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和中央集权政体
看到税改的报道才知道,增值税这个中国第一大税种,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是75%对25%,中央拿走了绝大部分。所谓转移支付,就是中央再从75%中,切出一大块,返还给地方,看上去很合理。
搞管理工作的都知道,公司越大,经济越发达,竞争形势越复杂,政府(或公司)的有效管理半径越小。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幅员辽阔的大国,各地发展水平严重不均衡,在经济迅速发展过程中,应该越来越感受到集权政体的不适应。去讨论所谓的邦联制还是联邦制,哪个更适应中国是无谓的,政体改革的唯一出路是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成败的根源在税制,在于地方的财力!
目前的转移支付,成为财税体制的桎梏,既然要返还,何必不少上缴一些,转移支付严重降低了效率,也成为权力寻租的沃土。邦国同志有过五个不搞的表述,引得自由派人士议论纷纷。在我看来,五个不搞无可厚非。普选,代议制,四项基本原则,一党专政或多党,军队国家化,都没有税制重要,五个不搞即便全搞了,也未必能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地方自治呢,只要在目前村级民主的基础上,再往上走两小步就可以达到。
地方自治,对目前的政治体制而言,挑战也是巨大的。各地的政府管理水平落差巨大,沿海有的地方政府已经有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萌芽,在西部大部分不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仍然普遍存在颟顸、低效、腐败的现象。
史学界人士总说解不开中国社会2000年来每隔200年必定改朝换代这个规律的谜团,原因就在于中央集权的传统,新的集权政府建立,总要经历从繁荣到灭亡的轮回。集权的弊端不断积累到200年左右的时间,必定大到可以摧毁该集权政体的程度。然后经过战乱孕育出新的集权政体来替代,所有财产文明打破了重来,由此生生不息,循环往复。中国从没有过200年以上的家族,因为旧的家族和财富随着前朝灭亡而消失了。
地方自治的政治形态,和儒家传统又是严重对立的。如果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努力,真的能够实现地方自治的理想,那才是真的开创了数千年未有之格局。上任总书记退下时,应该做了宏大的政治交代和政治安排,难道真的能引导我们走向中共一党领导的地方自治这个终极目标么?地方自治的目标,比宪政,比多党制更宏大更现实,更让人憧憬。
话说回转移支付,现在的中央政府是计划时代的遗物,朱政府将冶金部煤炭部纺织部等冗余部委基本消灭。剩下的都是较难啃的骨头,发改委、能源部、建设部对于经济建设,没有太多实际作用,历经十年发展,又愈发做大,尾大不掉。75%的税收中,有多少耗费在相关部委开办费用上。裁减政府,等于砍断自己左膀右臂。我对于改革前景是乐观的,对于改革的过程,则是悲观的。尤其要走向地方自治的终局,开创千年来从未有的新局面,需要比小平比普京更加强悍的人物和手段。
75%中的绝大部分,应该用在医疗、社保、教育和军队开支,但是现在有多少用在这些上面了?教改、医改无不以失败告终,发改委应该合并以上两个部门,发改委啃一啃硬骨头,不要搞什么宏观调控,监督好教改医改,造富大众,我们谁也不愿意送自己的孩子留洋念高中,没办法的办法。
有人说,地方政府这十年,靠25%的分税不也挺好的么。其实,地方政府这10年的费用全都靠卖地维持,卖地是一次性的吃掉了祖宗的基业,而且剥夺了农民的利益,不是长久之计。中国要走向长久的昌盛,需要地方自治。地方拥有立法权,财政权,甚至人事权。
作者为酒圈网创始人 宓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