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规定
电气检修分场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规定
批准:
审核:
编写: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
2017年01月03日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规定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标准技术档案文件集管理制度。
1、职责
1.1 标准实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计量标准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 计量标准项目负责人和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负责各自计量标准技术文件的编制、起草、审核、报批工作。
2、标准实验室的计量标准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计量标准技术档案必须按标准项目分类整改,装订成册归档,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3、下列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存档管理:
文件集应当包含如下18个文件: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4)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5)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6)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7)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8)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9) 计量标准履历书;
10)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11)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12) 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1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14)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15) 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16) 标准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16.1) 标准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16.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6.3)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16.4) 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16.5)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16.6)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6.7) 故障报告管理制度;
16.8)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7) 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18)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4、档案的查询
4.1 公司有关部门或外来人员需借阅质量档案时,须经标准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查询手续。
4.2 对外提供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必须经标准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5、 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6、新建计量标准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各类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比对、计量标准期间核查的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