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观测与编录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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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观测与编录规程
1. 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薄上;记录薄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 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 一切穿过煤系地层的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岩性特征和厚度。对于煤层、标志层和煤层顶底板需作重点观测。
4.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
5. 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
6. 及时收集井巷原始地质资料,了解井下地质情况;随时发现地质变化,以便于有效地指导生产。
7. 井巷原始地质资料要求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客观反映井下地质情况,避免因原始地质材料问题造成的错误判断。
8. 认真详细;限于井下观测空间和观测条件,要仔细认真地观察和记录地质变化,注意去伪存真,不可粗心大意。
9. 统一地层划分标准,统一岩石命名原则和描述内容,统一图例、比例尺和图表格式,统一地质勘探工程和采掘工程的名称和编号,统一图幅和坐标,统一编录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