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一纪检组长因发放加班补贴审核不严受处分
据南粤清风网 消息,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6月共对30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
为加强警示教育,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鸿生等人因单位违规发放补贴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11月,该院在制定加班补贴发放制度中擅自扩大加班补贴发放范围,在加班补贴发放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乱发滥发加班补贴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津贴补贴制度。林鸿生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负有领导责任;丁悦生作为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组织起草加班补贴制度以及加班情况公示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张展成作为纪检组长对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负有监督责任。
2016年3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林鸿生、丁悦生、张展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展成还被调离岗位,违规发放补贴全部收缴。
韶关市曲江区卫计局原局长涂德发等人因系统内“四风”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4月和11月,该局下属卫生监督所、区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因公款购买购物卡、收受礼金等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同年12月,该局下属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2016年1月,因下属多个单位党政一把手先后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时任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德发和时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伍绍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组织处理,受到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
遂溪县乐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全志成等人因分管工作范围出现系统性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至2014年期间,乐民镇民政部门和所辖2个村委会共13名干部通过虚报自己或亲属为低保户,骗取低保金和救济金共13.9692万元,被依纪依法处理。全志成分管民政工作疏忽管理,镇纪委书记陈梅对党员干部监督不力,致使多名村干部和镇民政部门负责人发生骗取低保金和救济金问题。2016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全志成和陈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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