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如此执法
工商局如此执法
家族企业的矛盾
1977年:父亲外出打工,当年49岁。
1979年:哥哥外出给父亲学艺,17岁。
1981年:我又与父亲、哥哥学艺,16岁。
1987年4月,父子三人将所挣得的钱办了一个家具厂,个体户,自然法人是哥哥。 1993年5月19成立了有限公司,哥哥是法人,公司总经理。
成立公司的注册是家具厂的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验资注册登记,在办理初始注册登记时,哥哥、嫂嫂私下签订了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系列文件,公司是他们夫妇投资,哥哥是公司法人、总经理,嫂嫂是副总经理。在1997年被发现后在我的反对和父亲的主持下将嫂嫂名下的股份46.37%更正到我的名下。
1997年哥哥去了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1997年的年检报告的股东变更到了我的名下了,一直现在。
2010年公司将原来的土地从原来的工业用地变更为金融兼商业用地。我和哥协商处理,也很和谐。因公司建设,哥哥在7月搬出,年底我也搬出公司(现租房住)。搬出不久我出差,妻子和哥哥发生了矛盾,从此,哥哥开始疏远我了,什么事情不商量了,为此我找他谈过多次,到最后他干脆说叫我拿依据。弟兄的矛盾开始激化,我于2011年6月向他发出了《要求依法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告知书》,要求的时间和以后没有回答。
2011年12月,我到市工商局提取档案时,发现了工商局《关于对西昌市**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项的更正决定》
《更正决定》内容是:哥哥、嫂嫂仍然是股东。
依据:1、1997年在填写时错误。
2、理由是公司从未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因此,我于2012年3月,将市工商局的错误行政行为向市人民法院提取行政诉讼。5法院依法审理,到5月作出判决:撤销市工商局的《更正决定》。
注:我们一家人从来没有办理任何协议、依据,我就没有直接证据,只有相关的旁证,父亲在2001年去世,哥哥在本地是政协常委、司法调解成员等。关系很好,势力很大。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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