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申请书
房 地产 转让 申请 书
房地产转让申请
---房地产管理局:
我们诚意申请转让房地产,并遵照国家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政策,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项税、费,特此申请并声明:
1、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2、如因隐瞒事实,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我们自行承担,与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无关。
卖方
申请人(签章):
买方
年 月 日
房 产 转 让 合 同
甲方(出卖人): 立合同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产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镇(乡) 街 号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系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营业用房 平方米,生产用房 平方米,办公用房 平方米,专业用房 平方米,特殊用房
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转让的房产已做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的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并于二O 一 年 月 日
前 次付清给甲方,付款方式: 。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二O 一 年 月 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并承诺与乙方共同到资中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协助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相关手续。
五、甲乙双方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双方各自(由 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承诺上述房屋在转让时未出租(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定金的支付与返还
2、违约责任的承担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资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资中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时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