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 施工合同(万科)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材料设备供货/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万科深圳区域2009年度集中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采购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权利及责任以《采购协议》中的有关条款为准。
一、 材料/设备清单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
二、 合同价款
产品及安装总价(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叁元伍角捌分,
(小写):¥:2388833.58元。
三、 交货/安装地点
中山市东凤镇金色家园项目工地现场 四、 交货/安装方式及时间
货品于 2012年10月 前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分批交货/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五、 质量标准
材料/设备质量标准: 以《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六、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以《采购协议》中规定为准,甲方代表是 曾强 先生,其职务是 项
目部经理 。甲方委托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材料设备/安装验收及付款审核工作,监理公司总监为 崔学意 先生。 2. 乙方权利和义务以《采购协议》中规定为准,乙方项目经理是扆朝晖,其职务是 项
目现场负责人 。
3. 双方约定除《采购协议》规定之外,甲方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 4. 双方约定除《采购协议》规定之外,乙方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 七、 材料/设备安装
双方约定的安装单位为: / , 八、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此条需修改和框架一致)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安装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材料/设备质量保修责任;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材料/设备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1分项目合同设备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规定各分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1) 当采取甲方直接签订方式时:
a) b)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20%预付款;
货到现场三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或指定第三方验收,逾期视为甲方已确认
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和包装等。验收确认后1个月内应再支付所到货物金额的80%的货款(付款手续齐全后开始计算);(此条款适用仅供货合同) c)
工程进度款支付:分项目工程全部完工,调试完毕,且全部验收,支付
到分项目工程合同价款的85%;(付款手续齐全后开始计算);(此条款适用供货并施工合同) d)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或供货完毕并办理完结算扣除责任款项,按双方
确认后结算额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100%;
e) 本工程不预留保修款,但乙方必须履行两年保修义务;
2) 付款周期为甲方收到乙方付款资料齐全后的一个月内。
说明:
1) 甲方只在每月集中付款日以转账方式付款(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具体到账日期因银
行结算原因略有滞后,乙方应自行查阅账户,甲方财务部门不接受此类咨询)。 2) 乙方在办理每一次付款手续时,都必须提交一份乙方银行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
所在地的证明并加盖财务章。如因账号资料提供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甲方在办理再次付款时,将直接扣除该笔退票金额的10%、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作为对甲方的劳务补偿款,并且被退票款项将在甲方收到合作单位的《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一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乙方对此承担责任,并在下次申请付款之前,不得因资金理由导致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索赔。
3) 质量、交货期、安装工期达不到协议要求的,在处理完成之前,乙方无权要求支付
任何款项。
4) 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 乙方达到付款节点时,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以及经监理
单位审核签字的《工程付款报告》、《设备材料验收单》、《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甲方于当月25日前审核确认应付款项,并向集团申报下月集中付款计划;乙方还需于当月27日前向甲方索取《纳税证明》,并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供相应发票,方可于次月最后一次付款或之前一次获得该笔款项。如乙方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九、 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材料设备/安装执行的技术标准名称:以《采购协议》中的规定为准。 材料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十、 交货/安装与验收
1. 交货/安装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每延迟交货/安装一天,乙方向支付的
违约金金额:本合同总价的1%。 2. 验收以《采购协议》中的规定为准。 十一、 其他
1、对替代生产商的约定: 无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迟延付款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本合同总价的0.1%。 十二、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中山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乙方:(公章)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件1、合同清单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一、设备配置清单 单位:元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楼宇对讲系统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一卡通管理系统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一卡通管理系统(IC卡)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防雷接地系统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金色家园一期销售大厅(会所开放区监控系统)
一、设备清 单位:元
中山金色家园一期销售大厅(会所开放区背景音乐)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金色家园一期电子巡更系统
一、设备清单 单位:元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一期智能化工程安防系统工程
检测费
附件2、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
甲方: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保证材料设备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材料设备质
量保修书。乙方按双方约定承担材料设备质量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保修时间,从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项目一期
项目分批集中交付之日算起。具体时间为:仅供货材料质保期2年; 供货并施工质保期二年;
二、保修范围:本协议结算款所包含的项目、甲乙双方其他约定等全部内容,由于乙方原因
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因此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属
甲方设计或使用不当等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 中山万科保修服务组织管理处管理。自工程竣工
后,分批入伙的项目分批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在项目入伙后由乙方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
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中心实际使用设备1个月
内需接受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保修期开始日期从设备移交日期开始计算,本工程保修期
为两年。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四、保修的时间性:
1.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等影响业主正
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无须
更换的,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作到工完场清。须更换的,
由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维修,其余不变。
3.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 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
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但不免除乙方的任何应付责任。
5. 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
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
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保障措施:
1.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须补偿延长
由维修过程所占用发生的时间,工程保修款的支付按以下第七条第1款约定办理。
2. 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六个月内同一部位再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协议再次进
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3.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4.
5.
6.
7. 负责),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2) 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3) 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4) 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5) 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业主强烈投诉。 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业主损失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元以下的,按照5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到5000元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
接从乙方保险款扣取。
六、乙方维修安排:
1. 乙方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
2. 乙方保修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3.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维修负责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
甲方传达之信息。
七、其他:
1. 本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有效寿命为 / 年,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该产品
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如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产品无法正常
使用,乙方将给予维修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如属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使用,
乙方将免费给予维修或更换。
2. 本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材料设备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3. 本保修书中业主指购买、租用及使用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甲方: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本保修书于: 2011 年 11 月 日签署
附件3、阳光合作协议承诺书
阳光合作协议
甲方: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针对于 中山万科金色家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
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
合作行为准则。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
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 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
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 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
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
查情况进行处理。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
规定,并遵照执行。
2.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 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
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 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
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
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
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6. 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
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投诉,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直拨:0755—83151937
总机:0755—25606666转805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
直拨:0755-83151985
甲方(公章):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
签约日期:2011年11月 日
代表:
附件4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付 款 申 请 报 告
请选择申请付款的种类,在方格上打“√”;并填录相关内容。
☐ 预付款
兹有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 》合同,根据合同 条规定,现申请支付合同总价¥ 元的 %,即 元 ¥
(大写: ),特此申请。
☐ 工程进度款 ( 包括装修工程)
兹有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 》合同,根据合同 条规定,我公司已完成 。现申请支付合同 总价¥ 元
的 %,即¥ 元 (大写: ),特此申请。
☐ 材料进度款
兹有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 》合同,我公司本次
到货情况见《材料设备验收清单》。根据合同 条规定,现申请支付本次货款¥ 元
的 %,即¥ 元 (大写: ),特此申请。
☐ 结算款
兹有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 》合同现已完工。合
同价为¥ 元。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结算造价为¥ 元。根据合同规定贵
司应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特此申请。
☐ 保修款
兹有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 》合同现已完工。合
同价为¥ 元,双方确认的最终审定结算价为¥ 元。根据合同规定贵司
应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特此申请。
我单位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银行:
收款账号:
贵公司请按上述资料付款,我单位承诺若上述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化及时书面通
知贵公司。
如因我单位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支付不到位,则由此产生的一
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
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不高于5,000元的管理费作为对贵司的劳务补偿,并且同意被退票
款项在贵司收到我司的《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一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
账户资料证明 致: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提供的账号信息如下,如该信息导致贵公司付款发生退票,我公司愿承担2000元罚款(不足抵扣的,以申请付款金额为上限),并同意贵公司凭我公司提供的《账户信息更正声明》半年后再次办理该笔业务付款 。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汇入地: 省 市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电话:( )
公司(财务章)
年 月 日
账户信息更正声明
致:中山市万科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司原收款账户资料为: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汇入地: 省 市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变更为: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汇入地: 省 市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电话:( )
我司提供以上变更后的账号信息,如导致贵司付款发生退票,我司愿承担2000元罚款(不足抵扣的,以申请付款金额为上限),并同意贵公司凭我公司提供的《账户信息更正声明》半年后再次办理该笔业务付款 。
×××××××公司(财务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