滥用权力,知法犯法,脱离群众,官僚主义使得整个社会对其失去信心,必须要改变这种行政模式,否则矛盾急剧社会动荡。
二、怎么做
1.民主行政 扩大公民参政议政途径,真正做到权为民用。 人民群众切实的了解和参与政府的政务活动 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作出判断
2.法治行政 实行依法治国,完善法律法规,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违法必究 同时加强法制监督,限制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市政府的行为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 切实提高公务员素质,以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加强约束公务员行为
3.服务行政 “公民至上”意识,“公仆意识”,而不是“作威作福的老爷” 提高行政效率,整合行政部门,优化行政资源,杜绝拖拉推诿扯皮现象。 将部分事务交由社会来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作用。
三、意义
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行政开支,减轻了社会负担纳税人负担
民主人权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进一步发展,符合社会历史进步潮流,也是社会和谐建设的应有之意
政治的发展促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社会的发展,为最终实现和谐社会提供了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