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最高院领导批示肯定省高院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做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6-13 16:13:27 阅读次数: 289 次
法制网讯(记者 李光明)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来专门就“新国五条”产生的矛盾纠纷和中小企业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从民间借贷案件看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困境及司法破解》和《省高院研判“新国五条”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并提出司法应对和司法建议》两份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应对措施和司法建议,得到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代省长王学军等安徽省委省政府多位负责同志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吸纳和落实。
此次专题调研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带队,深入到各市、县(市、区)开展调研。通过对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调研分析,明晰了该省民间融资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剖析了中小微企业发展融资困境深层次原因。安徽省高院在《从民间借贷案件看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困境及司法破解》报告中提出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地方法规、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五项司法建议,并向该省法院提出着力提升工作的前瞻性、审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因案制宜做好执行工作、积极参与顶层设计等五项司法举措。在《省高院研判“新国五条”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并提出司法应对和司法建议》报告中,对“新国五条”出台对楼市影响、实行后可能引发的纠纷进行了研判,重点对实行后可能引发的纠纷如何应对以及注意把握的几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提出了建议。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在批示中指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而民间借贷引发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认为省高院所提建议值得认真研究。代省长王学军在批示中要求,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执行,努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认为,安徽省高院研判的民间借贷和“新国五条”实施后形成的矛盾纠纷是当前民事审判领域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国相当多的地区普遍存在,最高院相关部门要对安徽省高院提出的司法应对意见和工作措施予以关注和支持。
安徽省委副书记李锦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詹夏来,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先后作出批示,认为安徽省高院提出司法建议的做法很好,是司法机关面向基层、服务发展的创新举措,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参考高院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推动相关工作健康发展。
安徽省高院院长张坚表示,安徽省法院系统将认真学习领会省领导和最高院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折射出的全省经济发展形式及体制机制、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