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一、资金的管理
1.资金使用部门月末要上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总经理依据资金结存情况审批各部门资金使用额度,财务部按计划使用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2.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直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在可委托副总代签),方可办理用款手续。
3.使用资金时(包括大额用款),各部门应提前1-3天预报资金使用额度,便于财务及时备款。
4.使用现金的范围:农副产品的收购、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差旅费、加油费、需用现金缴纳的税费及起点额2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余全部使用转帐支票。
5.借用转帐(空白)支票时,要将金额写明,便于财务掌握资金结存情况。
6.借款人必须做到前清后借,但极特殊情况除外。
7.资金的审批程序是:
计划内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计划外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
二、原辅材料采购及存货的管理
1.原料到厂时,保管员应据实检斤,并依据质检部门出据的检验单,计算出合格品的数量,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登记保管帐。
2.原料收购部门根据当日入库数量、收购价格、收购地点等填开实物收据,同时索要售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身份证上的地址要与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地址目符)。
3.原料收购部门次日上午要报送原料收购及付款情况日报表,并及时提供财务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所需资料。财务依据完善的手续予以付款,同时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4.购买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必须凭据税务部门要求的合规发票予以报销(如:双条码、购货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章和条码章等),不得以白条报销。但对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5.需要先付款的业务,须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计划内部门领导签字、计划外的需总经理签字)财务予以付款。如果需银行汇款的,办款人要
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6.购进需要入库的材料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开具材料入库单,随同发票一并到财务报销。如果所购物品不需入厍须由接收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7.采购人可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或急需购物周转用,但年终需将备用金全部退回财务。
8.月末购料,发票不能当月取得,保管员要按接收的实际数量和采购员提供的实际采购价格(扣税价)进行估价入帐,待发票到厂时办理正式入库,并将估价冲回。
9.库存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据领料单(仓库、财务、统计各一联),领料单要标明领料用途,分管的各级负责人都要签字,保管员方可付货。销售的货物要有发货单或销售发票。
10.月末终了,保管员、统计员要对当期发生的料单等票据进行汇总、核对,并按规定时间(每月1日)分别向财务报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年终仓库要进行物资盘点,做出物资盘点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物资要作说明。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予以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于购进的且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经办人要按照入帐单上列明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然后随发票一起报帐。同时设备动力部要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对于购进尚需安装或加工的固定资产,财务应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全部完工时,由设备动力部办理入帐手续。
3.购进的低值易耗品(价值2000元以下、使用期限二年以上),应先办理入库,然后再领用。领用时,保管员或设备动力管理员应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
4.当入帐固定资产和低值另耗品发生毁损时,主管部门要写明事由报厂部,财务部依据批件进行帐务处理。
5.年末终了,主管部门要与财务部进行对帐,并进行实物盘点。
四、往来帐的管理
1.工作人员为公司办事借款或出差借款,应按规定时间报帐。
2.已办理预付款业务的,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清回,避免造成呆、死帐。
3.需要办理银行汇款的业务,办款人要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4.因经办人失职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报帐制度
1.如果出差借款,应于回来三日内报销差旅费。报销时要将发票按类别、时间先后顺序,整齐的粘贴于专用纸上,填好张数、金额、报销人。然后清楚的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有超标准支出的,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在市内采购的,应于当日办理报销手续,如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得发票的,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3.采购部门采购时,如果金额同等的情况下,尽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4.针对增值税发票超过9 0天未报销而造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额部分,由持票人个人承担。
5.报销时,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准自己填写,否则财务不予报帐。
6.使用支票的,支票存根要填写齐全,内容要与发票一致。
7.电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将电费增值税发票开回交予财务,以便成本核算。
8.采购人不允许将空白支票转交他人,如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如果支票丢失了,由当事人及主管部门予以报案或挂失,财务凭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处理帐务。
9.职工工资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汇总入帐。
10.生产统计月报表、能源消耗统计表、库存材料(成品/半成品)盘点表等与财务月终结算有关的报表,必须于次月一日前报财务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报销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点-4点(手机费每月15日)。
12.为了将有限的资金充分的利用好,要求借款人将所剩余款及时返还财务,不得自行留存。
13.以上条款请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帐的,请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审批,否则按时间长短给予50元-100元罚款。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丹东**食品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