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统建房分配方案1
在职教职工统建房分配方案(一)
为了体现分房过程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兼顾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在借鉴兄弟学校分房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分房方案如下:
1、按职称界别确定的户型(房屋面积:初级职称90—95㎡,中高级职称100—105㎡)楼层进行排序。排序办法为,先从多层开始排序;高层从中间楼层开始排序向两头搭配排号。
2、按《昌吉市阿什里乡中心学校岗位考核办法》对购房人员进行打分,以积分高低按界别对购房人员进行排名次。
3、按积分排名对号分房,顺序为先多层后高层,相同积分的优先考虑一线老师。
4、不同界别的房屋原则上不得互相调换,如果要调换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
5、《昌吉市阿什里乡中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为积极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职称岗位的公平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择优上岗,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岗位指数和设岗比例,依据“公开、公正、择优聘用”、“兼顾资历,突出业绩,群众认可、组织考核”的原则,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政策依据
1、昌吉市党办[2005]78号文。 2、昌吉市党办[2005]79号文。
3、《昌吉市阿什里乡中心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考核范围
在岗、在册、在编的昌吉市阿什里乡中心学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教师和工人。
四、考核细则
1、工作年限:教龄(工人为工龄)为准,一年1分。 2、任职年限:已兑现职称工资的年限,一年2分。
3、工作量:上一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者加10分,不满工作量着加8分;外出培训学习人员加8分;工勤教辅人员加7分;借用人员加6分;不在岗人员加5分。
4、工作难度
(1)在教学岗位上的各职能科室的管理(负责人)人员兼课者加2分。
(2)班主任加2分。
(3)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8分,州级6分,市级4分,校级2分。
(4)校级领导:正职10分,副职8分,中层6分。 5、考勤:
(1)出勤率100%得10分。 (2)出勤率为95%-99%得8分。 (3)出勤率为90%-94%得6分。 (4)出勤率为85%-89%得4分。 (5)出勤率为80%-84%得2分。 (6)出勤率为79%以下的不得分。
6、年终考核:近三年专业技术考核优秀者5分,合格者3分,不合格不得分,不称职按年扣5分。
7、领导小组考核
(1)满意率为95%以上加20分。 (2)满意率为80%-89%加16分。 (3)满意率为70%-79%加12分。 (4)满意率为60%-69%加10分。 (5)满意率为50%-59%的加6分。 (6)满意率为49%以下的不加分。
8、各种奖项得分:以任职以来的获奖按最高级别获奖一次性计分,不另计加分;获奖加分按综合奖项和单项奖项加分。
奖项【上不封顶】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本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类竞赛和评比中获奖。教师个人参加校级以上竞赛获奖,享受相应得分:
9、学历加分:本科学历加5分,专科学历加3分,专科以下学历不加分,学历不达标的扣1分。
10、HSK 水平加分:要求全体有教师资格的民语教师达到相应HSK 等级。小学:专业汉语教师6级,非汉语教师5级。汉语言教师普通话水平数学教师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的加10分。(以上每降一级扣2分)没有证书的不予加分。
11、任期内取得计算机合格证者加10分。分房结果:
退休人员统建房分配方案(二)
第一种方法:(直接分房法)
(二次抓阄:第一次定抓阄序号,第二次定楼层房号) 1、依据职称界别和房源型号以及人员比例分房如下:
(1)中级职称29人,退休12人占41%;多层14套(100㎡)按比例可分5.7套和6套;高层15套(105㎡),按比例可分6.2套和6套。
房屋位置及房号:一期
(2)初级职称16人,退休6人占37.5%;多层4套(90㎡)按比例可分1.5套和2套;高层12套(95㎡)按比例可分4.5套和4套。
2、抓阄分房,第一次抓序号,按抽得的序号抓房号。 第二种办法:(预备办法)
为了体现分房过程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兼顾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在借鉴兄弟学校分房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分房方案如下:
1、按职称界别确定的户型(房屋面积:初级职称90—95㎡,中高级职称100—105㎡)楼层进行排序。排序办法为,先从多层开始排序;高层从中间楼层开始排序向两头搭配排号。
2、按《昌吉市阿什里乡中心学校退休教职工统建房积分办法》对购房人员进行打分,以积分高低按界别对购房人员进行排名次。
3、按积分排名对号分房,顺序为先多层后高层,相同积分的优先考虑工作年限、其次考虑年纪长者。
4、不同界别的房屋原则上不得互相调换,如果要调换的造成的一切
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
5、考核细则
1)工作年限:教龄(工人为工龄)为准,一年1分。 2)任职年限:从兑现职称工资的年限到退休,一年2分。 3)学历加分:本科学历加5分,专科学历加3分,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加1分,学历不达标的扣1分。
6、退休教师楼房排序:
(1)中级职称(12): D-6﹟-3-301、D-6﹟-3-201、D-6﹟-3-101、D-6﹟-3-401、D-6﹟-3-501、一期13﹟-2-601;B-10﹟-1-502、 B-10﹟-1-702、 B-10﹟-1-302、 一期29﹟-1-301、B-10﹟-1-902、 B-10﹟-1-102。
(2)初级职称(6):D-22﹟-1-202、D-22﹟-1-102;C-11﹟-1-502、一期27﹟-3-502、C-11﹟-1-302、C-11﹟-1-102。
7、在职教师楼房排序
8、在职教职工打分分房情况登记表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