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管理"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
“农机管理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省农机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全省农机化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总抓手,抓好“农机管理行政程序年”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农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建设农机化强省、实现强机富农新跨越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各级农机部门领导干部通过局务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农机化法律法规。通过农机化信息网站、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农机化法律法规,为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农机化法律法规创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农机化法律法规作为农机管理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机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凡未经培训或虽
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
(二)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有效期管理、“三统一”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程序、证据规则和案卷制度,加强农机牌证管理、安全检验、维修网点管理、培训机构管理和农机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层级监督,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在落实好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发„2011‟56号)、•关于印发†行政裁决法律文书文本‡的通知‣(鲁府法发„2011‟57号)和•关于印发†行政调解法律文书文本‡的通知‣(鲁府法发„2011‟58号)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
(四)认真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加强对农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把行政强制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对农机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
害赔偿的权利。
(五)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设施装备建设。更加重视对行政程序的审查,做到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并重,依法纠正违反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
三、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省局印发活动工作方案,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各市农机部门、省局各有关处站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局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6月中旬-10月)。各市农机部门、省局各有关处站按照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各市农机部门、省局各有关处站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以书面形式报省局,省局汇总后报省政府法制办。
四、工作要求
开展 “农机管理行政程序年”活动,是全省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农机化法律法规,推进农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市农机部门、省局各有关处站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高明飞局长任组长,侯英忠、韩永平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
事处、计财处、管理处、科技处、监理站、鉴定站、修配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市农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市农机部门、省局各有关处站要建立健全责任制,保证活动经费,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搞好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省局“农机管理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省局各有关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等。检查采取自查、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赋分、现场打分,考核后形成报告,将考核结果报省法制办,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全省“农机管理行政程序年”活动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全省“农机管理行政程序年”活动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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