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联动制度
华厦小学家校联动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创建家校和谐氛围,促进家校合作和教育健康发展,经校会议商量决定,特制定以下家校联动制度:
1、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学校与家庭联系质量,推进家校合作教育的实施。
2、积极主动取得与家长的联系,并利用正确渠道、采用正确的方式,实事求是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做到公正、公平,不虚报、不隐瞒。学校欢迎家长进行校访,班主任教师对家长来访应当礼貌接待。
3、落实执行学校家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节假日或课外时间,及时完成对本班同学的分片拜访和家访任务。班主任应当对本班每个学生进行家访,重点学生要多次家访,同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与反馈工作。
4、认真组织家长参加家长会,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学校活动,并按家庭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班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促进家庭教育质量提高。
5、组织外出活动,停课、放假、收费及遇到其它重要情况,教师必须配合学校做好相应工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保留好有关回执。
6、放学后或双休日需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比赛、排练等),应提早一天发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如有漏报或不报,
所产生事故则由教师本人负责。
7、学生在校突然不适或发病,应当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领回进行治疗,如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先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同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8、学校成立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办专题讲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集一次会议。
9、各班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开放日,开放日中要对学生家长开设公开课或开展讲座或开展家校同乐等活动,做到内容充实,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