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篡改的爱情剧
我不常照镜子,因为鼻子太大。换句话说,我长得丑。一次系里有个小型聚会,主持人给大家出了一个谜语:朱砂和鲁瓜,打一电影名,奖品是一瓶可乐。结果三十六位参加聚会的同学,包括我,有三十五位猜到了《美女和野兽》。只有朱砂猜错了,她的答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后来,这件事被评为系里年度最搞笑的事件之一。 朱砂绝对属于美女。她青春活泼,是学校舞蹈队的台柱子,常常在晚会上扮白天鹅或者美丽的公主。奇怪的是,她常常会把我拉到台上一起表演。当然,多数情况下,我会披一身破布,扮成一棵树或一块石头,傻呵呵地一站半天。 这不,这次她又拉上了我,因为她要在毕业联欢会上表演《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片断,她演朱丽叶,要我演罗密欧。我说不行,我已经习惯了跑龙套,当不成主角,再说系里那么多帅哥你不找,为啥偏偏找我?她横我一眼,说:“难道要我去找大龙?” 大龙与我同住一间宿舍,人长得高大英俊,举止优雅,谈吐幽默,从大一开始就围着朱砂团团转。这种好事怎能便宜了他?不行,还是我演! 没想到,第一次排演就出事了。朱砂想把这部戏篡改一下,要演成21世纪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她说这样才有市场。于是我们开始合计,让罗密欧与朱丽叶在北海公园见面,可见面的背景是什么呢?朱砂说一棵树,我说一块石雕,最后双方折中:一块雕成树形的石头。整整一个晚上,四个小时,我们俩就干了这么点事。我敢说,如果用“天才”来形容朱砂的表演才华,那么只能用“弱智”来形容她构思故事的能力。但我们不急,反正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可第二天早晨发生的意外,严重干扰了排演进度。我收到一封信,信是从门缝里塞进来的,大龙高声朗诵的声音把我从睡梦中吵醒:“鲁瓜,我暗恋你已有三年。三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注视你。你的鼻子就是我生命的支柱……”我没有让大龙继续念下去,跳下床,抢走了这封不知谁塞给我的情书。别以为这封情书是朱砂写给我的,我还没有这个福气,我与她,只不过合演一出让我难受的现代戏而已。 晚上,我又被朱砂拖去排练。一见面,朱砂就急切地问我:“听说你今天早上收到一封情书?”我说是的,这很正常,事实上我是大鼻子情圣。 朱砂兴奋了,马上把戏放到一边,开始帮我分析写这封信的可能人选。只用了五分钟,朱砂就确定了目标,而且有条有理,逻辑严密。 朱砂说:“可能有四个人给你写这封情书,小兰、细苗、黛子、戚芳,其中,又以细苗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我常常看到她在操场边默默地注视你打篮球,眼光里流露出来的全是痴迷。”接着是大段的理性分析。结果,听完她的分析,连我都觉得,写这封情书的人必是细苗。我敢说,如果用“弱智”来形容朱砂构思故事水平的话,那么,完全可以用“天才”来形容她分析事物的能力。 以后的时间里,我每隔几天就会收到一封情书。虽然内容大同小异,但语言一封比一封火辣,到最后,连大龙都会一边朗诵,一边脸红。朱砂的分析也一次比一次客观,最终把对象坚决地锁定为细苗。 我曾经和大龙估量过细苗的三围,最后不得不放弃。因为她身高一米五五,体重七十五公斤,从上到下一样粗,但她的功课很好,文章也写得棒。用朱砂的话说,细苗如果能和鲁瓜谈恋爱,那真是绝配。她的话里绝对没有醋意,幸灾乐祸的成分倒更大一些。 已经过了二十天,我们却只排了一分多钟的戏,剩下的时间,全被朱砂的客观分析所消耗。朱砂在帮我分析谁是情书作者这个问题上,表现出不屈不挠的顽强毅力和乐此不疲的高昂情绪。她常常一个人自言自语:“这个家伙,怎么写情书不留名呢?” 我说:“也许她只是想在毕业前把心里话说出来,免得后悔终身。” 朱砂说:“假如这个人真的是细苗,你怎么办?” 我说:“爱呗。” 朱砂横我一眼,喊:“开始排演!” …… 快毕业了,大家忙着照相、送礼物、诉衷肠、找工作,只有我和朱砂,每天跑到体操馆里,排演那个狗屁《罗密欧与朱丽叶》。 现在已经排到第七分钟了,剧情大抵是这样:罗密欧与朱丽叶在公园一见钟情。那时罗密欧正失业,朱丽叶却是一家大财团老总的千金,于是,朱丽叶想让罗密欧去她父亲的公司上班,但是,罗密欧却拒绝了朱丽叶的好意,他说他要去当兵,保家卫国。然后,朱丽叶把嘴凑到罗密欧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罗密欧立刻眉开眼笑表示同意,两个人手拉手地走了。 我忍不住作呕吐状,大呼:“真俗!这样篡改名著,会遭报应的。” 朱砂白我一眼,满不在乎。我又问:“那朱丽叶到底说了什么呢?” 朱砂再白我一眼:“我怎么知道?这不正在想吗?” 我像被闪电击中的枯木,差点倒下。这哪里是小品,完全是一场闹剧! 情书仍然被源源不断地塞进宿舍,到后来,连大龙都失去朗诵的兴趣,但那上面仍然没有署名,这事搞得我很郁闷。尽管朱砂断定写情书的人就是细苗,但毕竟只是猜想,我决定找细苗当面问问,朱砂让我等小品演完再去。 戏终于开演了,但我们十分钟的节目,只排了七分钟,再往下,就是空白。我问朱砂怎么办,她拍拍我肩膀,说:“不管了!现场发挥,想到什么说什么呗!”盯着朱砂,我脱出而出:“你真大胆,女中豪杰也!” 灯光打开,一切按部就班地演。按照剧本,朱砂饰演的朱丽叶让我去她父亲的公司上班,我说:“不!我要保家卫国,我要去当兵!”这时,朱砂马上把嘴巴凑到我耳边。我知道这只是做个样子,但这一次,她却说话了,而且说得飞快,我听得一清二楚。 她说:“你要是敢跟那个给你写情书的人约会我就杀了你,我也暗恋你这个大鼻子多年,你为什么没看出来?这个小品是我早就策划好的,就是为了让自己鼓足勇气向你表白,并且要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向你表白,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你说你爱我,你说呀你说呀!” 按照剧情的发展,我只得大声说:“好,太好了,我同意!”事实上,我真的这么做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圈套。如果你认为朱砂在构思剧情方面可以用“弱智”来形容的话,那么,你就是弱智了,事实上,她简直是个天才。 毕业后,我们一起留在了这个海滨小城,成为最幸福的恋人。一次在公园,我对朱砂说:“其实我也早就暗恋你了,那些情书都是我自己写的,我想,假如我不激你一下,我们可能从此错过。”我说的都是实话―――事实上,我也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