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守则
04-19
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实验员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二、凡是有毒和有恶臭气体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室外进行。
三、严禁在实验室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后应把手洗干净后再离开实验室。
四、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不准变动原试剂的位置,也不得把药品携出室外,以免发生事故。
五、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触电器,实验结束后要关闭电源,拔出电源插头。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
七、浓酸、农碱、有强腐蚀性的药品,切勿溅在皮肤或衣服上,要注意保护眼睛。稀释酸、碱时,特别是浓硫酸,应将它慢慢倒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八、使用易燃试剂,必须远离火源。实验室中易燃、易爆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中,并及时集中处理。
九、嗅闻气体时应用“招气入鼻法”,即用手轻拂气体扇向鼻孔,不可将鼻子凑在容器口上闻气体。
十、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的化合物、汞的化合物,特别是氰的化合物,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剩余的废液也不得随便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