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莲农信发„2011‟75号
关于印发《五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联社各部室,各信用社:
现将《五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
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
贯彻落实。
附件:五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领导小
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五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继续深入推进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强力推
进合规建设和内控执行力的落实,实现全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 控治理工作力度、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有效防范各类案件 和风险,保障和促进全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银监 部门和省联社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村信用社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指导思想
按照银监会三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部署和2011年工作总
体思路,继续深入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深化业务条线 案件防控机制,优化案件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全面调动全县农 村信用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年内实现案件防控工作力度、 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二、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案件防控持续能力; 深化业务条线管理案件防控机制,提升案件防控专业化、精细 化水平;扎实深入开展案件防控知识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 案件防控意识和能力;强化法人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强力推 进合规建设和内控执行力落实;力争年内实现全县农村信用社 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力度、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三、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措施
(一)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提升案件防控持续能力
各单位既要充分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
杂性,又要高度关注经济调整、资金趋紧可能导致的案件高发、集中暴露问题,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1. 研究制定全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指导意见,
将案件防控治理由阶段性、突发性工作向持续化、常态化工作 转变,形成常态和日常性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自我加压,经
常组织开展活动,经常自我排查,对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常抓不
懈。
2.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为
保证案件防控工作目标的实现,相关单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案
件防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案件防控工作领导机制,主
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体系,形成
职责清晰、主动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局面,保证案件防控部
门工作得到有效配合。各单位要将案件防控工作的研究和部署
上升到法人的高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案件防控
职责分解落实到辖内分支机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员工。
3. 建立案件防控联动机制。把案件防控治理作为一项全局
性工作,在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等方面,逐渐形成全县上下联 动、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主动向党委政府、人民银行、监管、公检法、宣传等机关部门 汇报沟通,大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4. 建立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银监部门联席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加强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信息交流、 分析。联席例会与业务条线风险排查相结合,由相关的业务条 线管理部门联合召开,对季度风险排查出的问题,分析问题根 源、风险情况、整改措施,共同研究案件防控治理工作。
5. 强化案件防控工作考核,实现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力度、
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近期,银监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案件 防控考核体系,由过去单纯考核“案发数量”和“涉案金额” 的“单一型模式”向综合考核工作机制、队伍的素质和充足性、 工作力度的“复合型模式”转变,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有
效性,更好地发挥“指挥棒”作用。各单位要依据银监会制定
的案件防控考核办法,强化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
步推动案件防控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工作思路由关注案件数量
转变到着力提高案件防控工作质量,实现全县农村信用社案件
防控治理工作力度、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二)深化业务条线管理案件防控机制,提升案件防控专
业化、精细化水平
1. 提高对业务条线案件防控的认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案件防控是一项需要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
和全员参与的全局性工作,要加强业务条线管理,推行一岗双
责制度,将业务管理与案件防控紧密结合,明确各业务条线管
理案件防控职责、目标及工作措施,形成全员参与、全员防控
机制。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要清楚本业务条线面临的风险点和
风险情况,明确案件防控工作重点和业务条线出现问题应承担
的责任,创新、调整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流程,做好第一道风险
防范的检查、落实,堵塞风险漏洞。
2. 组织签订业务条线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落实案件防控
责任。在2010年业务条线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组织
签订各业务条线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力争5月末,组织全县
农村信用社将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签订到每一位员工,有效落
实案件防控责任。
3. 深化业务条线管理部门履职,巩固案件防控基础。一是
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要创新、调整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流程,解 决内控执行力问题。制度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及时修改完善制 度;制度未修改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单位对内控的
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打折执行或逃避处罚。二是加强合
规建设,强化合规宣传,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构筑案件防控第
一道防线。三是充分发挥业务条线管理部门的业务辅导、检查
职责,构筑案件防控第二道防线。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要认真
履行职责,定期进行辅导、检查,并做好本业务条线制度执行
情况的后评价工作。四是加大内审检查的深度、频率和广度。
要进一步充实内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
的独立性,健全内审职能,扩大审计范围,提高检查频率,创
新审计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内审工作的有效性。
4. 做好业务条线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后评价工作。各业务条
线管理部门对本业务条线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成因,发现 是人员操作问题的,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发现 是制度、流程设计问题的,要及时对制度、流程进行修改完善。 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力度,防范屡查屡犯、屡纠屡错以及各类重 复出现的操作风险隐患和重大违规行为。对制度执行过程中, 可能产生重大风险隐患的操作和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风险提 示。同时,做好制度执行和整改情况的后评价工作,切实提高 制度执行力。
5. 延伸问责内容,增强业务条线案件防控工作的责任心。
在案件问责上,继续落实“上追两级”、“双线问责”、“一案四
问责”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强化责任追究。做到人
员该开除就开除,案件该移送就及时移送。问责从案件问责向
违规问责延伸,特别是对屡查屡犯、屡纠屡错以及各类重复出
现的操作风险隐患和重大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山东省农村信
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
且追究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对于已进行过风险提示、又
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机构,除追究其案件责任外,还要追究其
落实风险提示不到位的责任。
(三)扎实深入开展案件防控知识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
员案件防控意识和能力
1. 认真组织开展案件防控知识教育培训。根据银监部门工
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以《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实务》、《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合规手册(试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
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为培训重点,对全县农村信用社从
业人员全面开展案件风险培训。案件风险防控培训工作由各业
务条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采取分级、分类方式进行,确保
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要切实把案件风险防控培训贯穿到各类专业培训中,不论哪个
专业,在组织员工培训时,都要首先将《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
险防控实务》一书中风险概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合规文
化建设、案件治理与风险防控的相关内容作为必备的培训内容,然后,根据专业性质,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防控的培训内容。
2. 开展案件防控新规学习,提高案件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
真实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
省联社关于重大事项及案件报告、处置的有关规定,确保及时、准确报告重大事项及案件,坚决杜绝错报、瞒报、漏报、迟报
问题的发生。要及时、真实地汇总并报送信息,明确案件信息
的报送范围既包括较为复杂的经济类案件,也包括相对简单的
刑事案件,既包括已发生的案件,也包括成功堵截的案件和事
件。要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上报的《案
件信息统计表》数据要与1104报表系统数据核对一致,做到统
计准确、报送及时,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部门。今后,将
重大事项和案件报告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强化法人负责,推进案件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
案件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首要的是要体现案件防控第一
责任,全县农村信用社理(董)事会和高管层要充分重视案件 防控工作,要在制度和机制的层面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内控制 度的落实、员工合规经营的行为提供保障。
1. 各业务部室在认真落实省联社及银监部门案件防控治理
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各基层社的督导,督促各基层社
将上级部门精神落实到实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细化工作
方案,积极创新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案件防控工作。
2.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精神,认真落
实案件防控工作,特别是高管人员,要亲自抓,靠上抓,禁止
只重安排不重督导,要将案件防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杜
绝“传导梗阻”现象。
(五)围绕实现全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力度、
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做好以下几项重要工作:
1. 扎实做好案件风险排查工作。2011年,省联社组织全省
农村信用社按业务条线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按季度对重点 机构、重点业务、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争取年 度内涵盖全面业务。此次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由各业务条线管理 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要将专业检查辅导与 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原则上按照《关于2011年全 省农村信用社开展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11‟ 88号)的风险排查计划,细化工作方案,落实风险排查任务, 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2. 全面开展内控制度执行力的突击检查。审计、财务、业
务风险等相关业务部室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以
各种飞行检查、暗访暗查等灵活有效的方式对基层营业机构进
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同时,对突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
要建立跟踪报告制度,督促限期整改。
3. 重点开展对信贷领域、柜台业务的专项检查。一是以深
入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为契机,提前布控,全面开展 信贷领域案件(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联社审计部门要对“三
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自我检查。二是重
点开展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的督导工作,并提出防范和改进
业务流程的具体要求。要组织柜台操作的规范性检查,对柜台
重要岗位人员专门部署员工行为排查活动,将案件防控责任落
实与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相结合,抑制柜台业务风险的发生。三
是切实组织好易发案件环节的专项检查工作。针对近期已发案
件的特点,有关业务条线要及时组织开展股金、对公账户、协
理员等环节的风险排查活动,切实堵塞风险漏洞。
4. 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防范操作风险“13条”和“操作
风险指引”。相关部门要制定落实“13条”的工作规划,要严格
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告“13条”工作规划的落实情况。
5. 强化业务条线违规问题台账运用。2011年,继续完善违
规问题台账,重点加强对各业务条线违规问题台账的运用,及 时梳理台账记录信息,按照风险点分布、问题集中度、前后期 问题情况变化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等,认真分析辖内农村信用 社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估辖内各类风险状况,为深 入开展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切实增强案件防控治理工 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联社将通过现场检查、网络
平台调阅相关台账内容等方式,择机进行检查督导。
6. 继续实行月度报告和信息交流制度。2011年,继续实行
月度报告和信息交流制度。按月总结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情况, 深入分析案件防控形势,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措施,各单位要于次月3日前将上月总结报告省联社案件防控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案件防控
治理好的做法和经验,联社案件防控治理办公室将及时梳理总
结各单位上报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经验,编制《案件防控治理
工作简报》,刊发典型经验做法,将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情况及时
上报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时刻保持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全县农村信用社要
清醒地认识到案件防控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 的形势依然严峻,个别单位在发展理念、内控合规、流程操作、 问题的整改、安保落实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各单位各
部门要提高认识,时刻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案件
防控治理工作任务,实现全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力
度、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促进全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
展。
(二)确保案件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业务条线要对案
件防控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将2011年案件防控工作计划的任务措
施落实到位。2011年,联社将加大考核力度和考核范围,将指
导意见部署的工作以及临时部署的工作等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
各单位的工作考核,确保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认真做好案件防控的总结报告。各业务条线管理部门
要对案件防控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评价,要将案件防控工作的总
结报告于12月5日前报联社案件防控办公室;联社案件防控办
公室于12月10日前将辖内汇总报告报办事处案件防控办公室。
主题词:案件防控治理 2011年 指导意见 印发 通知 抄 送:日照银监分局、市办事处。
内部发送:联社班子成员,市办财务督察。 五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1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