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办理
企业养老保险服务指南事项名称:企业养老保险业务设定依据:《社会保险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 号)、《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 号)工作环节 一、 新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申请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 ,包括城镇 各 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 会团体等,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二)办理材料: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 或成立证件、地税登记证副本 、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地税登记所在地的区 、县 (市 )社会 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科。 (四)办理时间:窗口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 或成立证件、地税登记证副本 、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地 税登记所在地的区 、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 企业科办 理社会 保险 登记 ,填写 《辽宁省 社会 保险登记 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区 、县 (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 科审核后,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并留存相关材2料。 二、参保企业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一) 申请条件: 参保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 合并等依法终止养老保险缴费义务时 ,应自工商营业执照被吊 销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二)办理材料:地税部门出具的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审 批 表》 或 工 商 部 门 出 具 的 《 公 司 变 更 登 记 核 准 通 知 书》等注销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所在区 、县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 险管理分局企业科。 (四)办理时间:窗口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企业持地税部门出具的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审 批 表》 或 工 商 部 门 出 具 的 《 公 司 变 更 登 记 核 准 通 知 书》等注销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的区 、县(市)社会3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科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区 、县 (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 科审核后,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并留存相 关材料。 三、参保企业办理职工增减变动 (一)申请条件: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 ,办理职工 养老保险新参保或统筹内转入 ;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 ,办理 职工养老保险中止或统筹内转出。 (二)办理材料: 1、增加: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录用职工登 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 》原件及复印件 ,使用外埠版 本劳动合同的须经市人社局认定。 2、减少:企业与职工签署的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 明书” 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所在区 、县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4险管理分局企业科。 (四)办理时间:窗口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增加: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 , 持劳动合同 、 《录用职工登记 表》或《录用职工名册 》原件及复印 件(使用外埠版本劳动合同的须经市人社局认定 )到所在 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科办理职工 养老保险新参保或统筹内转入 ,填写《职工增减变动 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减少: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 ,持“解除、终 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 、县(市)社 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科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中止或统 筹 内 转 出 , 填 写 《 职 工 增 减 变 动 表》,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四、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转出5(一)申请条件:与 我市企业中止劳动关系 ,申请将 我市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新就业地或户籍地的企业职工。 (二)办理材料:新劳动合同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所在区 、县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 险管理分局企业科。 (四)办理时间:窗口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1、转移人员持新单位劳动合同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提出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 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科为其出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本人将此凭证送至接收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3 、 接收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到 《 基本养老保险参 保缴费凭证》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 函》,邮寄或以电子方式发回到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6管理局。 系函》后,为转移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并转移资金至接收地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5 、 接收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移手续和资金后 , 为转移人员建立账户,完成转移业务。 五、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转入 (一)申请条件:与 我市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参加养 老保险的企业职工 ,申请将统筹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我市,与 我市养老保险账户进行合并。 (二) 办理材料: 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 办理地点: 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企业处。 (四)办理时间:窗口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1 、 企业经办员或转移人员持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到市社会养老和74、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收到《接续联工伤保险管理局企业处办理跨统筹转入手续。 2、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企业处审核 , 按文件 规定符合接收条件的 ,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 系 函 》, 邮 寄 或 以 电 子 方 式 发 给 转 出 地 养 老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3、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到 《接续联系函 》 后,办理转移手续。 4、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收到转移手续和资金 后,为转移人员合并账户,完成转移业务。 六、加入外国国籍人员一次性支付 (一)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的 ,经本人书面 申请,可以终止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办理材料:带有“IMMIGRANT”(移民)字样 的因私护照签证复印件或居住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移民手续 (须 经翻译部门译为中文 )、 委托办理的委托协议书及职工本8人、法定委托领取人身份证 、职工本人或法定委托领取人 的沈阳市工商银行结算存折 (卡及开户单)原件及复印件 。 如有个体缴费需另提供 :原始缴费收据 (自行缴费的)、沈 阳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扣缴费凭证 (银行代扣的)、 “4050”相关证明材料 (4050 人员)。 (三)办理地点:所在区 、县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 险管理分局企业科。 (四)办理时间:窗口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的 , 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 ,携带材料到所在的区 、县(市)社会养老 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科办理在职出国定居人员 一 次性支 付。 2、区 、县 (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 科审核后,受理 一次性支付业务 ,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9付审批表》,单位或参保人员需签字确认。 七、实帐期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付 (一)申请条件:实账期养老保险缴费重复,需要办理退付 的企业职工。 (二)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本人开具的工行结算存折 (卡 )及银行卡 开户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所在区 、县 (市 )社会养老和工伤保 险管理分局企业科。 (四)办理时间:窗口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1、企业或参保人员携带材料到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 管理局企业处办理实帐期重复缴费退付。 2、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企业处审核后 ,受理 退付业务,打印 《养老缴费退付审批表》,单位或参保人10员需签字确认。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