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购买.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购买、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用品领用的范围
(一) 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二) 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等。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信笺纸。
第二条 购买制度
(一) 市局(公司)办公室为机关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单位。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二) 大宗大额(1000元以上)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事先要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交由办公室采购。
(三) 采购办公用品时,至少两人共同采购,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第三条 保管制度
(一) 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确定专人管理,负责办
公用品的领取、发放。
(二) 管理人员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必须建立入库、出库、库存物品明细账。
(三) 管理人员须每月将入库、库存、出库物品进行对账,做到帐物对口、帐实相符。
(四) 管理人员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库存物品防潮、防蛀、防火、防止失盗、损毁,确保物品的安全。
第四条 领用制度
(一)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时,应由指定人员填制“办公用品领用单”,由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发放。
(二) 对消耗性办公用品要节俭使用,用多少领多少;领取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台历架、文件夹等)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物品以旧换新。
附:1.《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
2.《办公用品领用单》 、
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
申请部门:
办公用品领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