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的法理分析
【 | 农| 发疑 1
农韭经济 2 1f #28 .
村 民 自治 的法理 分 析
◎姚 合 平
摘
王 卫 东
要 :村 民 自治是农村村 民在 民主 的基础上 自 主处理集体事务的权利 ,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 自治 ,它是村 民所应该 享
法理 市 民社 会
有 的一种 固有权利。我国的群众集体所有制 为其提供 了法律 上的依据 ,市民社会 学说则为其提供 了理论上的支撑 。
关 键 词 :村 民 自治
一
、
村 民 自 治 的 内涵
l 、村民自治的主体 。村 民自治的主体是指谁 享有这样 的
我国宪法规定 :“ 城市和农村按居 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 民 自治权 ,这样 的 自治权为谁 而设定 ,即为谁的利 益而 自治 。
委员会 或者村 民委员会是 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 ” ,另外我 国的 这是村 民自治含 义当中要 界定清楚的首要问题 。关于村 民自 村 《 民委员 会组织 法》 也规定 :“ 了保障 农村 村 民实 行 自 治 的主体 ,学 界主要存在 三种观 点。一是 “ 民个体 ”说 。 村 为
村 ,而非别 治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 。从法律 的规定来看 ,这里 的 这种 观点认 为村 民自治 的主体只能是 “ 民个 人”
村 “ 民”指 的是农村 村民 ,而不包括城 市的居 民。所谓 “ 村 自 人 。认 为 “ 民自治 权的主体是作为个人的村 民。村 民自治
治”是指 “ 某个人 或集 体管理其 自身事务 ,并且单独对其行 是在 国家权 力之 外 ,法律之下的权利 自治 ,所以村 民自治 权
为和命运 负责的一种状态” 。” 由此我们可以把村 民自治 的含 应 当是一种 权利 而非权力 ,村 民自治权包括村 民个体 单独 即 义界 定为 :广 大农村村 民直接行使 民主权利 ,在 民主选 举 、 可行使 的权利和必须 由集体共 同行使的权利 ,而容易 引起 争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的基础上 自主地处理本村集 议 的则 是民主选 举权 、民主决策权 、民主管理权 、民主监督
体事务 ,实行 自我 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 权 等四项村 民集体行使的 自治权 ,它们都必须以 民主 的方式 行 使 ,虽然 每一个个体都无法通过行使 自己的权利单独 决定 会政治制度。
任 窄等 保险体 制不 完善 的现状 ,应 该从 提高 保险供 给 比例 低, 拓宽 保险责任等方面来完善农业保险体制 。其次 ,应该 健全农村 的社 会保障机制 ,如完善农村 医疗 保险 、推行农村 养老 保险和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 。只有这 样 ,才能改变 农民过去往往由于缺乏安全感而不得不进行储蓄的现状,
从 而提高他们的投资意愿。 ( )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入 三 首先 ,增加农村义务教育 的投入 ,保证老师工资和学校 设备改善 、学校危房 改造等资金的到位 ,缩小城市与农村 的 差距 。其次 ,加大农村 中等职业学校的投入 。农 民在完成 义 务教育以后 ,平时通过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习 ,能够获得从 事农 业 的相 关技能 ,这对 于农 民素 质 的提 高非 常重 要 。第 三 ,构建终 身教育体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农民在
行 监督 ,而且在每年 示范合作社 的评选过 程 中要认 真把关 , 不能轻 信地 方政 府上报 的合 作社 发展状 况 ,要进行 实地 调 研 , 听取合作社 普通成员 的意见 ,以免那些 “ 合作社 ” 多 假 占用了 “ 真合作社”的扶持 资金 。
参考文献 :
【陈岱孙 中国经 济百科 全书 ( I . l 】 上册 [ 中国经济 出版社 , M】
l9 . 91
【】 2 李昱姣马 克思恩格斯” 小农经济” 的原始 内涵【郑 州大学 J 】 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Ol l7 S , l 24 一 1 2 【= 【肿 亚东 小农经济 问题研 究的学术史 回顾与反思 [清 华 3 J l 大 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o l ~ 6 . 8 4 l 2 o 65 【张新光 研 究小 农经济理论的政策含义和现 实关怀 【农 4 】 儿
业经济 问题, l 1 一 8 2 l 8 0(
【熊吉峰转轨期我 国小农经济改造研究【 华中农业大学, 5 】 D l 日常的农业劳 动中 ,应该持续接受继续教育 ,这样不仅 能够 04 学到农业技术 , 能更新理念和获取市场信息 ,以适应 市场 2 o 也 竞争的需要。 【自文 周小 农 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企业化经 营【经济问题 6 】 J l ( ) 四 对合作社的财政扶持与监管并重 探索 ,2 0 ( ) 9 6 0 7 9 :5 —3 首先 , 府应该继续加大对农 民专业合作社 I 政 备种扶持 【1 7曹东勃小 农经济 改造与 中国农村 改革【财 经问题研 究, J l 措施 ,尤 其是金融方面的措施要落实到位 ,因为资金已经成 2 c f) 6 13 O 9 1 1 —2 1 为许 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 。其次 , 府相 关部门不能把各地 政 [ht:w . fz . u n. 8 t / wwc c je . / ] p/ c u d c 中国农 民合作社组织研究网 合作社发 展的数量作为政绩的评价标 准 ,这样 使得许多地方 片 面追 求合 作社 数量 的扩大 ,而 忽视 了其质 量的 提高 。为
此 ,政府部 门不仅对于合作社财 政挟持资金的去向要严格进
一
●作者单
位 : 1湖北农村发展研究 中心 . 2华 中农业 大学园艺经济研 究所 . 湖北荆州 湖北武汉 4 42 305 4 07 300
4 一 2
【 农村发展 】
任何 自治 事务 ,但不能 因此而否认村 民个体是 这些权利 的主 能是集体 事务 。
农业经济 2 1/ 02 3
体 。 一 村 民自治 ’真正的本质在 于其是处 于弱势的村 民个
3 、村 民 自治 的 内容 。村 民 自治 的内容是 指村 民通 过什
人和农村 自治体保持公 民权 利与尊严 、地方 自治权免受 国家 么方式实行 自治 ,即 自治的方法和途径 。根据 《 民委员会 村 权力 侵害 的一 种宪政 制度安 排 ,是 村 民( 民) 公 个人权 利与 国 组织法》 的规定 ,涉及村 民利益 的重 要事项要经村 民会议讨 家权力抗衡 的宪政保护 ,中央与地方关系 、国家 权力与公 民 论决 定方可办理 。而村 民会议是 由十八周 岁以上的村 民或三 权利 方是这一 宪政实 践的根 本所系 ” 二 是 “ 民委员 会” 分之 二以上的户代 表参 加的 ,体现 的是村 民集体的意志 。村 。 村 说 。这种 学 说把 村 民自治 的主 体界 定为 “ 民和 村 民委 员 民委员会只是村 民会议的执行机构 ,其本身也是由村 民会议 村 会” 。认 为自治权是村 民委 员会的一项权利 ,村民委员会应 当 选举产生 的 ,实行 民主选举 、民主决 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
成为村 民自治的主体 ,而且 《 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所规定 督 。另外村 民在 自主地处理集体事务 时还 要接受基层党组织 村 的 自治权 都是以村 民委 员会 为核心的 。村 民委 员会是行使村 的领 导和基层人 民政 府的指导 ,所 以村 民自治的 内容包括两 民自治权的组织 ,其在 性质上属 于村 民自治体 。 三是 “ 民 面 :一是村 民集体在 民主选举 、民主 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 村
集体 ”说 。这 种观点 认为村 民 自治 的主体 既不是村 民个 人 , 监督的基础上 自主地处 理集体事务 ,其核 心是民主 ;二是在 也不是村 民委员会 ,而是 由全体 村 民作为一个整 体来其同行 实行 自治 的同时要接受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府的指导。
使 自治权 ,自治的主体 是全 体村 民,而不是 村民委员会 ,后
者只是代表村 民行使 自治权的具体组织 。 。
二、 村 民自 治的性质
村 民自治是我 国基层社会治理 的基本制度 ,有其宪法和 l 、村民 自治从本质上看属于社 会自治。我国宪法上规定
对于这 三种观点 ,我们 首先可以排 除第 二种 观点 “ 民 法律上 的依据 ,
任何国家机关币 社会团体都不得侵犯 。 村 口 委 员会 ”说 。根据 《 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规定 ,村 民委 员 村 会是 由村 民选举产生 的 ,它只是执行村 民意 志的组织 ,是 具 的 自治有三种 :民族区域 自治 、特 别行政区 自治与基层群众
体行使 自治权的组织 。该法第十 条规定 :“ 民委员会及其成 自治 ,村 民自治就属于基层群众 自治的一种 。它与其他两种 村
员 ……,执行 村民会议 、村 民代表会议 的决 定 、决议 ,…… 自治有本质的不 同。首先 ,从行使 自治权 的机构来看 ,民族
接受村 民监督” 。虽然其可以对外代表全体村民 ,但这 是以体 区域 自治 与特 别行 政 区的高 度 自治都 是与 国家政 权紧 密相
现全体村 民意志为前提 条件 的 ,当村 民委 员会或其成 员不 能 关 ,都是在 国家 主权统一的前提 下 ,由地方 自主地处理地方 代 表村 民利 益的 时候 ,村 民可 以行 使罢 免权 。所 以 由此 看 事务 ,属于 国家政 治制度的一部分 。其体现的都是国家权力 来 ,村 民委员会是不能成 为村民 自治的主体 的。村 民自治 的 在纵 向上 的配置 ,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之间的分 工。 而行使 主体 只能是村 民,那到 底是 村民个人呢还是村 民集体呢 ?笔 村 民 自治权的村 民委员会则是群众性 自治组织 ,不具有国家 者认 为应该是村 民集体 。因为村 民自治是全 体村 民自主地处 机关的性质 ,它受 基层政府 的指导 、支持与帮助 ,不具有政 理本村集 体事务的权利 ,所 以集体事务只能 由村 民集体来处 治屙 『 生。其次 ,从 自治权的行使 方式 来看 ,民族区域 自治与 理 ,虽然 每个 符合条件 的公 民都可以参与 ,得 最终决定的形 特 别行政 区的 自治 都是行使国家权力 的体 现 ,带有明显的 国 成仍然要 依赖村 民集体 。村 民 自治是一种 “ 集合 性”的 民主 家强制性 ,其意志 的执 行有 国家法律 法规 的保障 。而村 民自 权利 。这一 “ 合性 ” 的民主 权利 只能 由 “ 集 村共 同体 ”行 治的行使方式则是 民主选举 、民主决 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 使 ,具体地说, 由全体村 民行使。 就是
督 ,是在平等 、民主的基础上对集体事务进行 管理 ,没有强
2 、村 民自治的 客体 。村 民自治 的客 体是指 村 民自治权 制性 ,这种 民主本质上 属于社会 民主 ,而不是国家民主 。最 所指 向的对象 ,即对什 么实行 自治 。我 国 《 民委员会组织 后 ,从 自治权 的客体 即对象来看 ,民主区域 自治与特别行政 村
法》第一条规定 :
“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 ,由村 民依法 区的 自治针对的对 象是 与国家管理相 关的行政 事务和其他事 办理 自己的事情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这里所谓 “ 自己 务 ,属于国家主权 的范 畴 ,这种 自治权本质上 是国家权力的
的事情 ”就 是村民 自治 的客体 ,那么它到底是指 村民个人 的 延伸 ,是一种地方 国家 权力 。而村 民自治 的对 象则限于集体 事情 呢 ,还是 指村 民集体 的事情呢 ?笔者认 为应该 是后者 。 内部的公 共事务 与公益事 业 ,不 带有 国家管理 的政 治属性 。 原因有二 ,一 是因为根据上文对 村民 自治主体 的分析 ,既然 所 以说村 民自治在本质上是 一种社会 自治 ,它和 带有国家权
主体是 村 民集 体 ,那 么与其相 应 ,客体就必 然是集 体事务 , 力性质的地方 自治有本质的区别。
而不能是村 民个人的事情 。二是 如果其客体是村 民个 人事情
2 、村 民 自治是 一种 权利 ,而非权 力 。村 民 自治被 宪法
的话 ,那 么规 定村 民自治权就 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了。根据我 规定 在第三章 “ 国家机构 ” 中,位于第五节 “ 地方各级人 民
国相关法律规 定 ,我国每个公 民都可以在法律 的范围内 自主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 ”的 l 条 。从立法者的设计来 l l 地处理 自己的事务 ,这 当然也包 括农村的村 民。所 以村 民个 看 ,村 民 自治似乎带有 权力的性质 ,但仔细分析 ,村民 自治 人的事情 完全 可以 由村 民个 人自己去处理 ,而不 能由村 民集 应是 一种 权利 ,而非权 力。首先 ,村 民自治不 属于国家权力 体来处理 ,否则就可能构成侵 权。村民集体处理 的事务也只 的范 畴 ,它是带有 “ 基本 人权”性质的一种权 利 ,它不是来
※基金项 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 研究 2 1 年度课题 《 民 自治的财政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目编号 : 0 1 32 ) 01 村 项 2 1 02 8
— —
4 — 3 —
【 农村发展 】
农业经济 2 1/ 023
自于 国家的授权 ,而应被看作是村 民的 “ 固有权利” 。根据 自 定了集体 内部 的公共 事务 必须 由村 民集体来共 同处理 ,即实 然法 思想 ,这种权利在 国家 出现之前就 已经存 在 ,是村 民本 行村民自治 。
来就 该享有的 。国家把其规定在 宪法 与法律中只是对其的一 2 、理论基础 —— 市 民社 会学说 。市 民社 会 的概 念 由来 种认 可与保障 ,它表明 了国家对 其的态度 ,不能说是国家授 已 久 ,在不 同 的历 史阶 段有 不 同的含 义
,从 l世 纪 开始 , 9
予村 民以 自治权 。其次 , 过上 文的分析 ,村 民自治无论是 “ 通 市民社会 ”被用来专指从 中世纪封建社会 的种种政治 【支配 生
从行 使机构的性质还是从行使 方式的民主性来看 ,它都与 国 下获得解放 的近代 市民阶层之间的关系 ,被认为是一个 “ 脱 家权力相去甚远 。它不 带有 强制性 ,所处理f 事务都是与村 国家脱政治的领域 ” j 勺 。它是 西方学者研 究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 民利益密切相 关的公共 事务 ,是一种处于国家权力之外 、法 的特定术语 ,特 指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和市场的经济 生活 领
律之下的权利 。
域 之外 的公 共社会生活 空间 ,其 组织形式 是各种 民间组织 。
3 、村 民自治 权是一种 宪法权 利 。我们在 提到 宪法权利 市 民社会 的发育程度是 衡量一个 国家的社 会现 代化 的标志 。 时往往是指公 民的基本权利 ,所以有人就否认村 民自治 权也 有 学者 认为在我国传统社会 中是不存在 市民社会 的 ,但随着 是一种宪法权利 ,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首先 ,宪法 明 改革开放 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我 国的市 民社 会已经形成 确规定村 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 。如果村 民不享有 并不断发展 。 随着我国改革 的实践 ,市民社会也逐渐形成并
自治权那么也就不 会有 所谓的 自治 组织这一说法 ,所 以从 日益 完善 ,政治上的 民主 、经济上的独立 、文化上 的多元部
这一 点可 以看 出宪法 是承认村民享有 自治权的 ,它是 以村 民 说 明我 国市 民社会的存在 。在 目前社会转型期 ,广大 农民已
的 自治权 为前提 的。其次 ,我国宪法规定 :国家尊重和 保障 积累 了一定的财富 ,并形成了利益共 同体 ,村 民委员会在农
人权 。根据上 文的论述我 们知道村 民 自治是一 种 自然权 利 , 村 经济 发展 中的作 用 日益重 要 ,一 些 民间经济 组织 逐渐 增 这种权利也是 一种 人权 ,是任何人不能予 以剥夺 的。托 克维 多 ,这 都为市民社会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在这样 的市民社会 尔在他的 《 美国的民主》中指出 :“ 论 所有 的国家 ,不管其惯 大 环境下 ,国家权力必 须为农村 基层社会 保留必要 的空间 , 例和法律 如何 ,都有乡镇组织的存在 。建立君 主政 体和 创造 充分尊重村 民的 自治权 。在市 民社会与政治 国家的关系上表
共和政体 的是人 ,而乡镇却似乎直接 出于上帝之手 ” 乡镇 现 为市 民社会是产生政治 国家 的基础 ,政治 国家是市民社会 。“
自由
并非 来 自人力 。也就是说 ,人力难于 创造 它 ,可以说它 I历史选择 。正是 因为市 民社会 的存在 ,人们才会产生归属 勺 是 自己生成的” 。 。 托克维尔这里据说 的 “ 乡镇 ”其实就是我 感 ,才能为政治国家 的产生奠定物质基础 。反过来 ,政治国
国的 “ ” 乡镇 自由”就是指的 “ 村 ,“ 村民自治 ” 国宪法对 家是市 民社会存在和有序发展 的保障 ,离开政治国家市 民社 。我
人权 的规 定是一种开放性 的规定 ,既要保障宪法中明文规定 会就会出现贫富分化 、阶层化 分等社 会矛盾。所以两者相辅 的人权 ,也要保障宪法 中没有 明文规 定的人权。在这种意义 相成 ,不可 或缺 ,而市民社会则内在地需要 自由,这种 自由
上我们说村 民自治是一种宪法权利一点也不为过 。
三 、 村 民 自 治 的基 础 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其存在 的基础 ,作为我国社会基层 自
就是村民自治 。
参考文献 :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 1 J 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1 2 9 治的村 民自治也不 例外 。集体所有制为其提供了法律上 的依 社 , 9 【】 2刘颖论 村 民自治的主体 [求索, 。 . J l 2 8(J 0 6 据 ,而市民社会学说则为其提供 了理论上的支撑 。
l 、制度基础—— 集体所有制 。我国是人 民民主专政的社
会主义 国家 ,经济 基础 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包括 全 民所有 制与集体所有制 。目前我国农村就是实行 的集体 所
【 张 清 宪 政 的法 理言 说【 l 3 ] M 北京: 会科 文献 出版 社, 社
2 。 o8
I] 刘 民安简 论村 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政治 与法律, 4陈箭, j l
l9 9 2l 6)
有制 ,即由集 体内部的劳动者共同 占有生产资料 的一种公 有
制经济 。我国宪法规定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 由法律
【 务院法 制办公室政法司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讲话【 北 S 凰 Ml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 99 规 定属 于国 家所有 的 以外 ,属于 集体所 有 ;宅基 地和 自留 京: 【l【 6文 同君阉 玮村 民自治的主体与 陛质…江 苏大学学报( j 社 地 、自留 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 。根据一般法理 ,所有权人对于
,0, _ 2 3 自己的财产享有完全的 占有 、使用和处分权 ,这 是一种排他 会科学版l0 9[】
性 的权利 。对于属于集体所有 的财产 以及与之相 关的公益事
【土 7 承锯 村 民自治的宪政之维【武汉大学学报( 惜 J I 哲学社会
, 1I) 2 1 .
业理所应当 由集体共 同管理 , 这和公 民个 人对于 自己个人的 科学版)0 7 【】 8托克维尔 董果 良泽 论美国的 民主 [ 北京 : 印书馆, Ml 商务 事务 有完全的决定全相 同。既然对 于个 人事情公 权力不得干
涉只能由其个人 自己决定 ,同样对 于集体事务也只能 由集体
自己处理决定 ,国家权力 同样 不得 干涉。所以说我国宪法 中 体成员的利益紧紧地捆绑成一个 整体 ,这种利益的共 同性决
l9 9 7
[李 永患 近 现代 中 国的市 民社会 问题 [甘肃社 会科 学, 9 ] J l
●作者单位 :河北农业大学人 文社会科 学学院
河北 保定 0 101 70
0 13. 规定的集体所有制经济 为村 民 自治提供了经济基础 ,它把集 2 1 ()
一
4 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