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休假规定
公司年休假规定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休年假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年休假规定如下: 第一、 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职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
假)。
2、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 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职工在本公司累计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
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安排,要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必须在一个年度内休完,有必要跨年度休假的,必须经过單位主 管同意。若当年度因工作因素未休毕年假,给予一次申请延后休假机会,唯最后截止日期为翌年3月31日,超过此时间界点,仍無法安排公司提供之年休假,則自願放棄公司所提供之年休假。針對未休之年休假,同意並接受公司不再給予任何補償金額。员工本人放弃主张之前剩余年休假之权利。
3、因年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由各部门自行解决。
第五、职工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休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年假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并报给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员工方可正式休假。
第六、员工休假期间,要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
如休假期间遇到重要的事情必须本人处理,休假人接到公司通知后,应尽快回公司处理事务,或者由公司决定是否中断休假。
本人对上述全部内容皆已知晓並且同意
员工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