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及其分配
第十四章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及其分配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国民经济的两种核算体系及比较,掌握国民收入的分配方式,了解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比例问题,理解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保证。
本章重点:
1、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其指标。
2、增加国民收入的途径。
3、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的必要性和途径。
4、社会主义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关系。
5、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本章难点:
1、国民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较。
2、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的比较。
3、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
4、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
5、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国民经济核算与国民收入
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其基本指标
宏观经济分析的对象是国民经济活动整体,要分析国民经济活动整体首先就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简称国民核算(national accounting),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的系统描述。国民经济核算历时300多年,曾存在着两种国民经济核算方法,亦称两大核算体系。一种叫做物质产品平衡体系(The 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简称为MPS体系,我国和原苏联、东欧等十几个社会主义国家曾采用该体系,因此又称东方体系。这个体系的总量指标有社会总产值(TPS)、国民收入(NIM)等。另一种叫做国民账户体系(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简称为SNA体系,西方国家普遍采用这套体系,因此又
称西方体系。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采用该体系。这个体系的总量指标有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生产净值(NNP)、国民收入(NIS)等。这两种核算体系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不一样,各自适应于不同的经济条件,核算的范围、内容、方法也不相同。不但名称不同的指标(如MPS的社会总产值和SNA的国民生产总值),而且名称相同的指标(如两大体系的国民收入),反映的经济内容也不同,不能直接对比。如果进行比较,必须经过适当的调整和换算。
㈠ 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及其基本指标
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是适应国家高度集中计划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社会再生产理论,它将整个国民经济分成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只有生产性劳动者的劳动才能创造使用价值、价值和剩余价值,才能创造国民收入。非生产性劳动者的劳动不创造使用价值、价值和国民收入,他们的收入是生产性的劳动者创造和转让的,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这—体系中最基本的核算指标是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
1、社会总产品
社会总产品指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由物质生产部门所生产出来的物质产品〔包括生产性劳务〕的总和。社会总产品可以从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两方面考察。从实物形态考察,社会总产品就是当年生产的全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和;从价值形态考察,即为社会总产值。
2、社会总产值
社会总产值是社会总产品的货币表现,是在一定时期物质生产部门所生产的物质产品(包括生产性劳务)价值的总和。社会总产值指标表明,只有物质生产部门才生产产品,提供产值。物质生产部门包括工矿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中的货运部分和商业中为生产提供服务的包装、保管、储运部分,除此之外其他一切国民经济部门都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社会总产值就是五个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总产值之和。
社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运输业总产值+商业总产值
其中工业总产值是指所有工矿企业的产值之和,农业总产值是各种农副产品价值之和,建筑业总产值是指所有建筑安装企业所完成的建筑安装工作量的货币收入之和,运输业总产值是各种运输业货币收入之和,商业总产值是所有商业
企业商品卖价与买价差额之和。
社会总产值从其构成看,包括生产物质产品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和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两部分。转移价值又由固定资产折旧即固定资本磨损部分转移到产品中去的价值和中间消耗即转移到产品中去的原材料、燃料等中间产品的价值两项组成,新增价值包括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产品价值,而剩余产品价值在初次分配中又可分解为利息租金与利润,社会总产值的构成则为:
社会总产值=转移价值+新增价值
=中间消耗+折旧+工资+利息租金+利润
社会总产值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总量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产出,但是社会总产值指标明显存在着三个问题:一是包含了很多重复计算的产值。受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受经济组织形式变化的影响很大。社会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高,经济组织越多,重复计算就越多,生产规模夸大的成分就越大。例如一种产品生产由两个阶段变为三个阶段,就要多一次重复计算;经济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如由一个组织分成多个组织,一个大企业分成多个小企业,就会相应增加重复计算,社会总产值也就因此而相应增加,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社会的物质产品并没有任何增加。
表1反映的是在小麦、面粉、面包分别由三家企业生产时,中间消耗和社会总产值的情况,表2反映的是在小麦、面粉、面包分别由两家企业生产(面粉和面包集中于一家企业)时,中间消耗和社会总产值的情况,表3反映的是在小麦、面粉、面包由一家企业生产时,中间消耗和社会总产值的情况。表1、表2、表3的情况清楚地显示,小企业合并成大企业,会使社会总产值减少(70—50—
40),而大企业分解成小企业,则会使社会总产值增加(40+50→70),但是对社会最终产值(始终为35)与社会净产值(始终为17)没有影响。
表1 小麦、面粉、面包分别由三家企业生产时的中间消耗和社会总产值
表2 小麦、面粉、面包分别由两家企业生产时的中间消耗和社会总产值
表3 小麦、面粉、面包由一家企业生产时的中间消耗和社会总产值
二是它不能真实地反映不同时期物质生产的增长情况。由于社会总产值包括生产资料的全部转移价值,所以转移价值越大,社会总产值越大;转移价值越小,社会总产值越小。一个时期社会总产值超过另一个时期,并不能表明产品数量或者实际的生产成果就一定超过另一个时期,因为这完全可能是转移价值超过另一个时期所致。
不同时期物质生产情况与社会生产总值
三是它不能正确和准确地反映经济效益。由于社会总产值包括转移价值,在产量和社会净产值没有任何增长,甚至在产量和社会净产值下降的情况下,社会总产值都会出现增长,因此使用社会总产值指标不能正确和准确地反映经济效益。
不同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生产总值
四是衡量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将五大部门之外的其他社会部门的生产性劳务计算在内。而在实际中,除了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之外,还有其他许多部门是在为物质产品的生产提供产前、产后甚至产中服务的。这些服务活动也是生产性的,也能使产品价值得到增加。例如,科技咨询与服务、地质普查、金融服务、城市公用事业等许多活动是为生产提供服务或者能使产品价值增加,把它们排除在外,难以客观地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尤其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所谓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整个社会生产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它们却被排除在社会总产值统计范围之外,应该说并不能正确反映国民经济活动的规模。
3、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社会净产值)是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各物质生产部门所创造的新价值的总和。它是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已消耗的生产资料后所剩下的那部分社会总产品,即全部消费资料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这是从实物形态上看;从价值上看,它是劳动者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总和,用公式表示为v+m,即工资和剩余产品价值。剩余产品价值在初次分配中又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利息、
租金和利润。因此,
国民收入(社会净产值)=工资+利息租金+利润
=社会总产值—中间消耗—折旧
从这一点上讲,国民收入指标不包含社会总产值中重复计算的部分,其数量的增减能够真正反映出一国物质生产部门经济实力的增减和经济效益的变化。但是如同社会总产值指标一样,国民收入指标衡量范围过于狭窄,同样没有将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之外的其他社会部门的生产性劳务计算在内,因而无法完全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国民收入也不能反映物质产品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因为它和社会总产值一样也是根据生产量,而不是根据销售量来计算的。
㈡ 国民经济账户体系及其基本指标
国民经济账户体系的理论基础是西方经济理论,其基本思想是:第一,要素价值论,即承认生产中的各种稀缺性要素(土地、劳动、资本)均可以创造价值和国民收入,并且按照各自贡献率参与分配;第二,劳务价值论,即不仅承认有形的物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全部无形的劳务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像教育、医疗、法律、旅游和各种服务业,甚至政府官员、军队警察的活动、宗教的活动也创造价值。
这一体系中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的总量指标,主要有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净值。
1、国民生产总值(GNP)
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国民经济各部门所生产的全部社会最终产品和劳务总量的货币表现。
把握国民生产总值的内涵,需要注意下列几点:
⑴ 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时限通常为一年。凡是当年生产的商品和劳务,都应纳入它的计算范围;凡是往年生产的商品,即使转到当年来出售,也不能列入当年的国民生产总值。
⑵ 国民生产总值只计算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而不包括各种中间产品消耗的价值。因此,其价值构成为:
国民生产总值=折旧+新增价值
=折旧+工资+剩余产品价值
=折旧+工资+利息租金+利润
⑶ 国民生产总值是根据国民原则来计算产值的,只要是本国居民生产的都要列入国民生产总值,至于在哪生产,成果到哪里去,都不加以考虑,能够真正反映一国国民的生产水平,但与国家贸易脱节。
⑷ 国民生产总值是以货币为计量尺度,必然受到价格因素影响,生产同样的产品,当年价格高,则国民生产总值高,当年价格低,则国民生产总值低。因此必须剔除价格因素,以便真实反映当年的国民经济活动水平。
⑸ 国民生产总值存在着估算成分,如家务劳动收入、居住自有房屋的租金收入等都是估算出来的。由于估算数值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高估、低估的情况,这样统计出来的国民生产总值就会出现要么夸大、要么低估的结果,并且由于家务劳动收入、居住自有房屋的租金收入等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的市场程度的高度密切相关,估算标准的确定比较困难,这样势必影响国民生产总值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国内生产总值(GDP)
国内生产总值是扣除了国外要素净收入后的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是按国土原则进行统计,即不论本国居民还是外国居民,凡是通过在本国范围内的财产和劳务所获得的收入都计算在内,至于什么人生产,归谁所有,并不考虑。但不包括本国居民利用在国外的财产和劳务所获得的收入。
国民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相互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本国居民来自国外的财产和劳务收入-支付给外国居民的财产和劳务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国外净要素收入
(“国外净要素收入”指本国投在国外的财产和劳务的收入与外国投在本国的财产和劳务的收入差额)
⑴ 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即国外净要素收入>0,则该国是要素净输出国,如果不考虑劳动要素,则意味着该国是资本净输出国。
⑵ 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即国外净要素收入<0,则该国是要素净输入国,如果不考虑劳动要素,则意味着该国是资本净输入国。
3、国民生产净值(NNP)
国民生产净值是指国民生产总值扣除固定资产耗费(即折旧)后的社会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国民生产净值=国民生产总值—折旧。它是全社会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之和,反映了一定时期内整个国民经济新创造的物质产品和劳务的规模。其内涵相当于MPS中的国民收入,即它们都是指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但国民生产净值的计算范围大于MPS中的国民收入。因为MPS中的国民收入只限于物质生产部门中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而SNA体系中的国民生产净值即包括物质生产部门中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又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中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
应该说明的是,国内生产总值指标主要是从生产角度考察一国经济领土上本国和外国居民的经济活动规模和水平,而国民生产总值指标则主要是从收入角度考察一国居民在国内和国外的全部收入状况,二者考察的出发点是不同的。
㈢ MPS指标体系与SNA指标体系的比较
前面我们分别说明了MPS和SNA衡量国民生产活动的指标的含义、作用与缺陷,分别说明了MPS和SNA中不同的指标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对这两套指标体系进行简要的比较。
1、MPS指标体系与SNA指标体系的差异
(1) 理论依据不同。前面已经说明,不再赘述。
(2) 衡量范围不同。MPS指标体系与SNA指标体系理论依据的不同造成了两套指标体系衡量范围的不同(参见图表)。MPS的衡量范围仅限于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被排除在统计范围之外。由此来看,采用MPS的指标体系衡量国民生产活动的总水平是极不全面的,而且无法对国民经济产业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的分析,这是MPS指标体系最大的缺陷。尤其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工业化国家,非物质生产部门消耗的资源、提供的产品(劳务)已经超过物质生产部门,显然,采用MPS指标体系已经无法反映国民生产活动的整体水平。SNA指标体系的衡量范围是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既包括物质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因此它可以对国民生产活动的总水平进行全面的衡量,便于对国民经济产业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的分析,它不会受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这是SNA指标体系最大的优势。
(3) 两者所反映的福利水平存在着差异。在MPS指标体系中,人均国民收
入是反映居民福利水平的最具综合性和最合适的指标,但是由于它的衡量范围仅仅限于物质生产部门,因此并没有全面地反映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居民的福利水平。由于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服务(如电影电视广播业、出版业、教育部门等提供的服务)对于满足和提高居民的福利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用人均国民收入反映居民福利水平不仅存在着根本的缺陷,而且会低估居民福利水平。在SNA指标体系中,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净值和人均国内生产净值都可以用来衡量居民福利水平。由于SNA指标体系的衡量范围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因此能够相当全面地反映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居民的福利水平,如果统计本身不出现错漏的话,并不会低估居民福利水平。在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居民的福利水平方面,SNA指标体系要优于MPS指标体系。
(4) 基于衡量范围的差异,两套指标体系的量存在着差别,无法进行直接比较。其间的区别可用以下表格说明:
物质生产部门与非物质生产部门产品(劳务)的价值构成
依据序号,可列出下列等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指标间的差别:
社会总产值=(1)+(2)+(3)+(4)+(5)
社会净产值(国民收入)=(3)+(4)+(5)
国民生产总值=(2)+(3)+(4)+(5)+(6)+(7)+(8)+(9)
国民生产净值=(3)+(4)+(5)+(6)+(7)+(8)
从价值形式来看,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的价值构成是相同的,但是具体的量不同;国内生产净值与国民生产净值的价值构成也是相同的,不过具体的量也存在差别。它们之间量的差别已在前面说明。
从上表看,MPS中的社会总产值、社会净产值(国民收入)是表格左边相应各栏量的合计,而SNA体系中的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净值是表格左边和右边相应各栏量的合计,因此无法对它们进行直接的比较。
2、MPS指标体系与SNA指标体系的共同点
MPS指标体系与SNA指标体系的差异是明显的,不过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共同点。两者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
(1) 两者都旨在反映国民生产水平。无论是MPS的指标体系,还是SNA的指标体系,都是为了计算和统计生产水平,虽然这些指标本身可以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统计,它们也可以运用于不同的用途,但计算和统计这些指标本身的目的是要对生产水平进行衡量。
(2) 两者都可以运用生产法进行统计,也可以运用支出法(使用法)和收入法进行统计,同一指标按照不同方法统计出来的数值都应该是相等的。
(3) 两者都只能反映产出水平,而没有反映获得产出所耗费的代价,也不能准确地反映居民福利的真实变化。例如生产过程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生产过程给居民带来的疾病等损失,无论是MPS的指标体系,还是SNA的指标体系,都无法反映出来,这是两者共同的缺陷。
二、增加国民收入的途径
国民收入是反映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综合经济实力的经济指标。 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民收入的增长,主要有三个途径:
㈠ 增加投入到物质产品生产和劳务生产中的劳动量。所投劳动量的多少是决定国民收入的基本因素之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国民收入的数量无沦在使用价值量上还是价值量上都同投入到生产中的劳动量成正比。投入的劳动量越大,一般来讲国民收入的总量也就越多,反之越少。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在劳动生产率还不十分高的情况下重视劳动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向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发展,对推动我国国民收入的增长有重要意义。但是一定时期的劳动投入量要受客观物质技术条件的制约,即投入到生产中的活劳动量是与物化劳动量即生产资料的数量之间应该有一定比例。超过由一定技术水平决定的比例,就会产生人浮于事的现象,它不仅达不到增加国民收入的效果,而且还会直接导致国民收入量的减少。此外,通过增加劳动量来增加国民收入量
并不能增加人均国民收入量,所以靠单纯增加劳动量来增加国民收入量,有一定的局限性。
㈡ 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是指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效率。它可以用单位时间所生产的某种使用价值的数量来表示,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来表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使劳动创造出来的使用价值量增加,从而使国民收入的实物量相应增加。因此,劳动生产率越高,一个国家按实物量计算的国民收入增长就越快,从而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收入增长也就越快。在知识经济社会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更是国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要素,因而也是保证国民收入增长的根本途径。
㈢ 减少生产资料的消耗。生产资料的消耗水平,也是决定国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因为生产资料耗费量与国民收入量之间存在着一种此长彼消的关系,生产资料的消耗越节省,单位产品中消耗的生产资料越少,使用同样多的生产资料就可以生产更多的产品和创造更多的国民收入。因此在同样数量的社会使用价值总和中,生产资料耗费越少,国民收入所占的比重就越大。所以,降低生产资料耗费,包括固定资产消耗、原材料消耗及能源消耗等,是增加国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二节 国民收入的分配
一、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㈠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内涵
国民收入从创造出来到最终使用,其间要经过复杂的分配过程。
国民收入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生产领域内进行的分配。经过初次分配所形成的收入叫“原始收入”,经过再分配所形成的收入,叫“派生收入”或“最终收入”。
㈡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
国有经济初次分配:国有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2)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3)以工资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
集体经济初次分配:城镇集体经济初次分配:城镇集体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财政,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2)以合作基金形式上缴集资单位,形成统一支配的集体收入;
(3)以企业基金形式留给企业;(4)以工资形式分配给职工,形成职工个人收入。
农村集体经济的初次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由于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以,要以承包农户为单位进行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承包农户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发解为四部分:(1)以农业税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2)以公积金、公益金形式留给集体,用于扩大再生产和集体福利;
(3)以管理费形式提留给乡村政权组织;(4)以个人收入形式留归农户。
个体经济的初次分配: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两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2)税后利润全部形成个体劳动者的个人收入。
私营经济的初次分配:私营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2)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3)以企业主收入形式归企业主支配。
“三资企业”的初次分配:“三资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除按注册投资比例分一部分给外方投资者外,其余部分的分配与一般企业相似,分别以税金、企业基金、工资形式,形成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劳动者个人收入。
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含义:以初次分配形成的三种基本原始收入作为前提条件和出发点,国民收入还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
㈠ 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原因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之所以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第一、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获得了原始收入,而非物质生产部门要获得收入,必须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解决。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派生收入”,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安全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国民经济比例协调发展的需要。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它们的发展速度、生产增长规模、技术结构等互不相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比例不协调现象和薄弱环节。同时,各物质生产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份额,往往同它们各自的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不相一致。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宏观调控的全局出发,有计划地将国家集中的纯收入,通过于分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调节使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
第三、建立社会保证基金的需要。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证基金,以及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基金,除企业、个人负担外,有一部分也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保证基金来解决,这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建立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为了应付各种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些临时性的应急需要。
㈡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
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
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
三、社会主义的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按其最终用途来看,是用于积累和消费两个方面,形成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
㈠ 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内涵
积累基金是国民收入中用作追加的生产资金部分,它的物质形式是一年内新增加的生产资料总量。消费基金是国民收入中,用来满足劳动者个人消费及社会消费的那部分资金,它的物质形式是一年内用于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的消费资料总和。
㈡ 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构成与用途
社会主义的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构成和用途列表如下:
社会主义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既统一又存在矛盾。
统一性:由于社会主义积累主要是用于扩大再生产,代表劳动人民的长远利益,而社会主义消费直接用于人民生活,代表劳动人民个人的当前利益,二者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劳动人民的利益,两者是统一的。
矛盾性:在一定时期国民收入的既定总额中,如果积累基金的比重过大,就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正常提高;反之,如果消费基金比重过大,又会影响生产发展速度。社会主义积累和消费的这种矛盾,实际上反映了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之间的矛盾,以及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矛盾,这是在劳动者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所以,社会主义积累和消费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社会主义国家能够通过宏观经济调控来正确处理和解决。
㈣ 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原则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总的说来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具体说来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在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都要有所增长,使积累基金能够保证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消费基金能够保证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两者要有机地相互结合,不应片面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否则,不是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就是妨碍人民积极性的发挥,损害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和当前利益。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看,在具体安排积累和消费、生产与生活的关系时,应当先安排好人民的生活,再安排扩大再生产。
第二,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必须和国民收入的物质构成相适应。积累基金的安排必须与生产资料的数量相适应,消费基金的安排必须与生活资料的数量相适应。如果积累基金安排过多,就会造成生产资料供应不足,影响一行生产;反之,安排过少,就会造成生产资料积压,影响扩大再生产。如果消费基金安排过多,就会造成消费资料供应不足,甚至引起物价上涨;反之,安排过少,就会造成消费资料积压,影响人民生活改善。
第三,正确安排积累基金内部的生产性积累和非生产性积累的比例。积累基金较多地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的生产性积累是必要的,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扩大再生产,有效地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但非生产性基本建设作为非生产性积累也是必不可少的,也需要相应增加。此外,在生产性积累中,还要正确安排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之间的投资比例,以及农业内部和轻、重工业内部的投资比例。
第四,正确安排消费基金中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的比例。在消费基金总量既定的条件下,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是此长彼消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必须使个人消费基金在整个消费基金中占较大比重,努力增加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社会消费基金不宜增长过快,其中的国家行政管理费用和国防费用应逐渐减少,文教卫生基金和社会保证基金应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增加。
第五,确定合理积累率,讲求积累效益。社会主义现实经济中流行和使用的积累率是积累基金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率。积累率是否合理,对生产的发展和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影响,要在保证最优发展速度和最大限度满足人民需要的条件下,确定最适度的积累率。在此基础上,还要认真讲求积累效益。积累效益是指积累基金经过使用所增加的国民收入,即国民收入的增长额与积累基金的比率。提高积累效益,是指一定数量的积累基金,要取得尽可能多的有用劳动成果。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障的含义和特点
㈠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国家为主体,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为维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利、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减轻社会震荡而建立的一整套保障制度。
㈡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点
1、保障事业社会化
政府普遍承担起社会保障的责任,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对社会保障实行了社会化的组织、规划和管理。
2、保障对象普遍化
例如,德国享受社会保障的人数几乎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法国建立起包括个体劳动者和农业劳动者在内的全民社会保障网;在新加坡280万人当中有200万人成为中央公积金成员,纳入由政府支持的国家社会保障储蓄体系。
3、保障资金基金化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保险税。如果有关税收收入不足以满足支付要求时,由国家用一般财政经费来弥补。
此外,发达国家公共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还是调整分配关系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支出和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相配合,在社会范围内进行收入再分配,保障低收入者的最基本生活水准。
4、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雇主和雇员,实行“三方付款制”。
二、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作用
㈠ 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四项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或社区及政府多方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或遗属,在遭遇工伤、死亡、疾病、年老、失业、生育等风险时,防止收入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举办,带有普遍性、强制性、补偿性等特点。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内容。
2、社会救济,是指对于遭到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失业待业、鳏寡孤独、生老病死、身心障碍等丧失劳动自救能力的,以及低于国家规定最低生活水准的社会成员,国家和社会可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资助。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必须始终认真履行的最起码的社会保障职责。
3、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在居民住宅、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等领域,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资金帮助和优价服务的社会性制度,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一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基本是由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决定的。
4、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如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休和退伍军人及烈属等,为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平而提供的资助和服务,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制度。
社会保险┈┈┈┈┈核心部分
社会福利┈┈┈┈┈最高要求
社会救济┈┈┈┈┈最低要求
㈡ 社会保障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它一旦产生,便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基本功能是保证社会公平和稳定,给每一个社会成员以经济安全,保障其因社会与经济不测造成的伤害得以修复。具体讲:
1、维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利益,使劳动者解除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2、调节社会利益关系,消除分配中带来的消极因素,保持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收入应有的社会公平,解决现代社会必然面临的年老、待业、疾病、工伤等
重大社会问题。
3、维护社会安定,使社会成员通过社会保障体系获得基本生活需要,消除这方面可能产生的不安定因素。
4、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顺利进行。这对我国当前的改革很有现实意义,破产、兼并的国有企业改组阻力很大,一个重要的障碍因素就是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得不到保证。改革要深化,社会要稳定,必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逐渐发展完善起来的。目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雄厚的物质基础之上,为了社会安定,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上要求满足劳动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尤其要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和实现公平目标,并最终保证改革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三、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也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它有利于克服我国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有利于整个社会健康稳定地发展。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确定改革的基本原则。
㈠ 适度原则
适度就是指社会保障的水平要适度,要与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看,福利开支一般占本国政府总支出的1/2到1/3,这样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固然对稳定社会、缓和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消极因素也日渐暴露出来,比如高额的社会保障费用导致了政府财政负担过重,财政赤字不断增加。同时,由于一些保障项目的水平过高,常会导致不工作的人甚至比工作的人福利还高,以至影响了人们劳动的积极性。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国目前仍属低收入国家,但社会保障水平已与中下等收入国家差不多。即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已经偏高。因此,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制时,要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低、人口众多而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基本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
㈡ 合理负担原则
合理负担,就是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凡是享受社会保障权利的人,要同时为社会保障尽义务。不能像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那样,社会保障费用几乎全部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个人则只讲享受权利,不讲尽义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受生产力水平低的制约,另一方面又面临着一系列的压力,比如人口将迅速老化,潜在的失业人口将不断增加,公费医疗的费用日渐膨胀等。面对这些制约和压力,单靠国家和企业来支撑社会保障体系显然是不行的,必须走多方筹资、共同负担的路子。今后社会保险费用应主要依法由个人和企业缴纳,国家只给予少量资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基金仍将主要由国家负担,但同时也重视社会筹资这一途径。
㈢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社会保障从本质上说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因此,发展社会保障事业自然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们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时,就要首先考虑它对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激励作用,要使人们从依赖国家“大锅饭”中解脱出来,以自我保障为主,社会互济互助为补充。只有这样,社会保障才能既激励劳动者勤奋劳动,又实现社会安定;既提高效率,又促进社会公平。
㈣ 城乡有别原则
在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结构、收人多少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农业的现代化还需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此情况下,广大农村在近期尚不具备建立国家统一立法、强制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条件,不能照搬城镇企业的一些做法,而应继续坚持家庭养老、邻里互助等优良传统。在群众生活温饱有余、基层组织力量强的地区,可采取农民自愿和政府组织引导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民养老保险。
㈤ 政事分开、统一管理原则
目前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政、事、企合一和部门之间争办保险等问题。为了保证社会保险金的安全和健康运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时,一定要改变现有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分散管理的格局,形成统一的调控中心。同时要坚持政、事分开原则,即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营运管理分开,执行和监督机构分设。政府管理机构
主要是管政策、管制度、管标准,不得直接参与基金的营运。
根据中共的十五大的要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具体来说,要逐步建立我国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建立城镇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两个基本方面。其中,在城镇,要扩大养老保险范围,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深化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要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在农村,要发展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险;要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简言之,通过对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我国将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能够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权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四、国外社会保障的状况和特点
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社会保障问题,把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来贯彻和实施,并依据本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选择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模式。
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较早,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了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障事业有了很大发展。6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项目日益增多,居民的福利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社会福利同这些国家居民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发生了紧密联系,有相当一部分居民离开了社会福利简直无法生存下去。总的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覆盖面广,社会化程度高,管理制度化、法律化,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和社会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许多发达国家都自称为“福利国家”。不过,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项目过多,标准过高,开支过大,效率下降。由此给经济和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有的国家在财政上已经难以为继,正寻求改革,或是进行调整,控制和削减各种社会福利开支,或是推行社会福利“私有化”,把部分支出转由私人、企业和团体承担。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和社会补助,其中社会保险处于主导地位。国家设社会保险税,投保人按照规定交纳税金以后,在遇到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等情况,失去或部分失去收入来源时,投保人及其家属有权申请,社会保险机构也有义务提供各种形式的津贴,以保持一定的收入水平。这里简单介绍几个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
㈠ 福利型社会保障——英国、北欧的社会保障制度
1、在英国,凡是在工作年龄之内的公民都必须参加国民保险,凡是没有能力参加保险的均享受国民补贴。婴儿、产妇、少儿、失业者、患病者、老年人均享受社会保障。英国的国民保险法规定了薪资等级、自雇等级和无业等级三个层次的保险等级,同一等级内的投保人无论职位高低,收入多少,均需缴纳同等数量的保险费,享受同样数量的保险金。但在保险费外,英国政府还按个人工资的多少征收附加累进保险税,以利于社会公平的目标。英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较为严格,卫生社会保障部负责处理政策性问题并监督下级机构,全国各地保险办事处有近千处,负责收交保险费和发放保险金。
2、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
瑞典的社会保障内容最全,从摇篮到坟墓,几乎无所不包。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它的基本年金制度。每个瑞典公民年满67岁即可领取全额基本年金,年满63岁可以领取年金的94%,而且无需经过收入情况调查,贫富一视同仁。基本年金费用由政府负担55%,资金来源于税收。雇工和雇员不需要缴纳保险税,雇主则要缴纳4.7%的工资税,政府实行累进所得税。这一制度为瑞典公民普遍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但也造成了政府负担过重、社会经济效率受到一定制约、劳动者缺乏积极性等问题。
挪威的社会福利制度核心是它的国民保险计划。其目的是保证人们在生病、妊娠与分娩、失业、年老、丧失工作能力、死亡和失去供养者时能得到补助。内容主要包括卫生保健机构和卫生保健机构以外的保健护理、社会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国民保险计划的现金补贴分短期补贴和长期养老金两大类。短期补贴主要包括疾病补贴、失业补贴、分娩补贴、单亲家庭补贴、帮助失业者再就业进行的职业培训的资助。长期养老金主要包括老年养老金、丧失工作能力养老金、鳏夫与寡妇养老金。另外,长期养老金又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对所有领养老金的人都发给相同的金额,目的是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补充养
老金是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再增发一定金额,目的是使退休者能继续维持相当于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㈡ 保障型社会保障——美国、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众多的私营保险机构及社会组织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保险的商业化程度较高,而且普及面很广。美国政府也积极和直接地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尤其是在消除贫困,为低收入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养老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美国政府根据维持起码生活所必需的最低年收入,规定了各种类型家庭的贫困线标准,由美国劳工部根据物价变动情况逐年调整。凡收入低于标准的家庭可依法领取不同的救济金。此外,对低收入家庭还提供住房补贴、社会援助等扶助措施,以缓和分配矛盾。
日本的社会保险金是由政府财政部门掌握的。有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事故补偿保险、儿童补贴等项目。其中,工伤事故补偿保险完全由雇员承担;儿童补贴由企业主和政府分摊;年金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由受保人和雇主分担。日本的社会保险基金寄存于大藏省资金部,保险基金余额可以用于再投资,变成国家第二预算的财政投资贷款资金。日本的保险待遇相对来说是较低的,退休金约为原工资的三分之一。
㈢ 自助型社会保障——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新兴工业化国家中,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也是很有特色的。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1955年通过立法而正式实施的。按照这一制度的规定,每个雇员都要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实行强制储蓄,雇主要依法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中央公积金局缴纳社会福利基金,全部记入个人名下,专户储存,个人可以用来买房、看病、养老。公积金由国家统一管理,全部存入中央公积金局,公积金的余额大部分依法用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公积金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调自我保障。国际上流行的养老保障,通常是福利型或保险型的,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或保险机构提供养老收入。而新加坡的养老收入是由个人提供,通过强制性的公积金储蓄来实现的。
80年代以后,新加坡政府相继实行了医疗保健计划、教育借款计划和一些社会保险计划,弥补了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不足,使中央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成为一种以自我保障为主、以社会保险为辅的综合性自我保障体系;二是养老保障金额与个人的劳动贡献或劳动报酬紧密相联。公积金与个人工资挂钩,工资高,
公积金多;工资低,公积金少,要获得更多的公积金必须做出更大的劳动贡献,获得更高的报酬。三是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公积金,并把公积金制度作为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调节手段。中央公积金局是管理公积金的专门机构,依据法律严格管理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对拒不缴纳或长期拖交者,公积金局采取法律手段,将当事人传唤到法庭,由法律仲裁解决。政府还通过公积金缴纳比率的提高和降低、公积金储蓄的提取和使用,支持国内建设,抑制消费膨胀,增加社会积累,调节宏观经济的运行。
综上可见,这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各自有其成功之处,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还处在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并从中吸取教训。对上述几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分析比较,可以发现一些基本的规律。(1)根据本国的具体国情建立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盲目照搬别国的方法、政策;
(2)重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两方面的作用,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3)保障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合理分担,避免某一部分负担过重;(4)重视基金管理,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的良性循环机制,为支付社会保障待遇提供坚实安全的资金保证;(5)及时发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的需要。这些基本规律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复习思考题:
1、 物质产品平衡体系与国民经济帐户体系在统计范围上有什么区别?
2、 增加国民收入的途径有哪些?
3、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是怎样分配的?
4、 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如何?怎样正确处理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关系?
5、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6、 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参考书目:
1、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 费梅苹《社会保障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