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内容
02-18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内容
1、必须坚持正常生产作业,合理确定产量质量,不准违规超产。
2、必须坚持文明作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不准盲目蛮干。
3、必须坚持遵章守纪作业,规程措施落实到位,不准违章违纪。
4、必须坚持车间主任(书记)值班、班长带班制度,发挥好基层管理人员模范作用,不准违章指挥。
5、必须坚持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准流于形式。
6、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作业场所各方面安全事项,不准交叉作业。
7、必须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准入“三确认”符合要求,不准冒险作业。
8、必须坚持安全培训学习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三意识”和安全技能“三能力”合格,不准无证上岗。
9、必须坚持安全诚信制度,一诺千金、说到做到,不准弄虚作假。
10、必须坚持职工自保互保联保制度,努力做到“三不伤害”,不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附件:相关名词注解
1、安全准入“三确认”:班前检查确认、班中排查确认、班后复查确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安全素质“三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制意识。
3、安全技能“三能力”: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职工自救互救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4、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