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温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实施细则
2012年07月13日 09:11:56来源:温州日报
正如夏日骄阳的火热温度,外界对温州近期在“公”字头上频频动作的关注热度也持续升温。温州日报于7月5日发出有关公务接待改革实施细则的报道后,人民日报、新华社、华尔街日报等多家媒体也相继报道,网络论坛、微博等新媒体上纷纷热议。
今年以来,温州先是在市级机关公车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紧接着,就公务接待改革发布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这边才动了‘车子’,那边又动‘餐桌子’”,有赞誉声称,这正符合温州一直以来敢于创新的改革精神。
然而,改革向来与质疑声相伴而生。对于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的《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中提出“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制度刷卡消费,实行一次一结算”等具体的规定,也有人提出种种疑问。
7月11日上午,市纪委召集市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度透析此番公务接待改革推出的背景和具体做法,并对各界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作出说明。
为什么这么多红头文件还很难管住一张嘴?
公务接待问题沉疴已久。据报道,中国每年公款出国、公车和公务接待的“三公”经费达数千亿元,公务接待是其中重要组成。用公款大肆吃喝现象普遍,老百姓深恶痛绝。
如今公务接待问题再度成为焦点话题,不仅因为这次“温州探索”触动了各界热切期盼改革的心情,更基于中央在“三公”问题上传出新信号的大背景。
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前不久,国务院又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把“三公经费”管理纳入立法层面。
事实上,公务接待问题每一次“浮出水面”,都伴随着相关的红头文件,或高层领导的重要讲话。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汪慧平是《实施细则》的起草人之一,据他了解,新中国成立至今,从中央到地方都屡下文件禁止铺张浪费,从一定程度上遏制公款吃喝。
为什么这么多红头文件还很难管住一张嘴?
“改革要得实效,可操作性是前提。此次公务接待制度重在具体,可操作性强。”市纪委副书记郑瀚道出公务接待改革的路径所在。以往的文件通常只提出原则性要求,并没有对禁令进行细化、量化,在实际操作中,给继续铺张浪费留下了可钻空子的空间。时间一久,空子越钻越大,文件丧失威力,改革也就悄然销声。
从这个意义上讲,文件规定得越细致,就越难以钻空子,也越有利于刹一刹公务接待的歪风陋习。为此,温州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尤其注重对症下药,尽可能详尽地划定公务接待边界。
有网民将这份《实施细则》称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规定”。“这既是对国务院《机关事务》等有关‘三公消费’管理条例精神的延续、细化和完善,更是对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郑瀚说,温州推行“三严四禁”的初衷在此。此外,推行这场改革,也旨在转变官场风气和观念,进一步推进防腐倡廉建设走向纵深。
如何理解“60元”“不食鱼翅”等详规――
在“严”与“细”中显现温州推行改革之诚意
自《实施细则》出台以来,最受争议的莫过于“60元工作餐标准”和“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鱼翅”、“不得提供茅台”等详细禁令。
什么是“60元工作餐标准”?《实施细则》提出,“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该条严规的关键词首先是“市域范围”。这将工作餐制度的实施范围圈定在温州市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同级单位之间。须特别说明的是,在“三严四禁”中,凡有关工作餐制度的内容均适用于“市域范围”,其他严规或禁令则对市内、市外都适用。
另一个关键词是“工作餐”。执行该条严规实际上就禁止了“同城接待”,即市域范围内各单位间公款宴请。如,市农业局到某县农业局调研,若确需就餐,就一律安排工作餐,不得“摆桌子”搞宴请,每人每餐费用要控制在60元之内。反之,某县农业局到市农业局所在地就餐,亦照此执行。
“60元”标准从何而来?市财政局行政处处长邵秀珍说,这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估算得出的,从实际操作经验来看,一桌9到10人的工作餐费用通常在500到600元,平均每人60元已足够。
有人提出,既是在食堂就餐,五六块钱的快餐已经吃得不错,以60元为上限岂不过于浪费?对此,市纪委常委林战骁解释道,“60元”就餐上限是在综合考虑全市各地情况后提出的,一些地方的基层单位不设有食堂,需要外出就餐,以温州的餐饮消费水平,把每人每餐的消费额度设为60元以内基本合理,不过于浪费,也不至于买不了单。
据悉,昨天中午,市行政管理中心食堂已率先执行工作餐制度,试营运“公务接待自助餐食堂”,每人每餐控制在50元以内。
“三严四禁”中另一个最受关注的规定是“禁止超规格接待”。《实施细则》提出,“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规格,不得食用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及其他高档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各类进口酒以及高档香烟”。
“不吃鱼翅可以吃燕窝,不喝茅台可以喝拉菲”,一些人认为即便如此细化,依然有漏洞可钻。对此,汪慧平说,这些具体菜名、酒名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选出的当地最具代表性的高档菜肴或烟酒,既然不可能在一份文件中列尽所有禁用的菜肴或烟酒,不如直接点明什么不能吃、什么不能喝,建立一个参照系,其他未列入文件的菜肴或烟酒是否禁用可以比照衡量。
“‘三严四禁’创新在‘三严’,重申在‘四禁’。而无论‘严’还是‘细’,都发自我市推进公务接待改革的诚意。众所周知,越细致的改革就是越锋利的‘刀’,刺痛的利益多,承受的压力大。”温州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吴玉宗说,“温州敢于把公务接待改革细化至具体金额、具体菜名,一方面说明市委市政府在推动公务接待改革上有着非一般的决心和胆魄,一方面也对改革的推行与坚持提出更高要求。希望这座素以改革排头兵著称的城市,能用一步一个脚印的探索,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公务接待改革投石问路。”
细则严规之后,如何避免变成“画饼充饥”――
推进改革要有刚性“硬杠杠”,也要循序渐进
没有执行力,改革将沦为一纸空文,预想的目的也将变成“画饼充饥”。因此,《实施细则》在公务卡消费制度、公示报告制度、违规追责等方面进一步划出刚性“硬杠杠”,力促改革落实到位。
“公务卡消费制度是近几年财政系统为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而推出的一项制度。”邵秀珍介绍,这项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务接待项目,凡有POS机的消费场所均可使用公务卡。但考虑到目前POS机的推广程度,该条禁令暂为“尽量推行”,同时,各有关部门将着力推广公务卡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为什么采取“一次一结算,不得签单、赊账”?邵秀珍说,以往采取的是一月一次、两月一次等时间间隔较长的结算方式,即便单次消费过高,仍可用“化整为零”的办法来掩盖。“一次一结算,不得签单、赊账”,意在堵上这个漏洞。
此外,用公务卡结账,电子账目在消费当场就能列出,并在银行相关系统里留下支付记录。结合《实施细则》中的公示报告制度,每笔账目都将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对于一些网友提出“网上公示为什么只限于局域网”的疑问。郑瀚说:“改革要破旧立新,需要用‘硬杠杠’强势推进。但改革亦如逆水行舟,要循序渐进地完善,而不是疾风骤雨地一步到位。局域网公示只是‘试水’,向全社会公布是今后的大势所趋,温州正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除公示外,市纪委、市财政局还在上周公布了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已接到一些群众来电举报,并及时制止了2起违规行为。
据了解,8月10日,市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的公务接待消费情况开展第一轮检查,此后不定期进行,督促“三严四禁”落实。在检查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实施细则》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以往的文件在追责方面通常规定得比较原则,温州这次改革中对一次违规、两次违规、多次违规分别列出具体惩戒措施,更有力度,更具可操作性。”汪慧平说,今后要加强监督检查,整合利用各种监督资源,发动公务接待参与者、干部群众、媒体等多方面共同参与,合力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公务接待消费铺张浪费的核心问题是财政预算弹性大。”邵秀珍说,今后还将在加强源头监管上下功夫,进一步研究公务接待改革与财政预算的对接,力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