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法院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韶关市检察院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 设计意向
☐ 建筑功能特性的表达。
与城市环境及地貌环境和谐呼应。
创造一流环境与设施的现代化检察院建筑。 ☐ ☐
● 环境
☐ 建设基地位于韶关市未来的市政中心,南北侧皆为城市干道。
● 与环境的对应
☐ 建筑布局充分考虑基地现状,形成两个主要的体量,两体量间通过大台阶,通廊,光廊连接,亦虚亦实,展现了检察院庄严,宏伟的气势。 单纯的体块组合,突出了检察院的功能特征,从而在市中心环境中保留独有的特点。
建筑充分考虑了在城市规划中的统一性,又展现了建筑本身的独特魅力,形成一个新的城市景观。 ☐ ☐
● 流线分明
☐ 根据检察院中不同的功能组织流线,使各功能流线清晰,互不干扰。入口人车分流。
● 建筑内部空间
☐ 办公培训区和招待区之间利用灰空间的手法处理,使两区之间相互独立又有方便的联系。
办公区内通高又富于变化的绿色中庭,阳光又从顶部的玻璃顶洒下,充分体现了检察院的恢宏气度,又提供了明亮舒适的办公空间。 招待区中的绿色中庭又通过玻璃与独特的半室内泳池间接相连,创造了生动活泼又富于变化的休闲气氛。
以表达建筑体量关系为主旨,突出建筑的功能单一性及内在权威性。 ☐ ☐ ☐
● 建筑外形
建筑体块以轴线为中心对称布置,充分展示检察院作为国家政府机关的庄重,权威的形象。
☐ 平面:简练的几何体构图,朝向正南北向,符合法家座北朝南的文脉观念,又适应了风水学的观念。
☐ 立面:两个长方块体量由格状的石质实体(加遮阳条板)与玻璃盒子组成,形成虚实对比,两体量间穿插了两层高的台阶与四层高的通廊,上部以通廊和光廊联系,
各个部分都烘托了庄严肃穆的气氛,建筑质感上形成虚实的质感层次。 ☐ 其他:建筑构件严格按模数设计,隐喻法律工作严谨的作风,同时便于施工。 ☐ 最终在三维空间中形成既互相独立又彼此统一的建筑外观。
消防设计
☐ 建筑四周的环形车道,在南侧主干道和北侧规划干道各开一个出入口,东侧开一辅助入口,建设周边扑救面满足消防要求。☐ 建筑中消防疏散口,前室及楼梯均满足消防要求。
经济技术指标
☐ 总用地面积 21500 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19800 平方米
☐ 办公部分面积 10200 平方米
☐ 招待部分面积 4100 平方米
☐ 培训部分面积 3335 平方米
☐ 多功能厅面积 400 平方米
☐ 指挥中心面积 500 平方米
☐ 容积率 0.92
☐ 覆盖率 0.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