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山中心小学教学楼和宿舍楼楼顶防水维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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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山中心小学教学楼和宿舍楼楼顶防水维修合同 甲方:担山中心小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志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一致,特定本合同。
一、
维修。
二、
三、
一年。
四、 付款方式:
由乙方负责垫付工程款,工程验收结束后由乙方开出税票给甲方,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五、
1. 工程验收: 当该工程完工后,经过几次大雨天考验,楼房不漏雨,楼顶防水表面平整,方可视为通过验收。
2. 如若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六、 违约责任
签完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给双方签字后生效。 工程总造价:13000元。 工程要求:楼顶不漏雨,楼顶防水表面平整。确保工程内容:担山中心小学教学楼和宿舍楼楼顶防水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