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工劳务分包合同
泥工(主体)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浙江沧海市政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沧海商业广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宁波市有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沧海商业广场工程泥工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沧海商业广场工程
2. 工程地点:宁波市潘火开发区南部,西临宁横路,北靠嵩江东路
3. 分包项目:泥工、主体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的围墙、所有临时设施、场地内道路及地坪硬化、围护体系、垫层、砖胎模、砖胎模内侧粉刷、砖胎模外侧回填、砖砌体、砼浇捣、养护、防水砂浆粉刷、基坑内外排水等全部泥工工作及现场落手清、文明施工等与之相关的工作均属于本合同乙方承包施工范围及塔吊无法吊到的施工部位。
具体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总平面范围内临时设施的修建、道路浇筑、场地硬化、排水系统施工,场内(自己施工场地内)卫生打扫、垃圾清理等。
2、塔吊基础浇捣、搅拌机座安装,砂石料堆场地坪分隔、配电箱安装标准支脚的搭设、建筑物四周架子基础地坪平整浇筑,场地及基坑内外排水沟布设,冠梁、支撑、底板四周支撑带、护坡面砼浇捣、养护,支撑垫层砼(包括碎石垫层)、隔离层,后浇带、冠梁顶、挡土墙砌筑、粉饰,现场预制构件、半成品安装时砼浇灌、所有翻边浇捣、管道井洞口浇捣等。
3、从地下室基础垫层、砖胎模开始至完成主体结构整个工程一切砼浇筑、墙体砌筑工程(即从基础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的土建所有的分项工程),同时包括围护桩侧修补、接桩(含工程桩)、局部挖桩间土、修土,砌筑砖胎模、防水砂浆粉刷,后浇带、施工缝的断面处凿剔碎石、剔除螺杆后及时按标准防水修补、外用防水砂浆粉刷、拉结筋安装等一切工作内容。还包括场内泥工材料二次搬运及装卸、材料归类堆放、水平垂直超出塔吊范围运输以及配合施工员弹线放样等。
4、砼预制、安装、防冻、防雨、保养,自拌混凝土、砂浆计量,搅拌机、砂浆机及小型机具的操作,砌筑时脚手架搭拆,钢筋保护层垫块预制、门窗洞口预制块、门窗过梁制安、砖砌管道井壁的随砌随抹灰。
5、每天完工后做好落手清、常规清理,现场、地下室、楼层清理,机械设备、工具维护保养,临时设施、围墙、道路、场地等维护,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打扫、清理和临时抽调人员等。
6、泥工分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按浙江省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化”管理工作。
7、工具、机械设备及辅料的配备:
除预拌砼、砌体材料和相应辅材以及塔吊、井架、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由甲方提供外,其他乙方自身施工用所有设备、工具、劳保用品等均由乙方自带。机械设备辅料不限于振动棒、手推翻斗车、三级电箱、电线、灯架、灯具、润湿模板用的水管、喷枪、搭架用的铁钉、铁丝等,工具不限于铁铲、泥桶、线尺、木蟹、浇水皮管、扫帚、打墙线等。
上述乙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安全帽、辅料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三、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一)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二)承包价格及计算方法
1、按综合单价37/平方米计取;本综合单价为乙方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的综合包干价,具体还包括如下费用:
①施工管理和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化”工地所包含的费用;
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所产生的停工和窝工费;
③所有施工工序、施工内容的人工费(含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利润和施工中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所涉及的费用,已含所有由乙方自行购置的机械设备、工具、辅料、装卸运输、成品保护、维修修补等费用;
④已考虑高温季节和冬雨季施工补贴费、加班夜餐补贴、施工及管理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为职工提供,甲方有权代为行使,费用从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⑤塔吊无法吊到的施工部位所发生的二次搬运的人工费用。
⑥本价款中的费用还包括对不涉及到建筑面积增减和结构类型更改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及因甲方施工失误所发生的费用,若单张更改或单次失误超过5000元另按增减计取。
2、工程量结算依据:结合施工图纸,按浙江省建设厅2005年9月20日下发[2005]206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如局部采用钢结构或非砼、砖混结构,则该部分面积不予计算。
3、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文明施工、“标化“管理不按发包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自
配工人完成,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劳务结算款中扣除。
4、本泥工分项工程不发生点工,如确因需要发生非分项工程的项目指令性点工时,经项目部签证后技工按100元/工日、普工按80元/工日计价。
四、承包职责
1、包质量:乙方负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直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等由乙方负责,甲方直接在与乙方结算的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工程创杯的评定,则乙方承诺向甲方赔偿结算总价的8% 。
2、包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安全隐患检查、处理,负责督促每位作业人员安全保护用品穿戴,负责每一道工序完工后的材料回收整理、垃圾清理,及下班前的落地灰、断砖的回收利用。负责每次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后跟踪派人整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
3、包工期:乙方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调整劳动力,按时完成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根据项目部和乙方责任人双方认可的时间,拖延工期每天按1000元处罚。
4、乙方必须保证每天(包括上、下午)上班前将上班人员的名单交给项目部,以便对上班人员的考核,没有该考勤单当月不发放生活费和工资。
五、付款方法:
①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经业主、监理及甲方等相关部门验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按甲方项目部要求进度计划完成的前提下,第一次付款为地下室顶板浇捣完成后按已完成工程量估算款65%,地上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至完成工作量估算款的65%,结构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竣工验收通过并达到一次性合格标准后,本分项工程予以结算。结算后十天内支付至总价的90%,余款在结算后6个月内付清。
②工程付款需由乙方凭民工和管理人员劳资合同、记工卡造好工资发放清单,每月的备用金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核实并对照工程量估算价款,由甲方财务部门发给。
③乙方工资发放应按甲方要求和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发放,并交甲方一分备案。
④结算、支付审核程序:乙方申请——施工员确认工程量——质安员确认质量等级——核算员审核(材料员会签)——主施工复核——项目经理批准。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项目整体组织管理,负责编制整体施工计划,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和质量标准。
2、根据工程整体施工进度,下达施工计划任务。负责对每道工序的检查和工程施工
技术交底。
3、负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监理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宏观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施工顺利、正常。
4、按计划及时组织各项甲供材料进场,负责本工程项目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及部件的试验、检验工作。
5、负责组织业主、监理及时进行中间检查、中间交工验收、中间计量等,以及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6、负责解决现场施工动力用电的供电到指定位置。
7、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各工种的协调工作,有权对乙方的劳务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8、负责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计量与支付。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按甲方的计划要求,在各施工阶段及时组织输入满足进度需要、经上岗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自行承担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场内移动费用。
2、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劳资合同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3、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4、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5、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杜绝野蛮施工,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乙方应配备至少两名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若干个现场带班人员,配合甲方进行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有事外出要向甲方项目部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不在现场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
7、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日期、施工班组负责人,认真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8、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交验。
9、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再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0、遵守国家、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1、负责做好(按建管部门要求)作业劳务人员的证件,负责配备劳务人员操作必备的各种工具、劳保用品,并督促按规定佩戴。自行承担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2、每日上班前做好安全、质量交底工作,每天记录安全施工日记及班组活动记录。认真填写班组人员的出勤表,如实做好记工卡。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七、工程施工进度约定:
1、乙方必须按甲方总体部署,保证按时、保质、按形象部位,分阶段实现项目的进度安排,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确保后续工种的按时插入。开工前由甲方项目部和乙方签约人员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拟订泥工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以及分阶段进场施工人员。乙方必须落实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工具。若乙方在甲方指定进场施工的一周内未有人按时进场的,视乙方无能力施工,甲方有权另择班组进场施工;若乙方连续两次未能完成甲方项目部的进度计划的,甲方同样视乙方为无能力施工,除赔偿其它工种损失外,甲方给予乙方每延期一天罚款3000元,按日累计。如无理拒绝项目调度安排和现场管理的,甲方有权另派人员进场施工,工资及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并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按完成工程量承包价的70%结算。
2、根据甲方进度安排,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分昼夜进行分班连续施工,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乙方必须保证雨天、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正常化,不得向甲方提出除安全隐患外的任何要求。
八、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甬江杯”,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配备两名兼职质量检查人员,实行质量自检和配合甲方项目部及监理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另配一名兼职安全员配合项目部安全科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未能达到约定标准的部位必须返工重做,其返工(修)造成的损失(包括材料、机械、工期)均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部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本身施工原因引起的维修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省标化”的标准,处罚没收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另对乙方处以结算价2元/㎡的罚款。
九、安全生产职责
1、为了工程顺利施工,确保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公司规定和项目部所制订的安全管理条款,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细则进行操作,按有关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不准及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所有电器、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按规定操作,有故障及时上报及时修理。严禁随便往上往下乱抛物资,如有乙方施工人员未安全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全部费用。
2、意外情况下工伤事件处理约定:如职工发生安全事故,每次事故的直接医药费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则由乙方自理,若每次事故的直接医药费在10000元以上,超出10000元以上部分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善后事宜处理,费用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3、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帽、劳务证、胸卡等证件由甲方项目部统一发放,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甲方监督乙方人员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有权对乙方不按规定佩戴人员予以处罚,罚款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进场的施工机械必须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资料要求,机具、电箱、电线等使用前由项目安全科进行验收,符合要求才可使用。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机械设备、电箱、电线等不得用于本工程。发生故障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落实人员修理,或由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检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变动拆除,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变动上述设施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文明施工职责
1、进场材料的卸料、归堆、场内运输(含楼层上的塔吊吊臂范围以外的水平运输)及落手清工作由乙方自行落实。乙方所招用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签订安全协议书。上岗前要进行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乙方要密切配合甲方做好创标化工地的各项工作,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团结协作关系,不得出现打架行为,如发生打架斗殴行为,参与者每人罚款200-500元/次,对班组长每次500-1000元/次罚款,乙方班组长直接参与者罚款1000-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乙方应按甲方文明标化规定要求管理好本班组职工,自觉执行项目部管理规定和制度,若工人违反工程部有关规定,项目部除对本人进行处罚外另对班组长进行管理处罚,乙方班组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机械必须报项目部登记备录,只有登记备录的设备班组才可调驳使用。
2、所有电箱必须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使用前要由项目安全科根据有关规范进行验收确认,若安全科认为所使用的电线、电箱及照明设备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则决不能使用。
3、乙方必须完成服从甲方项目部对定额限制用料的管理制度,并对自身承包施工的内容及用料数量首先作一全面的核算。领料和使用过程要有专人严格把关,做到保证质量不返工、杜绝浪费、科学用料、节约用料。凡超出使用定额数量的材料、周转材料时,超出部分均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及生活设施,乙方要实行管理,如乙方使用中人为损坏则要进行赔偿或提供项目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十一、劳动用工管理: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办妥用工审批手续,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女职工必须上交)、经上岗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相关证件、特殊工种上岗证等,并加强对进场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医疗保险和社会统筹劳保等均由乙方自理。有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2、乙方安排的班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每月30日前向甲方(项目部)填报人员变迁进出月报表。乙方在工地住宿的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安全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招用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无身份证人员,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无身份证及女职工无计划生育证明,予以罚款并劝退出工地,罚款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宿舍严禁男女混居,不得带家属留宿工地宿舍内。
3、乙方应每月定期发放民工工资,如发生因乙方承包负责人原因,造成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甲方有权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支付,并予以支付额的双倍罚款。
4、工地内严禁赌博、斗殴,不得自带炊具开伙,不得参与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5、考虑到部分施工人员固定在本工程现场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人员的临时宿舍,乙方应保护好室内、外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为兼顾住房利用率,女工一律由乙方在外自行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
1、本分包工程严禁转包,若发现转包,甲方视乙方违约,罚没履约保证金。
2、乙方责任人(签约人)及派驻代表必须常驻工地,在现场协调指挥,有事外出要向项目部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不在现场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
3、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资保证金10万元,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工程完工账清后一个月并无违约和经济纠分举报,本保证金无息退回,否则按比例罚没保证金或根据处理结果从保证金中扣除支付。
4、本协议工作内容范围内的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班组人员实施,费用按高于实施人结算价的20%从乙方与甲方最终结算款中扣回。
5、土方单位挖土,及时修土,基底标高达到基本正确。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进行细部修正,满足下道工序施工要求。
6、乙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因自身因素不能完成项目部所下达的分阶段进度计划,或工程质量低劣、内部管理混乱,或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业主、监理人员的管理,且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参与施工,工费优先支付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如不予配合或情节恶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所做工程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无条件清退出场。
7、作业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项目部有权对擅自不听指挥、工程质量粗制滥造、安全隐患严重的作业班组责令整改、罚款,对履教不该的作业班组或作业人员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清退。清退后,劳务作业款按实际工程量的70%结算支付,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作业班组责任人承担支付。
十三、未尽事宜或碰到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本承包合同自双方责任人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验收符合要求,结清价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本工程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