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消耗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企业标准
Q/SD3-ZY-075-2005
(C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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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原材料消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原材料消耗管理。
3 职责
3.1 项目部的物资管理部为项目物资采购和主管部门。
3.2 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每月材料消耗表。
3.3 材料保管人员根据责任范围负责物资及材料的标识、贮存和保管、入库、出库等工作;
4 相关文件
Q/SD3-ZY-034-2005 《进货查验规定》
Q/SD3-ZY-031-2005 《工程材料采购工作细则》
Q/SD3-ZY-071-2005 《安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5 材料管理程序
5.1 原材料消耗管理总则
5.1.1 项目部应完善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原材料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按规定向资源节约行政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5.1.2 项目部应根据有关标准和消耗定额,加强原材料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和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验收入库、储存、出库等管理制度,减少非工艺损耗。
5.1.3 项目部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原材料综合利用和合理代用,降低原材料消耗。
5.1.4 项目部应运用先进技术,对其产品进行原材料消耗分析,在保证产品质量和使用价值的前提下,节约原材料,降低产品成本。
5.1.5 项目部应建立原材料节约奖励制度,对在原材料节约方面做出成绩的职工予以奖励。 2005-4.1发布 2005-4-1实施 编制:李小莘 审核:李桂兰 高统彪 批准:冯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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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材料购入
5.2.1 项目工程部根据图纸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本工程每周或每月消耗材料表,机电物资部负责材料的采购或将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初验入库工作。
5.2.2 物资采购部门对采购和领用的材料验收应按照Q/SD3-ZY-722-2003《进货查验规定》和Q/SD3-ZY-708-2003《工程材料采购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5.2.3 入库的原材料、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应查验检验人员出具的检验结论、合格证等。对保管物品登记上账,利用已有标识或新加标识和使用卡片标签等,标明物品规格型号、名称与数量,做到帐、卡、物一致。
5.3 贮存、保管
5.3.1 仓库根据贮存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置清洁、干燥、通风、起重与运输条件较好的库房,并配备必需的货架;
5.3.2 所贮存产品按规格型号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损坏。对温度、湿度和其他条件比较敏感的物品以及易燃物品应单独存放并符合国家对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应配备适当的防护措施,加以特殊标识,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安全防火措施;
5.3.3 保管人员针对保管物品的特性,采用适当的贮存方法。对于怕潮或易受潮变质的物品除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外;对于易锈物品应存放于防雨、防潮的场所;对容易扬尘的材料要进行加盖。
5.3.4 保管员根据产品要求定期检查库存情况;保管人员在产品的贮存期超过一年时应检查产品质量情况,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3.5 超期物品应及时向质检部门(或专业技术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检验合格者标明复验日期可继续使用,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可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办理隔离、清帐及报废等手续和处理措施;
5.3.6 保管人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信息及时可靠。.
5.3.7 盘点频次:原材料及成品每月一次。盘点应认真作好记录,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查找原因,采取对策。
5.3.8 材料保管环境应符合《安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要求。
5.4 材料领用
5.4.1 项目内部材料领用按工程部的统一安排进行。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等将需用的原材料交付与生产部各班组。
5.4.2 交付的产品质量由物资部负责,在交付时要满足使用的要求,并保证材料质量的可追溯性。
5.5 材料的退库
对于每月发生或每批发生的剩余材料应及时在每月的25日办理材料的退库。特殊材料当天未使用完应当天退库,例如:炸药、雷管。
5.5.1 对于生产所剩材料,应该编制红字出库单,据以退回仓库。仓库中应单独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