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石地面施工方案
水磨石面层
1.1 施工准备
1.1.1 技术准备
1 根据设计要求的种类(普通或彩色)选用所使用的材料,配合比和配色应先做出样板,经业主或监理认可后作为施工或验收的依据,并按样板配合比进行备料。
2 根据设计要求和地面具体情况确定分块大小,有要求时做出镶边及图案,绘出分格或图案图纸,经认可后作为分格或图案弹线的依据。
3 其他参见本标准3.0.4中相关内容。
1.1.2 材料准备
水泥、石粒、颜料、分格条、草酸、白腊、铁丝。
1.1.3 主要机具
1 机械设备
平面磨石机、立面磨石机、搅拌机等。
2 主要工具
平铁锹、滚筒(直径150mm,长800mm,重70kg左右)、铁抹子、水平尺、木刮杠、粉线包、靠尺、60~240号金刚石、240~300号油石、手推胶轮车等。
1.1.4 作业条件
1 顶棚、墙面抹灰已经完成,门框已经立好,各种管线已埋设完毕,地漏口已经遮盖。 2 混凝土垫层已浇筑完毕,按标高留出水磨石底灰和面层厚度,并经养护达到5MPa以上强度。
3 工程材料已经备齐,运到现场,经检查质量符合要求。数量可满足连续作业的需要。 4 为保证色彩均匀,水泥与颜料已按工程大小一次配够,干拌均匀过筛成为色灰,装袋扎口、防潮,堆放在仓库备用。
5 石粒应分别过筛,去掉杂质并洗净晾干备用。
6 在墙面弹好或设置控制面层标高和排水坡度的水平基准线或标志。
7 彩色水磨石当使用白色水泥掺色粉配制时,应事先按不同的配比做出样板,供设计和业主选定。
1.2 材料质量控制
1.2.1 本色或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同一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水泥。
1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的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内容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 204-2003;保管要求见4.7.2.1。
2 白色硅酸盐水泥
1) 质量标准
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要求新鲜无结块。白水泥保管期为3个月,超过3个月的要重新进行复试。
2) 取样规则
同一水泥厂,同等级、同白度、同一进场日期,50t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3) 取样数量
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2kg。拌和均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送试验室按标准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存备校验用。
4) 检验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白度。
5) 保管要求
(1) 要防潮、防水:保管水泥的仓库屋顶、外墙不得漏水或渗水。袋装水泥地面垫板应离地300mm,四周离墙300mm,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
(2) 分类保管:对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保管,不得混杂、污染。
1.2.2 石粒
1 采用坚硬可磨的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
2 石粒应有棱角、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
3 石子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4 石粒应分批按不同品种、规格、色彩堆放在席子上保管,使用前应用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1.2.3 颜料
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颜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要求无结块。同一彩色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以避免造成颜色深浅不一;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
1.2.4 分格条
1 铜条厚1~1.2mm,铝合金条厚1~2mm,玻璃条厚3mm,彩色塑料条厚2~3mm。 2 宽度根据石子粒径确定,当采用小八厘(粒径10~12mm)时为8~10mm,中八厘(粒径12~15mm)、大八厘(粒径12~18mm)时均为12mm;
3 长度以分块尺寸而定,一般1000~1200mm。铜条、铝条须经调直使用,下部1/3处每米钻4个Ф2mm的孔,穿铁丝备用。
1.2.5 草酸、白腊、铁丝
草酸为白色结晶,块状、粉状均可。白蜡用川腊和地板腊成品。铁丝用22号。
1.3 施工工艺
1.3.1 工艺流程
清理、湿润基层→弹控制线、做饼→抹找平层→镶嵌分格条→铺抹石粒浆→滚压密实→铁抹子压平、养护→试磨→粗磨→刮浆→中磨→刮浆→细磨→草酸清洗→打蜡抛光
1.3.2 施工要点
1 水磨石面层的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宜为12~18mm,且按石粒粒径确定。其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基层处理的施工操作要点详见4.9.3.2。
3 抹水泥砂浆找平层。基层处理后,以统一标高线为准确定面层标高。施工时提前24小时将基层面洒水润湿后,满刷一遍水泥浆粘结层,其水泥浆稠度应根据基层湿润程度而定,一般以0.4~0. 5为宜,涂刷厚度控制在1mm以内。应做到边刷水泥浆边铺设水泥砂浆找平层。找平层应采用体积比为1∶3水泥砂浆或1∶3.5干硬性水泥砂浆。水泥砂浆找平层的施工要点可按水泥砂浆面层5.3.3.2中的施工要点。但最后一道工序为木抹子搓毛面。铺好后养护24小时。水磨石面层应在找平层的抗压强度达到1.2N/mm后方可进行。
4 镶嵌分格条
1) 按设计分格和图案要求,用色线包在基层上弹出清晰的线条,弹线时,先根据墙面位置及镶边尺寸弹出镶边线,然后复核内部分格与设计是否相符,如有余量或不足,则按实际进行调整。分格间距以1m为宜,面层分格的一部分分格位置必须与基层(包括垫层和结合层)的缩缝对齐,以使上下各层能同步收缩。
2) 按线用稠水泥浆把嵌条粘结固定,嵌分格条方法见图1.3.2-1。嵌条应先粘一侧,再粘另一侧,嵌条为铜、铝料时,应用长60mm的22号铁丝从嵌条孔中穿过,并埋固在水泥浆中,水泥浆粘贴高度应比嵌条顶面低4~6mm,并做成45°。镶条时应先把需镶条部位基
2
图1.3.2-1 分格条嵌法
1-混凝土垫层;2-水泥砂浆底灰;3-分格条;4-素水泥浆;5-40~50mm内不抹水泥浆区
3)分格条应粘贴牢固、平直,接头严密,应用靠尺板比齐,使上平一致,作为铺设面层的标志,并应拉5m通线检查直度,其偏差不得超过1mm。
4)镶条后12h开始洒水养护,不少于2d。
5 铺石粒浆
1) 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如几种颜色的石粒浆应注意不可同时铺抹,要先抹深色的,后抹浅色的,先做大面,后做镶边,待前一种凝固后,再铺后一种,以免串色,界限不清,影响质量。
2) 地面石粒浆配合比为1:1.5~1:2.5(水泥∶石粒,体积比);要求计量准确,拌合均匀,宜采用机械搅拌,稠度不得大于60mm。彩色水磨石应加色料,颜料均以水泥重量的百分比计,事先调配好过筛装袋备用。
3) 地面铺浆前应先将积水扫净,然后刷水灰比为0.4~0.5的水泥浆粘结层,并随刷随铺石子浆。铺浆时,用铁抹子把石粒由中间向四面摊铺,用刮尺刮平,虚铺厚度比分格条顶面高5mm,再在其上面均匀撒一层石粒,拍平压实、提浆(分格条两边及交角处要特别注
意拍平压实)。石粒浆铺抹后高出分格条的高度一致,厚度以拍实压平后高出分格条1~2mm为宜。整平后如发现石粒过稀处,可在表面再适当撒一层石粒,过密处可适当剔除一些石粒,使表面石子显露均匀,无缺石子现象,接着用滚子进行滚压。
6 滚压密实
1) 面层滚压应从横竖两个方向轮换进行。磙子两边应大于分格至少100mm,滚压前应将嵌条顶面的石粒清掉。
2) 滚压时用力应均匀,防止压倒或压坏分格条,注意嵌条附近浆多石粒少时,要随手补上。滚压到表面平整、泛浆且石粒均匀排列、磙子表面不沾浆为止。
7 抹平
1) 待石粒浆收水(约2h)后,用铁抹子将滚压波纹抹平压实。如发现石粒过稀处,仍要补撒石子抹平。
2) 石粒面层完成后,于次日进行浇水养护,常温时为5~7d。
8 试磨
1) 水磨石面层开磨前应进行试磨,以石粒不松动、不掉粒为准,经检查确认可磨后,方可正式开磨。一般开磨时间可参考表1.3.2
2) 普通水磨石面层磨光遍数不应少于3遍。高级水磨石面层的厚度和磨光遍数由设计确定。
9 粗磨
1) 粗磨用60~90号金刚石,磨石机在地面上呈横“8”字形移动,边磨边加水,随时清扫磨出的水泥浆,并用靠尺不断检查磨石表面的平整度,至表面磨平,全部显露出嵌条与石粒后,再清理干净。
2) 待稍干再满涂同色水泥浆一道,以填补砂眼和细小的凹痕,脱落石粒应补齐。 10 中磨
1) 中磨应在粗磨结束并待第一遍水泥浆养护2~3d后进行。
2) 使用90~120号金刚石,机磨方法同头遍,磨至表面光滑后,同样清洗干净,再满涂第二遍同色水泥浆一遍,然后养护2~3d。
11 细磨(磨第三遍)
1) 第三遍磨光应在中磨结束养护后进行。
2) 使用180~240号金刚石,机磨方法同头遍,磨至表面平整光滑,石子显露均匀,无细孔磨痕为止。
3) 边角等磨石机磨不到之处,用人工手磨。
4) 当为高级水磨石时,在第三遍磨光后,经满浆、养护后,用240~300号油石继续进行第四、第五遍磨光。
12 草酸清洗
1) 在水磨石面层磨光后,涂草酸和上蜡前,其表面不得污染。
2) 用热水溶化草酸(1:0.35,重量比),冷却后在擦净的面层上用布均匀涂抹。每涂一段用240~300号油石磨出水泥及石粒本色,再冲洗干净,用棉纱或软布擦干。
3) 亦可采取磨光后,在表面撒草酸粉洒水,进行擦洗,露出面层本色,再用清水洗净,用拖布拖干。
13 打蜡抛光
1) 酸洗后的水磨石面,应经擦净晾干。打蜡工作应在不影响水磨石面层质量的其它工序全部完成后进行。
2) 地板蜡有成品供应,当采用自制时其方法是将蜡、煤油按1:4的重量比放入桶内加热、溶化(约120~130℃),再掺入适量松香水后调成稀糊状,凉后即可使用。
3) 用布或干净麻丝沾蜡薄薄均匀涂在水磨石面上,待蜡干后,用包有麻布或细帆布的木块代替油石,装在磨石机的磨盘上进行磨光,或用打蜡机打磨,直到水磨石表面光滑洁亮为止。高级水磨石应打二遍蜡,抛光两遍。打蜡后铺锯末进行养护。
14 踢脚线施工
1) 踢脚线在地面水磨石磨后进行,施工时先做基层清理和抹找平层,其操作要点同本标准5.2.3.2中11项。
2) 踢脚线抹石粒浆面层,踢脚线配合比为1:1~1:1.5(水泥∶石粒)。出墙厚度宜为8mm,石粒宜为小八厘。铺抹时,先将底子灰用水湿润,在阴阳角及上口,用靠尺按水平线找好规矩,贴好尺杆,刷素水泥浆一遍后,随即抹石粒浆,抹平、压实;待石粒浆初凝时,用毛刷沾水刷去表面灰浆,次日喷水养护。
3) 踢脚线面层可采用立面磨石机磨光,亦可采用角向磨光机进行粗磨、手工细磨或全部采用手工磨光。采用手工磨光时开磨时间可适当提前。
4) 踢脚线施工的磨光、刮浆、养护、酸洗、打蜡等工序和要求同水磨石面层。但须注意踢脚线上口必须仔细磨光。
15 楼梯踏步施工
1) 楼梯踏步的基层处理及找平层施工操作要点详见本标准5.3.3.2中14项水泥砂浆楼梯。
2) 楼梯踏步面层应先做立面,再做平面,后做侧面及滴水线。每一梯段应自上而下施工,踏步施工要有专用模具,楼梯踏步面层模板见图1.3.2-2,踏步平面应按设计要求留出防滑条的预留槽,应采用红松或白松制作嵌条提前2d镶好。
3) 楼梯踏步立面、楼梯踢脚线的施工方法同踢脚线,平面施工方法同地面水磨石面层。但大部分需手工操作,每遍必须仔细磨光、磨平、磨出石粒大面,并应特别注意阴阳角部位的顺直、清晰和光洁。
4) 现制水磨石楼梯踏步的防滑条可采用水泥金刚砂防滑条,做法同水泥砂浆楼梯面层;亦可采用镶成品铜条或L型铜防滑护板等做法,应根据成品规格在面层上留槽或固定埋件。
16 现浇整体水磨石地面面层的踢脚线、楼梯踏步最好采用预制水磨石或大理石(花岗岩)制品,其品种规格应经设计或业主认可。其施工方法见本标准第6章相应的板块面层铺设。
1.4 成品保护
1 水磨石面层施工应在顶棚和墙面装饰完成后进行,避免在完成的水磨石面层上搭设脚手架,而破坏面层。
2 抹打底灰和罩面石粒浆时,水电管线、各种设备及预埋件应妥加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 用手推胶轮车运料时注意保护门口、栏杆、墙角抹灰等,不得碰撞损坏。
4 面层装料等应细心操作,不得碰坏分格条。
5 磨石机应设罩板,防止浆水回溅污染墙面。
6 磨石废浆应有组织排放,及时清除,不得排入下水口、地漏内,以防造成堵塞。 7 在水磨石面层磨光后涂草酸和上蜡前,其表面严禁污染。
8 楼梯保护措施见本标准5.2.4相关内容。
1.5 安全、环保措施
1 踢凿地面时要戴防护眼镜;抹浆操作人员应戴手套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磨石机在使用前应试机检查,确认电线插头牢固、无漏电才能使用;开磨时磨机电线、配电线、配电箱应架空绑牢,以防受潮漏电。磨石机配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掉闸开关和可靠的保护接零。非机电人员不准乱动机电设备。
3 两台以上磨石机在同一部位操作,应保持3m以上安全距离。
4 熬制上光蜡时,应有确实可靠的防火措施。
5 卷扬机井架作垂直运输时,要注意联络信号,待吊笼平层稳定后再进行装卸操作。 6 调制水磨石的颜料不得随便丢弃,应集中收集和销毁,或送固定的废弃地点。 7 磨水磨石时的废浆不得随便排放,现场应设置沉淀池。
8 其他安全、环保措施参见5.1.15条、5.2.5条中相关内容。
1.6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1.6.1 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
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
1.6.2 水磨石面层拌和料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1:1.5~1:2.5(水泥:石粒)。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检测报告。
1.6.3 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²,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一般项目
1.6.4 面层表面应光滑;无明显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6.5 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1.6.6 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1.6.7 水磨石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5.1.13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标准表5.1.13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1.7 质量验收
1 检验批的划分和抽样检查数量按本标准3.0.23条规定执行。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事先确定。
2 检验批的验收按本标准3.0.25条进行组织。
3 检验时应检查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彩色水磨石还应与样板对照检查。
4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当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无统一规定时,宜采用《水磨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0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