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管理考核办法(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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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HZD-57-SC13
节水管理考核办法
2002-00-00发布 2002-00-00实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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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节水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电厂的节约用水管理,以降低生产成
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十五”节水规划》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厂的节水工作是节约资源和能源的一项重要工作。节水的主要任务是采用先进技术,降低水
的消耗量并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各电厂应将此项工作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全过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选用节水型的工艺、设备和器具,并实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三同时”即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四到位”即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第三条 各电厂应制定本厂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档案,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
第四条 废水综合治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保工作方针。提高循环冷却水
浓缩倍率是关键,合理安排排灰用水是前提,工业水、生活水的回收是基础,加强水务管理是重要保证。坚持防治污染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减少废水排放量,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电厂)和委托公司管理的电厂(以下称“电厂”)。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公司的节水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第二级为公司所属的各电厂。公司的节水管理工作
在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 (一)分管节水工作的副总经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水资源利用的法规及有关节水管理制度和规定; 2. 负责公司的节水管理工作;
3. 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召开接水管理会议,研究制定公司的节水工作规划,认真听取对节水工作的意见。
(二)公司安全及生产部是节水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 1
HZD-57-SC13 1. 贯彻国家有关水资源利用及节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电力工业节水的方针、政策、
规章、制度和标准,落实节水专项资金;
2. 起草公司节水规划和目标,经公司批准后,监督实施; 3. 审批分公司(电厂)节水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三)公司安全及生产部节水专(兼)职工程师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力公司节水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各项规定及文件精神; 2.掌握全公司节水工作现状,监督、检查和推动节水工作,促进全公司节水管理水平的提高; 3.负责分解制定全公司的节水管理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4.负责全公司节水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按时上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 5.宣传有关节水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广节水科研成果。
第七条 电厂要配备节水专(兼)职人员,在分管节水管理工作的副厂长(总工)的领导下,进行电厂
的节水管理工作。
(一)分管节水工作的副厂长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水资源利用的法规及有关节水管理制度和规定; 2.负责全厂的节水管理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
3.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节水管理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节水工作规划,认真听取对节水工作的
意见。
(二)电厂节水管理专(兼)职工程师的职责:
1.在分管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和省有关水资源利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节水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本厂节水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本厂节水工作及监督节水设施的运行情况;
4.负责对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由于管理不严造成的水资源浪费; 5.参与各项节水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6.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按时上报各项节水报表的工作。
第三章 电厂节水管理
第八条 电厂应加强水务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各类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的重复利用工作,减少各类废水
的外排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耗水指标。
第九条 电厂的热力系统、废水处理及回收利用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工业水系统、自备水
系统等设施属节水设施,应纳入节水管理范畴。
第十条 根据季节变化和机组起停与负荷变化情况,在充分保证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及时调整
循环冷却水量和工业冷却水量,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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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做好机组热力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热力系统泄漏量以减少机组补水。 第十二条 具备条件的电厂应采取措施,使冲灰(渣)水重复利用,实现灰水闭式循环,化学废水处理
达标后要实现“零排放”,冲灰或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 扩大干灰收集量和综合利用量,减少冲灰用水量。
第十四条 有自备水厂的电厂应努力减少系统泄漏量,合理调度全厂的自来水用量,杜绝浪费现象的发
生。
第十五条 定期进行全厂水平衡测试及各水系统水质分析,并建立测试档案,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节水
目标,制定相应的节水改造方案。
第十六条 绘制水系统图,制定各用户的用水定额,实行目标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加强对生产用水和非生产用水的计量与管理,健全水的计量,合理控制用水范围和供水区域。 第十八条 加强节水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
第四章 节水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十九条 电厂节水设施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条 热力系统设备无泄漏的考核
一、二次汽水系统的管道、阀门、各热交换器、受热面;凝水系统的管道、阀门、各热交换器、
受热面、水泵及疏水管道、扩容器;给水系统的管道、阀门、各热交换器、给水泵等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泄漏点应小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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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D-57-SC13 第二十一条 废水回收处理设备的投用率考核
化学废水处理系统、油污水处理系统、煤污水处理系统及冲灰、渣水回收利用系统等各设备的
投用率为100%。
第二十二条 机组凝汽器冷却循环水系统、各种冷却水系统的设备可靠性的考核
凝汽器冷却循环水泵,循环水管道及其联络系统,发电机冷却系统的管道、水泵,机组冷却水
系统的管道、水泵。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应运行可靠,发电机冷却水系统泄漏点为0,机组其它冷却水系统泄漏点≤1点/机组。
第二十三条 工业水系统的设备可靠性考核
工业水管道、阀门、水泵运行可靠,工业水系统泄漏点为0。 第二十四条 节水管理制度的考核
节水设备台帐记录齐全;节水设备大、小修计划和检修情况记录齐全;节水设备运行情况、故
障分析和消缺记录齐全。
第五章 节水统计、总结及考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实行节水统计季报制度,电厂的节水季度报表由专人负责完成后通过OA 及电子邮件
或传真方式按时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节水有关报表的报送时间
每季度的下月10日前上报上季度的环保季报表,每年元月20日前上报上年度的节水年度报表。 第二十七条 电厂进行年度节水工作总结,对本年度节水目标计划、管理进行总结,并于下年度1月
20日前报公司安全及生产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年对电厂节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指标排序,对在节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
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节水工作不积极或节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电厂可根据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安全及生产部负责。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于 年 月第一次发布施行,于 年 月第一次修订,于2000年6月最后一
次修订。此前公布的有关本办法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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