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取消二孩审批 实行生育登记
2015-10-31 21:45:0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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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实施?如何实施?针对社会关心的问题,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就此进行了解答。
我国人口增长明显减弱
问:为什么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王培安:全面二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出现转折性变化。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岁-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等传统功能弱化。今后几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是调整完善计生政策的有利时机。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会变
问:全面二孩政策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什么关系?
王培安: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后,预计2030年我国总人口为14.5亿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但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赋予了基本国策新内涵。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二孩政策。
需先修订人口与计生法
问: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开始实施?王培安: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
问:政策实施后,生育是否还需要审批?
王培安:目前,全国已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计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以后自愿生一孩不再奖励
问:政策实施后,自愿生一个孩子的父母能否享受奖励优待?
王培安:对自愿生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奖励政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享受奖励优待政策。已领证但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有9000万对夫妻符合条件
问:政策实施后,短期内出生人口是否会大幅增长?
王培安: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
六成符合条件女性系高龄
问: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会增加,如何保障母婴安全?
王培安:据测算,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妇女约60%在35岁以上。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会明显增加。为此,要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做好分级诊疗,加强咨询指导,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总之,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母婴健康安全。
35年后劳动人口增三千万
问:政策实施后,我国经济压力是否会加大?
王培安:短期会直接拉动对妇幼健康、婴幼用品、托幼服务、教育等领域的消费。长期看,到2050年,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增加3000万左右,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预期。医疗卫生、教育等将面临压力,但通过加大投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完全能应对。
基层计生队伍任务更重
问:政策实施后,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怎么办?
王培安:要把全面二孩政策落实好,计生服务管理的任务会更重,内容更丰富。既要帮群众生好孩子,又要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需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防止出生人口出现大幅波动。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县乡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保证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陈媛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