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模式与管理细则(1)
12-01
合伙经营模式与管理细则
合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共同经营“卡乐意”品牌,提升知名度及影响力,诚信服务,实现销售额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合作细则。
一、 股东构成基本规则
甲、乙双方以 万元的股权,进行入股合作启动:
甲方(王英),出资货币 万元,占投资额的 60% ;
乙方(于海霞),出资货币 万元,占投资额的 40% ;
该合作项目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上海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
二、 经营模式和赢利方式
1、 经营模式:服务于中高端阶层艺术涂料的装饰装修项目;
2、 赢利方式:艺术涂料装饰项目的施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三、 管理组织结构
王英,艺术总监;于海霞,总经理。
四、 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均按双方出资比例分摊计算
1、 前期房租转让费 ¥4 万元;合作期间,房租、水电费、均以实际发生为依据,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3、 办公设备:台式电脑4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1台折旧费共合计 元/年
4
、合作期间,购入材料成本(税金、报关报检费、代理费、检测费等)和申请商标注册的代办费,均以实际发生为依据,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5、薪酬待遇:
均以实际发生为依据,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⑵ 员工社保均以实际发生为依据,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6、其他日常费用清单:
⑴ 外出交通费、购买办公用品、电话费、快递费及公司组织活动的活动费等均以实际发生为依据,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⑵ 支付乙方宿舍房租费、水电费;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⑶ 支付乙方每月往返北京差旅费;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甲方:
2014年
月 日 2014 年月 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