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户供货商对账确认书模版
清户供货商对账确认书
合同编号: 供货商编号: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采购合同》,合同号 ,现双方就该合同项下账目核对及结算事宜,双方基于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确认书确认的债权债务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对该期间之前的债权债务无异议。
二、甲方在未扣除本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前应付乙方的货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同意甲方在应付乙方货款中扣除包括 (但不限于) :ⅰ 《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全部应收款项人民币(大写) 元和 ⅱ 《补充协议》未明确约定或者超出《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全部扣款人民币(大写) 元。
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扣除以上双方确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外, 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人民币(大写) 元或确认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
四、确认上述应付款后,发生顾客退货及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顾客赔偿款,乙方同意甲方将货物退给乙方,同时应从上述应付款中扣除退货及赔偿金额,或者将退货及赔偿金额添加至乙方应付甲方款项中。
五、本确认书所依据的相关财务数据为甲方系统自动生成,乙方认可甲方系统数据的真实性。
六、本协议签署180天内,如发生客户退货,甲、乙双方对客户退货金额对账以确认最终应付款项。本协议签署180天后,乙方按最终对账确认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经双方确认的应付款项,如乙方应付货款不足以抵扣时,乙方应在签订本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开具相应负数发票并退还货款。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之表示,经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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