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团章程
刘集小学文学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文学语言社团是一个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及文学素养,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水平,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风采和相互交流的空间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 社团活动宗旨:
“快乐阅读,快乐作文,快乐做人,快乐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写作水平及文学素养,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社团的任务
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及文学素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风采和相互交流的空间,使学生在学习中创作,在创作中交流,在交流中成长。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由社长主持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文学社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学年(特殊情况具体执行)
2、每届文学社委员会设社长1名、副社长2名、委员2名。
3、新的一届文学社会员由各班推选的文学兴趣爱好者参加,文学社干部公开竞选产生。
4、新的文学社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依据文学社章程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 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负全部责任,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其它事项;筹办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接受社长的委托,可以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宣传部职责:负责文学社活动海报的制作;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登记社员活动出勤状况。
6.组织部职责: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编写校报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第四章社员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产生: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由本人申请,经老师、社长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义务: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的义务。
2.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每个月至少投稿两篇以上。
3.必须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能力,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只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3次视为自动(或强行)退社。
权力: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 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 会员在写作和阅读上有权获得老师的个别指导。
5.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6. 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 日常活动管理制度
1 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否则给予批评
2 每次活动社长必须点名考勤,指导老师签字并及时上
交
3 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的签名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4 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旷课三次以上者勒令退团 5 学生服从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安排进行活动。
6 活动过程中讲文明有礼貌,互相谦让,不为一点小事吵
闹,有事报告班主任或带队教师。
7 不玩有危险因素的游戏。
8 不能擅自离开活动场地,有事先请假。
9 出入教室要有秩序,不奔跑、拥挤。
10、 讲究卫生,学习结束后及时打扫卫生;
11、 爱护公物 ,所有教具使用后及时归还。
12、 学习结束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第六章 组织制度
一 例会制度
1 社团于每周一下午四时准时参加活动,总结上周的活动情况
2 每个学期末开全体团员大会,对本年的活动总结,布置训练计划,调整社团干部
二 考核制度
1 文学社委员会业绩由学校和指导老师考核评估
2 团长对本社团的所有成员考核评估
第七章文学社公约
1、为文学社争光,以文学社为荣,在学习、生活各方面勇争一流。
2、热爱生活,关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及时做好各种形式的记录。
3、热爱读书,多读各种类型的书刊,开拓眼界;特别要多读优秀的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同时,做好读书笔记。
4、勤于动笔,认真地完成习作任务,并坚持每周写周记,主动进行习作练习。
5、勇于竞争,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写作竞赛,主动向各种报刊投稿。
6、谦虚好问,主动向老师请教,争取得到老师,同学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