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提示】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具体分为:
(1 (2
(3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营业税征收管理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 【重要提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共4种情况要记住;其他未提及的行业,确认会计
收入时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消费税的税目——1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