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重大政策调整
政策变化
从今年起,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中取消所有计划外的报考名额,这将彰显教育公平。
重大调整
乌鲁木齐市今年中考招生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最值得关注的是,从今年开始,各级各类国办普通高中取消计划外招生名额,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将成唯一的招生人数标准。
取消计划外招生 班额定为56人
今年起,乌鲁木齐市取消全市各级各类国办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计划,同时取消计划外招生志愿。招生班额为56人。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双语班毕业生到汉语系高中学校就读,并在高中招生录取时给予政策照顾,同时保证提高民考汉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的录取率。
注意:未经正式录取,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录取编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高中毕业证。
增设民办高中批次 志愿增为三个批次(以下内容要仔细看)
今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报考仍然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志愿。今年志愿批次增加了第三批次的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同时,非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在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前提下,填报志愿和本市户口考生待遇一致。
第一批次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十九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其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决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第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其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决定。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共两个平行志愿。考生和家长应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认真考虑是否填报,一旦填报并根据志愿和成绩录取后,必须到民办学校就读。
非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在乌鲁木齐市有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八个志愿。其中,第一批次可填报原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十九所学校,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第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国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四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共两个平行志愿。一旦填报并根据志愿和成绩录取后,必须到民办学校就读。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要求,学生填报志愿时,第一批次、第三批次填报的志愿可以为空。第二批次填报的志愿不能为空。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0分。历届考生参加中考后,原始总分减10分参与录取。
部分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享受保推政策
今年,部分非本市户籍考生也可享受保推生政策。
保推生条件:
1、保推生必须具备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2、具有本市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常住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在乌市具有九年完整学籍并实质性就读的考生;
3、本学区就近入学或区(县)教育局正常分配入学;
4、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再加料:
一、加分政策
民考汉考生享受中考录取加50分的政策。回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户籍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军子女,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
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原始成绩加10分
经录取学校认定,乌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原则上低于2016年国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70%。
二、一批次学校
目前,乌鲁木齐市一批次录取学校为:乌市1中、市4中、市高级中学、市8中、市11中、市12中、市实验学校、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八一中学、乌市19中、市20中、市23中、师大附中、农大附中、兵团二中、乌市41中、市68中、市70中、市101中学。
编辑:许红涛
审稿:肖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