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09-26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部署有关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四)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交流、讨论、沟通、协调。
(五)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
(七)由镇党委、政府及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例会的分类:
(一)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适时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三)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召集 —1—
并主持。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邀请镇分管领导参加。
第四条 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五条 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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