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副总经理岗位---职位说明书
审计部副总经理岗位
工作职责 工作内容 履职法规依据 分值 考核标准
内部审计
协助部门总经理 制定公司年度内 部审计计划, 每季 度制定本季度审 计安排; 协助组织 审计人员培训; 根 据监管要求的变 化调整审计工作 制度; 做好各项审 计报告。
法律、法规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目标是, 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 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 价值。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三十五条: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应按 季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提交 包括履职情况、审计发现和建议等内容的审计工作报告。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三十六条: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在审 计事项结束后,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送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 据、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对象反馈意见等内容的项目审计报告。 公司制度 《审计工作管理规定》《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九条 审计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审计计划,起草编制《内审工作 年度计划表》,部署审计工作,并于年初 2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局; (二)根据上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初制定本季度审计安排,编制《季 度审计工作计划表》,并于季初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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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年初或季度未 能及时制定审计计划 的,扣 0.5;审计计划 未能完成的扣 1 分; 2、 监管要求变化时 未能及时对审计工作制 度做出相应调整的,扣 1 分; 3、 没有组织审计人 员培训的扣 1 分,若组 织培训但培训效果较差 的扣 0.5 分; 4、 未能严格执行审 计报告制度或报告不完 全的,扣 1 分。 以上各项扣分合计 最高不超过 4 分,无负 分。
工作职责
工作内容
履职法规依据
分值
考核标准
内部审计
定期审计: 组织内 审人员每半年公 司全面业务内部 审计、 每季度理财 业务与自有业务 分离情况审计、 每 月结束或终止业 务审计;
法律、法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财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六、理财公司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稽核监督部门,对公司所有业务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稽核,对公司自营业务和理财业务分离情况按季进行稽核,对终 止或结束的业务要在一个月内进行稽核, 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进行稽 核,并
将稽核情况按季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事项主要包括: (一)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及合规部门工作情况。 (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三)风险状况及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行和管理维护的情况。 (五)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与风险相关的资本评估系统情况。 (七)机构运营绩效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 公司制度 《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九条审计部主要职责 (三)定期开展专项审计,按要求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调 整审计安排,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审计。 (四)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公司经营活动、操作风险及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评 价,保证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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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能按要求进行 各项定期审计的,本项 不得分; 2、 定期审计项目有 遗漏的或者没能及时开 展审计的,除半年审计 外其它每项各扣 1 分, 半年审计扣 2 分; 3、 未能按要求执行审计 程序或者审计内容有遗 漏的,每遗漏一项,扣 0.5 分,最高扣 3 分。
工作职责
工作内容
履职法规依据
分值
考核标准
法律、法规 《理财公司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第二款理财公司对拟离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公司制度 《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九条 审计部主要职责 (五)对符合公司离任审计管理规定的人员开展离任审计。 (六)对执行轮岗、强制休假的重要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审计。 内部审计 5
专项审计: 根据公 司工作需求, 开展 有针对性的业务 专项审计
1、 未能按要求进行 专项审计的,扣 3 分, 审计不及时或审计内容 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的 扣 1 分; 2、 未能按要求对需 审计的离任人员进行审 计的,扣 3 分,审计不 及时或者审计内容不全 面的扣 1 分。
公司制度 《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九条 审计部主要职责 履行审计监督职 (七)独立、客观的审计项目做出评价,发表审计意见,并将审计过程和结果形 能, 持续关注审计 成书面报告,按要求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并在审计项目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报 问题的纠正, 确保 送监管局。 审计目标的实现。 (八)审计部有责任督促部门总经理组织人员对审计问题进行落实整改,保证内 部审计的持续性;并在适当时间实施后续审计,以确认相关部门采取了有效地纠正行 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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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对审计问题持 续跟踪关注,督促相关 部室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的酌情扣 1-2 分,审计 履职和行为无效的的扣 3 分。
工作职责
工作内容
法律、法规 协助外部中介机 构对公司内部控 制、 财务等方面进 行审计。 公司制度
履职法规依据
分值
考核标准
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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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供有效配合 的,扣 1 分。
《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九条 审计主要职责 (九)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法律、法规 《理财公司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定期或者不定 配合中国银监会、 期对理财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理财公司提供由具有良好资质 当地监管局现场、 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非现场检查需求。 理财公司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 财务等报表 和资料,并如实介绍有关业务情况。 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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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能协调相关部 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 造成不良后果的,本项 不得分; 2、 不能按照监管部 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