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改革
三个配套文件分别是《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自2010年2月12日起实施,试行期5年
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占了整个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总数的70%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包括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划分为7个职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采用公开招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1个职级任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薪级的调整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次年在其职级对应的薪级范围内晋升1个薪级;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不晋升薪级。
《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包括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一般应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1个职级任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薪级调整与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次年在本职级对应的薪级范围内晋升1个薪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不晋升薪级。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一办法规定,有四类人员不得应聘聘任制公务员,即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招聘)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规定,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被解除聘任合同。用人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的情况还包括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等多种情况。
聘任制公务员工资的结构、标准及调整按其所在职位类别的有关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实行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深圳市公务员将被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别
2、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都将实施聘任制
3、行政执法类将被划分为7个职级,各个职级均为非领导职务,互相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从高至低设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
4、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晋升与薪酬将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
5、深圳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实有人数约6300人。此前,全市公安系统公务员近20000人已进行了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警察约1000人也将按公安模式进行专业化改革,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只确定了深圳市气象局的两个处共16人
6、专业技术类,仅规定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具体设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体现对专业技术能力的尊重,同时考虑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
7、分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首批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公务员职位的界定,下一步,深圳将全面启动套转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工作,新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务员实行聘任制
8、公开招聘的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含在首个聘期内。聘任合同期满,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任合同,续聘的聘期一般为5年。符合条件的聘任制公务员连续聘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
9、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将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将降低1个职级任职。
深圳公务员法
9、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等
10、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
11、处级以下公务员记三等功、二等功,由市人事部门批准
12、(三)副局级以上公务员的奖励,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公务员记一等功,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13、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4、警告处分半年;记过、记大过处分一年;降级、撤职处分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