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运行规程
第三篇 变压器运行规程
3.1 设备规范
3.1.1 #1主变
3.1.2 #1高厂变
3.1.3 #5高备变
3.1.4 #1、#2、#0低厂变
3.1.4.1 #1、#2、#0低厂变及低备变的技术规范
3.1.4.2 #1、#2
、#0低厂变额定电压、额定流
3.1.5 电除尘、输煤、综合水泵房、化水变
3.1.5.1 电除尘、输煤、综合水泵房、化水变规范
3.2 变压器允许运行方式
3.2.1 变压器额定运行方式
3.2.1.1 变压器在规定的冷却条件下可按铭牌规范运行。
3.2.1.2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运行中的允许温度应按上层油温来检查。上层油温的允许值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但是最高不的超过95℃。为了防止变压器绝缘材料劣化过速,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
3.2.2.3 升压变压器和降压变压器的外加一次电压可较额定高,但一般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5%。
不能电压分接头在任何位置,如果所加一次电压不超过其相应额定值的105%,则变压器的二次测可带额定电流。
3.2.2.4 强迫油循环风冷却变压器运行时,必须投入冷却器。空载和轻载时不应投入过多的冷却器。
3.3 变压器投运前的准备工作
3.3.1 变压器及所属设备工作票终结,绝缘合格,所有临时安全设施已拆除。
3.3.2 对变压器进行全面检查,其主要检查项目如下:
3.3.2.1 变压器各部无漏油现象。
3.3.2.2 油枕及导管的油位应在标准线内,油色透明。
3.3.2.3 各导管及瓷瓶清洁无裂纹。
3.3.2.4 分接头开关三相位置一致并在规定位置。
3.3.2.5 压力释放装置完好,呼吸器内硅胶无潮湿现象。
3.3.2.6 冷却器完好无损。瓦斯继电器内无气体,瓦斯继电器到油枕的阀门在开启位置。
3.3.2.7 外壳接地线,中性点接地线接地牢固。
3.3.2.8 温度计完好,指示正确。
3.3.2.9 保护完好,指示正确。
3.3.2.10 试验各侧开关跳合闸正常。
3.4 变压器停、送电时的注意事项
3.4.1 在投运变压器之前,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并注意外部有无异物,临时接地线是否已拆除,分接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3.4.2 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的变压器,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不少于以下规定:
110KV及以下24h。
3.4.3 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投运或停运变压器的操作,中性点必须先接地。投入后可按系统需要决定中性点是否断开。
3.4.4 干式变压器在停运和保管期间,应防止绝缘受潮。
3.4.5 重瓦斯保护应投入跳闸,轻瓦斯保护应投入信号,其它保护应正确投入。
3.4.6 变压器充电时,应注意表计变化。如电流异常升高,短时间不能恢复正常应立即断开开关。
3.4.7 发现变压器内部有放电,或异常现象,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
3.4.8 变压器投运后,温度应逐渐上升,不应突然升高。
3.4.9 变压器在投运和停运前应先推上中性点接地刀闸。
3.5 变压器运行监视与维护
3.5.1 变压器运行的有关规定
3.5.1.1 变压器在额定出力条件下可按铭牌规定的出力运行。
3.5.1.2 运行中的电压允许在额定值的5%范围内变动,此时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变。无论电压分接头在任何位置,所加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5%。
3.5.1.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将重瓦斯保护压板投至“信号”位置:
(1)变压器加油和滤油。
(2)呼吸器及防爆门工作和更换油再生器的硅胶。
(3)瓦斯保护本身不正常或在其二次回路上工作时。
(4)变压器除采油样和在瓦斯继电器上部放气阀门放气外,在其它所有地方打开放气、放油和注油时。
(5)开关瓦斯继电器连接管上的阀门时。
上述工作结束,待变压器内空气排放完后,重瓦斯保护压板即可投入跳闸位置。
3.5.1.4 新安装或大修后投运的变压器,在充电时重瓦斯保护压板必须投入“跳闸”位置。充电正常后,将重瓦斯保护投入“信号”位置;待运行24小时后,再将重瓦斯保护投入“跳闸”位置。
3.5.1.5 变压器并列的条件
(1)接线组别相同
(2)变比相同
(3)短路阻抗相同
(4)容量比不大于3:1
3.5.1.6 变压器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
3.5.2 变压器的运行维护
3.5.2.1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投运后6小时以内每小时检查一次,6へ12小时以内每2小时检查一次。
3.5.2.2 调整变压器分接头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母线电压、电流不应有较大波动。
(2)在切换过程中,发现位置指示在两抽头中间位置,且电压、电流波动很大时,应立即再切换一次(电压低时向升高方向调,电压高时向降低方向调),当电动调整抽头切换不良时,可就地手动切换,但要看清方向,调到予定位置。
(3)变压器调整抽头后应加强监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5.2.3 变压器调整抽头后,应将切换抽头原因、时间、档数、试验结论作好记录。
3.5.2.4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应遵守如下规定:
(1)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
(2)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两变压器的分接电压应尽量靠近;
(3)应核对系统电压与分接额定电压间的差值。
3.5.2.5 变压器正常运行中检查项目
(1)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
(2)油枕、充油导管油位应在油标线内,油色透明。
(3)变压器上层油温在规定范围内,温度计应完好。
(4)套管和瓷瓶无破裂纹,放电现象。
(5)各部引线、接头无过热现象。
(6)变压器各部无漏油现象。
(7)瓦斯继电器油门应开启,继电器内应无气体。
(8)呼吸器内硅胶无潮解现象,呼吸畅通。
(9)冷却装置运行正常。
(10)外壳接地良好。
3.5.2.6 变压器特殊检查项目
(1)大风时,雷雨后,变压器上有无杂物,绝缘瓷瓶有无裂纹及放电现象,避雷器是否动作过。
(2)气温骤冷骤热时,油位有无变化及是否有漏油、浸油、瓷瓶有无裂纹及放电痕迹。
(3)夜间应检查导体接触处是否发红,瓷瓶表面有无电晕及放电火花。
(4)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应检查导电接头有无发热,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油温及温升是否符合规定。密切注意过负荷时间,并作好限制负荷的准备,确保变压器的过负荷运行不超过允许值。
3.6 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3.6.1 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及处理
3.6.1.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联系停电处理
(1)套管有裂纹放电现象。
(2)引线严重发热但未熔化。
(3)连接引线断股。
(4)上部落物危及安全运行,不停电无法消除者。
(5)在正常负荷及冷却条件下,温度不正常升高,但未超过最高允许值。
(6)塞垫、盘根突出、严重漏油。
(7)声音异常但无放电声者。
(8)变压器油色及油质不合格。
3.6.1.2 变压器过负荷的处理
(1)变压器在过负荷运行期间,值班员应加强监视,每半小时检查一次温度变化情况。
(2)厂用变压器过负荷,应投入备用变压器。若备用变压器不能投入或无备用变压器时,应转移或停用部份负荷。
(3)不论因任何原因引起变压器过负荷,均应在过负荷允许时间内将负荷转移。
3.6.1.3 变压器事故过负荷
3.6.1.4 变压器事故过负荷运行后,应将过负荷大小和持速时间作好记录。
3.6.1.5 油浸式风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发生故障,切除全部风扇时,变压3.6.1.6 强油循环风冷变压器,当冷却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20min。如20min后顶层油温尚未达到75℃,但在这种状态下运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h。
3.6.1.7 当发生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的有关保护装置拒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3.6.1.8 当变压器附近的设备着火、爆炸或发生其他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3.6.1.9 当变压器的油温长高超过制造厂规定时,值班人员应按以下步骤检查处理:
(1)检查变压器的负载和冷却介质的温度,并与在同一负载和冷却介质温度下正常的温度核对;
(2)核工对温度测量装置;
(3)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或变压器室的通风情况。
若温度升高的原因是由于冷却系统的故障,且在运行中无法修理者,应将变压器停运修理;若不能立即停运修理,则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程的规定调整变压器的负载至允许运行温度下的相应容量。
在正常负载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且经检查证明温度指示正确,则认为变压器发生内部故障,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
变压器在各种超额定电流方式下运行,若顶层油温超过105℃时,应立即降低负载。
3.6.1.10 变压器油位因温度上升有可能高出油位指示极限,经查明不是假油位所致时,则应放油,使油位降至与当时油温相对应的高度,以免溢油。
3.6.2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
3.6.2.1 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
现象:
(1)警铃响,喇叭叫,“差动保护动作”光字牌亮。
(2)跳闸开关红灯熄灭、绿灯闪光。
(3)跳闸变压器所有表计到零。
处理:
(1)检查厂用备用电源是否自投,若未投应手动投入。
(2)若发现变压器有外部损伤时,未经内部检查,不允许变压器合闸送电。
(3)开关跳闸时无故障征象,变压器外部糸统中亦无短路,变压器又无损伤时,可将变压器投入。若正常,则应退出差动保护进行校验,而将变压器投入运行。差动保护停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6.2.2 变压器瓦斯保护动作
(1)轻瓦斯保护动作
现象:
警铃响,“轻瓦斯保护动作”光字牌亮。
处理:
A.对厂用工作变压器,应切换为备用变压器运行;对主变和无备用的变压器,可暂时运行并汇报领导,同时作好变压器跳闸的事故预想。
B.若是温度下降使油面降低,应立即通知检修加油。
C.因大量漏油致使油面降低,应立即停止变压器运行。
D.若确证属穿越性故障所致,恢复掉牌,继续运行。
E.瓦斯保护二次回路故障,应退出轻、重瓦斯保护出口压板。
(2)重瓦斯保护动作
现象:
A.警铃响、喇叭叫,“重瓦斯保护动作”光字牌亮。
B.跳闸开关红灯熄灭、绿灯闪光。
C.跳闸变压器各表计指示到零。
处理:
A.如为厂工作变压器,应立即投入备用变压器运行。
B.若检查变压器有损坏或瓦斯继电器内有气体,不得擅自将变压器投运。通知检修人员收集瓦斯继电器内的气体进行化验,鉴别瓦斯气体性质,根据下表
出瓦斯保护进行校验。但主变和高厂变应从零起升压。
3.6.2.3 变压器着火的处理
(1)变压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各侧电源,投入备用变压器,同时进行灭火。
(2)如变压器油溢出并在顶盖上燃烧时,应立即打开放油阀向事故油坑放油,使变压器油面低于着火点。
(3)变压器灭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和沙子灭火,对主变可启用水灭火装置进行灭火,其余变压器禁止用水灭火。
3.6.2.4 运行中的变压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运:
(1)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严重漏油或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油位计的指示限度。
(3)套管的严重的破损放电现象;
(4)变压器冒烟着火。
3.6.2.5 变压器着火的处理
(1)变压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各侧电源,投入备用变压器,同时进行灭火。
(2)如变压器油溢出并在顶盖上燃烧时,应立即打开放油阀向事故油坑放油,使变压器油低于着火点。
(3)变压器灭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和沙子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