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路小学师德师风量化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团结路小学师德师风量化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实施者、教育方针的贯彻者、知识文化的传授者和思想灵魂的塑造者,"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素质的高低,对教育质量的优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德能双馨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 考核原则
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三、 考核范围
全体在岗教师
四、 考核办法
1.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教师自评占10%,教师互评30%,学生测评15%,家长测评15%,学校评估30%。
学校评测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逐项打分;
民主评议采取教师自评、互评和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教师互评占30%。家长、学生评议占30%。
2. 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F设三个等次,优秀(F≥85分)、合格(60≤F
3.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选先进、考核聘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市教育局规定(见《平顶山市师德考核表》实行“一票否决”, 有违反第1条、第10条、第14条、第17条、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5条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4、凡师德优秀者应具备或完成基础性指标。
1、敬业意识高,工作责任心强,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能够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服从学校分配或积极完成临时性指派的工作,在教师、家长和学生中口碑好,认同度高。
2、能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所参加的各类教学比武、研讨会、报告会或者所指导的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活动获奖,撰写的教育教学文章获奖或发表;
3、积极承担教改实验任务,在教学活动中做到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在课堂优化、作业改进,或者在组织学生综合性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社团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贡献的;
4、凡不注意维护教师形象,在教职工中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影响
团结的,敬业意识不强,缺乏进取心工作敷衍的,均不应予认定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