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隐患排查制度
四川省
华蓥山 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峡南煤矿建设指挥部文件
龙南矿发„2016‟31号
龙门峡南煤矿建设指挥部
关于印发《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及川煤集团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建立矿井瓦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瓦斯隐患排查,消除瓦斯隐患,有效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龙门峡南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龙门峡南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龙门峡南煤矿建设指挥部 2016年2月27日
附件
龙门峡南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及川煤集团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瓦斯隐患排查,扎实做好预防瓦斯事故,从根本上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 矿成立瓦斯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指挥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部门及基层连队负责人。
瓦斯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防科,由通防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由通防科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
工作。
2. 职责
(1)组长职责:为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组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以及安排布置监督考核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
(3)成员职责:对管辖业务范围内隐患的排查、整改验收负管理责
任,并负责组织本专业瓦斯隐患排查或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
(4)各职能部门及连队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申报验收等工作。
(5)通防科为瓦斯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报和督办、验收。
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1. 隐患分级管理
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即个人(各岗位)、班组、连队和矿级隐患排查。个人实行每班作业前排查,主要对照《岗位操作规程》排查现场隐患;班组实行每班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 连队队管和管理人员巡视实行每日排查,主要排查整改各连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 矿实行每周三由通防科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排查,主要排查整改生产系统、区域的隐患。
2. 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1)个人对本岗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作业前对照《岗位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排查现场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当发现隐患无法处理时,必须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只有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作业。
(2)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区域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全面负责,是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者,每班作业前对责任区域内的瓦斯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准人员作业。
(3)连队队长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是本单位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者,队长、书记每天安排队管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科室人员不定期下井排查隐患,将排查的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以D 卡形式及时反馈至安全信息站。
(4)通防科负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瓦斯隐患排查,并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间及复查责任人,实施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5)指挥长、总工程师定期参加瓦斯隐患排查,将排查的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以D 卡形式及时反馈至安全信息站,由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通防科和安监处负责督促整改、验收。
3.隐患验收及销号
由责任连队以书面的形式申报瓦斯隐患验收,通防科根据申报的隐患地点,安排人员入井验收,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
三、瓦斯隐患检查内容
全矿井范围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超限、瓦斯抽采设施、安全监测监控探头、“三专两闭锁”完好状态、局部通风管理、放炮管理以及瓦斯、风流状况等。
四、通风瓦斯隐患的认定
(一) 重大隐患:
(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之外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
五、考核办法
1. 所有隐患的处罚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无文件的按照《广能集团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2.通防科每周按期组织瓦斯隐患排查,未组织的处罚通防科负责人200元/次。
3.各专业、部门、连队必须按时参加,未参加处罚相关责任人200
元/次。
4.对于隐患必须及时按照隐患通知单按期整改,并申报书面整改单,未整改或者未报书面隐患回复单,处罚责任人5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由矿安监处组织追查处理。
5.验收人员要及时入井验收,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照“三违”考核。
6.通防科技术员要及时收集各专业的瓦斯隐患,并汇总,下发各责任连队,未整理或者未下发,处罚分管技术员20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