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探讨
对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探讨 杨集支行 洗钱之水是祸患之水!洗钱对一个国家的经济、金融乃至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都会造成相当严重的破坏作用。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我们邮储银行健康发展的保证。 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反洗钱工作亦是越发的重要起来,而可疑交易识别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反洗钱风险控制的核心。
对于如何提高银行网点的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我行在对过去反洗钱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只有知道客户的基本情况,才会知道他的正常交易模式,也才会发现他所进行的非正常活动。
第二、培训。可疑交易识别离不开IT支持,但是电脑永远不能代替人脑,人永远是可疑交易识别的最终决定因素。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此方面差距仍然很大,完全靠系统筛选结果进行报送是多数情况,即使有个别人工识别的情况,人力配备缺乏、分散、靠感觉、无制度安排也是普遍现象,难以满足监管要求。保证业务人员尤其是接触客户的
前台人员掌握识别可疑交易的基本技能,是做好反洗钱实务工作的根本。
第三、客户资料保存。判断任何一个客户交易是不是可疑,常常需要结合其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同时,所有金融机构都有义务帮助司法机关提供相关洗钱行为的线索,提供可疑者的以往交易记录。 第四、交易监控。只有通过监测客户在本行进行的交易才能发现非正常交易,并报告监管当局。而且部分交易包括公认的洗钱高发的银行业务,如现金交易、非面对面银行业务(如网上银行)等。以客户为单位进行风险归类和监控也是一个可行的思路。目前,客户风险分类已经是明确的监管要求,对于按照一定标准划分出的高风险客户,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其相关交易的监控。
第五、可疑交易报送的有效性。
对于利用技术手段筛查出的交易数据,我行必须经过进一步分析、审核和判断后才能报出;虽然目前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尚未取消,但人行已经要求商业银行不能将虽符合规定的标准、却有理由排除疑点的交易上报,以提高报送真正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可疑交易的精准度,杜绝为避免监管处罚所报送的大量无监测分析价值数据的防卫性报送行为。
做好以上五点,只能是说做了我们的本职工作,但这对于反洗钱工作大局而言,还是远远不够的!一个客户的交易活动是否作为可疑交易报告完全由银行自己决定,这对客户数和交易量均较多的邮政储
蓄银行而言难度可想而知。并根据识别能力评估结果制订分类监管措施,对某些问题较多且高发风险业务,可能会因此影响到业务的开展;另外,虽然表面上对我行漏报可疑交易进行处罚的情况会明显减少,但一旦从某个破获的刑事案件中追踪到相关交易是通过某商业银行进行,而我行便极可能因未能识别并报告该笔交易而受到处罚。 中央银行的监管要求在提高,我行需要处理的交易却日益多样化,洗钱手段更加隐蔽,可疑交易识别已经成为全世界商业银行面临的共同挑战。提早从思想和物质上做好准备,应该成为我行避免更大合规风险的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