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马宗岭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编 制 单 位; 单 位 负 责 人;
单位技术负责人;
编 制 日 期;
嵩明县马宗岭煤矿 冉永林 崔茂华
一、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概述;
1、 本矿区位于万寿山煤系四营煤田南井田北部,属于牛栏江镇花窝村委会。煤矿地面位于马宗岭的荒山地带,地表无建筑物和村庄及永久性地表水体。地面相对高程为2010-1900之间。主井于2009年7月改造完工投入使用,设计服务年限20年.主井X =2788223.5;Y =34616200;Z =1951.69;a;11I度B =22度
2、地质构造及煤(岩)层赋存特征
本矿区地层为近东西倾向的单斜构造,矿区内无大的断层发育存在,地质构造较为简单。岩(煤)层倾角在25-28度之间。本矿区煤层自下而上有K1、K2、K3三层,K1煤层在本矿区不可采,K3局部可采,主采K2煤层,厚度在0.5-2、8米不等的藕节状赋存。平均厚度为1、8米。
3、矿区水文地质情况
本矿区内无永久性的地表水体,地表水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对井下开采影响不大。对开采影响大的主要是地下水,在煤系地层顶版的上灰岩组是相对隔水层。煤系地层为弱含水层,底版是石炭纪的宰格灰岩组,含岩溶黎隙水。详见地层住壮图。
马宗岭煤矿地层柱状图
(二)、本矿井瓦斯灾害情况;
本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
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t
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13㎡/min
最大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t
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16㎡/min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33条,本矿为低瓦斯矿井.(以上为2008年云南省煤炭工业局瓦斯等级鉴定证书资料)
本矿井自1986年建矿至今.未发生过一起瓦斯灾害事故.
(三)、本矿井瓦斯治理现状;
为了确保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煤矿瓦斯事故。根据国家煤炭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我矿按实际配备了4名专职瓦斯检测员和相应的瓦斯检测器材,每天24小时有专人在井下进行瓦斯检测作业,并于2008年安装使用山东淄博生产的KJ76监测监控设备,培训专业技术人才4人日常24小时管理值班。
二、整治目标
落实“以风定产、监测监控”方针。组织建设煤矿“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现瓦斯治理结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场和技术管理得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完善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有效防范煤矿瓦斯事故,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一)、采掘布局;本矿井设立3个独立的人行井及进回风井,能充分满足煤矿的生产及风量要求。井下生产系统布置一个短壁式回采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各系统独立通风有效的确保系统的完善,运行可靠。
(二)、通风系统;根据煤矿采掘部署,煤矿设立专用回风井,使用20kw主扇进行抽排通风,完全能满足井下回采工
作面及其他作业点的用风,两个掘进工作面各使用一台20 KW的局扇单独供风,在井下1820原国营排水平巷内设两道连锁风门和一道密闭风门,有效的减小了井下漏风。
(三)、安全监测监控;本矿于2008年安装使用了山东淄博生产的KJ76安全监控系统,在井下各工作面作业点安装了足够数量的传感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建立有完善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了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
(四)、完善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根据国家煤炭行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建立健全了煤矿完善治理责任制和特员岗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矿长、法人冉永林具体负责瓦斯的综合治理和各项管理责任制及岗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技术负责人崔茂华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一通三防”专门机构,并严格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要求配备“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专职人员。
三、保障措施
(一)、投入保障制度;根据国家煤炭安全管理规定,煤矿每月按实际产量每吨原煤提取20元的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款、专款专用、统一管理,不挪作他用。
(二)、技术措施;严格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了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制度,
(三)、人员及责任制落实;按实际要求培训了一批专业的
瓦斯综合治理管理人员,并由矿长法人、技术负责人狠抓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岗位安全制度
(四)、管理措施;矿长法人冉永林、技术负责人崔茂华承担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责任层层落实,各自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问题立即向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报告
嵩明县四营乡马宗领煤矿
200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