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MS-0204-2016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
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
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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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6年02月20日 发布 2016年03月01日实施
******** 发布
1、 目的
对本公司涉及知识产权的信息收集、分析利用、发布等进行控制,确保公司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不损害公司知识产权利益,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信息资源的控制工作。
3、 职责
3.1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本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传达;负责对知识产权信息发布进行审查。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的批准。
4、程序
4.1 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
a) 专利信息收集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之星、Soopat等。 b) 商标信息收集渠道:中国商标网、114商标网、WIPO官网等。
c) 著作权等信息收集渠道:维普、知网、百度、谷歌等。
4.2 知识产权信息收集、分析与传达
4.2.1 知识产权办公室通过以上渠道,每季度对新检索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评估,编制《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报告》,并将报告及时传达给各相关部门。
4.2.2 知识产权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分析加工并加以有效利用,分析是否对公司业务和发展产生影响,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2.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有用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研究和关注。
4.3 对外信息发布
4.3.1 相关部门制定宣传方案或其他需要披露公司信息时,需填写《对外信息发布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后,提交到知识产权办公室进行审查。
4.3.2 知识产权办公室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发布信息是否侵权、是否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是否有尚未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涉及虚假宣传等,并在《对外信息发布审批表》中填写审查意见。
4.3.3 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根据审查意见对对外发布信息进行审核,并报请管理者代表批准,若未经批准,由申报部门修改方案后再次审批或由知识产权办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利因素。
4.3.4 各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发布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4.4 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管理
4.4.1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将收集的信息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空间,并定期维护和更新,
并对相关部门共享使用。随着公司发展,将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进行更新和管理。
5、相关文件
《知识产权外来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 **/IPMS-0202-2016
6、记录及附录
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报告 IPMS/0204-01
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审批单 IPMS/0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