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光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发布
张XX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接受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张XX妻子吕K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被告张XX的代理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告方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身份信息证明,这涉及到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以及赔偿项目和数额的确定
本案有5个原告,只有张F在案卷中显示系受害人的亲属,其他原告都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身份信息证明。尤其是第五原告邹R和第六原告刘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所以两原告要求支付抚养费缺少相应的证据证明,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两原告没有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是否与原告具有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无法证明;第二,两原告没有提供未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据,而这也正是支持抚养费得重要因素;第三,两原告没有提供身份信息证明,无法查明两原告的真实年龄,因为这两个原告的年龄涉及抚养费的计算,所以对本案的事实有重要影响;第四,两原告没有提供自己子女情况
证明,他们到底有几个抚养人,这一证明对抚养费得计算也是有影响的。基于以上理由,如果原告方不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请求法庭驳回原告对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二、对原告各项诉讼请求的意见
被告对原告的第一项关于死亡赔偿金、第二项关于丧葬费的诉讼请求没有意见;第三项关于抚养费基于上述理由要求驳回;第四项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方认为原告的要求过高,而且,本案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是有过错的,所以,请求法院在降低的基础上酌定;第五项关于医疗费被告方要求原告提供相应单据,按照实际单据确定;第六项关于交通费和住宿费原告没有提供任何发票单据,被告不予认可;第七项关于护理费主张过高,受害人只是住院三天即死亡,所以,请求法院按照实际情况判决;第八项没有诉讼费用,被告无异议。
三、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所以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受害人明知是超载的车辆,也明知不戴安全头盔会有危险,还继续乘坐,使其头部撞伤导致的死亡。受害人的过错与其死亡结果的发生有着重要的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责任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是法律性质不同的两个概念,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是行政责任,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民事责任,两种性质不同的责任是不能混淆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就没有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实行的是过错责任,有过错即有责任。本案中被害人是有过错的,而且其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在总的民事赔偿里面要将被害人的责任予以折抵。
四、本案中的责任主体有四方,肇事车辆是有购买过交通强制险的,所以,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限额内先全额赔偿,保险赔偿未足的部分由被告张XX、张W、以及被害人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五、被告张XX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已经为原告方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以及丧葬费等相关费用,共计XXXX 元,刚才提交的证据已经证明,所以,在最后确定被告张XX所应该承担的赔偿额中,应当将此部分金额予以扣除。
此致
XXXXXXX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田进春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