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特殊作业\动火安全规范分析
摘要:化工产业中接触到腐蚀性,易燃易爆物质较多,设备、管线已发生腐蚀泄露,在维修作业时,不可避免的需要、施工、管线打开、动火、等作业,为减少和避免问题出现,对其特殊作业进行浅述、分析。 关键词:化工产业;安全;工业用火 中图分类号:TQ20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4-0035-010引言 安全就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一种状态,也可以是过程或结果。不可接受的(承受)的风险的发生,通常会带来人员伤害或物的损失,因而,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过程和结果就称为安全。但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都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客观因素,管理者可以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严格的排查事故苗头,认真的加以整改和治理,使物处于一种安全状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观因素,在事故发生中起主导作用。中国石油颁布的反违章禁令,虽不足百字,却反映出中国石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重视基层建设,重视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由“人人有责”落实到“人人负责”、“人人担责”。这是安全理念的升华。 1安全文化理念 1.1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2 四不放过: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③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1.3 四不用火:“用火作业票”未经签发不用火; “用火作业票”提出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用火;用火部位、时间与“用火作业票”不符不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用火。 1.4 六大禁令:①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②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③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④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⑤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⑥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2工业用火管理范围 2.1 电焊、气焊、钎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2 电热处理、电钻、砂轮、热煨管、风镐等及临时用电作业; 2.3 喷灯、火炉、电炉、喷砂、熬沥青、炒沙子、黑色金属撞击等明火作业; 2.4 机动车辆进入正在生产的炼化装置、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2.5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的电器、采样器、检测仪表、照相闪光灯、摄录像器材、移动通讯等电气设施; 2.6 在厂区内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用火人的职责 ①应持“用火作业票”第二联作业,做到“四不用火”;②出现异常或监护人提出停止用火时应立即停止用火;③对于强行违章用火的指令有权拒绝;④用火作业结束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火种。 4用火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1 用火前要对用火现场的移动及固定式消防设施全面检查,确认完备后方可用火。在存有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用火,须首先进行退料及切断各种可燃物料的来源,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将与之相连的各部位加好盲板(无法加盲板的部位应采取其它可靠隔断措施),防止可燃物料的窜入或火源窜到其它部位,并应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超过30分钟后用火,需重新采样分析。盲板要符合压力等级要求,严禁用铁皮或石棉板代替。 4.2 用火分析及合格的标准用火分析应由有资格的分析人员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容器、管道、储罐、阀室、管沟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用火,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用火分析。 4.3 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用火所在单位当班生产负责人负责提出,并带领分析人员到现场进行取样;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用火的分析样品(采样分析)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4 如果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标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4.5 第二十六条进入塔、罐、釜、槽等有限空间内用火应同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处于运行状态的装置内,凡能拆移的用火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点用火。高处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及其以上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的措施,并对火花可能发生溅落的措施确认。 4.6 风力五级以上应停止室外的高处用火,六级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用火;离用火点30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泄漏;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它可燃物泄漏和暴露;半径15米内生产污水系统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排气管、管道等必须封严盖实。 4.7 二级用火作业超过一天时,每天在开工前,应由用火人、监护人、安全监督共同检查用火现场,核对安全措施,合格后方可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或下班前,施工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不得留有火种。监火人应将用火作业票收回,并对用火作业现场进行无火种的确认。储装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必须与用火部位隔绝(加盲板),用火前必须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23.5%(体积)。是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5结束语 安全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础,因此在构建和谐企业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只有建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用安全文化去塑造每一位员工,从内心认同企业安全文化价值观,激发员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本能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才能使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机制有效地发挥,才能实现企业根本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