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堂禁经 唐 张怀瓘_花开不待春
09-24
玉堂禁經
唐?張懷瓘
夫人工書,須從師授。
必先識勢,乃可加功;功勢既明,則務遲澀;遲澀分矣,無繫拘【足句】︰拘【足句】既亡,求諸變態;變態之旨,在於奮斫;奮斫之理,資於異狀;異狀之變,無溺荒僻;荒僻去矣,務於神采;神采之至,幾於玄微,則宕逸無方矣。設乃一向規矩,隨其工拙,以追肥瘦之體,疏密齊平之狀,過乃戒之於速,留乃畏之於遲,進退生疑,臧否不決,運用迷於筆前,震動惑於手下,若此欲造玄微,未之有也。
今論點畫偏旁、用筆向背,皆宗元常、逸少,兼遞代傳變,各有所由,備其軌範,並列條貫。
一 用筆法
夫書之為體,不可專執;用筆之勢,不可一概。雖心法古,而制在當時,遲速之態,資於合宜。大凡筆法,點畫八體,備於「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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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不得平其筆,
勒不得臥其筆,
弩不得直,﹝原注:直則無力。﹞
趯須【足存】其鋒,﹝原注:得勢而出﹞
策須背筆,﹝原注:仰而策之。﹞
掠須筆鋒,﹝原注:左出而利。﹞
啄須臥筆疾罨,
磔須【走歷】筆。﹝原注:戰行右出。﹞
八法起於隸字之始,後漢崔子玉歷鍾、王已下,傳授所用。八體該於萬字,墨道之最,不可不明也。
又先達八法之外,更相五勢以備制度:
一曰鉤裹勢,須圓而憿鋒,「罔」、「閔」二字用之。
二曰鉤努勢,須圓角而趯,「均」、「勻」、「旬」、「勿」字用之。
三曰袞筆勢,須按鋒上下衄之,「今」、「令」字下點用之。
四曰抬筆勢,緊策之,鍾法「上」字用之。
五曰奮筆勢,須險策之,草書「一」、「二」、「三」字用之。
又有用筆腕下起伏之法,用則有勢,字無常形:
一曰頓筆,摧鋒驟衄是也,則努法下腳用之。
二曰挫筆,挨鋒捷進是也,下三點皆用之。
三曰馭鋒,直撞是也;有點連物則名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