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律是再生产平衡模型的理论依据
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再生产平衡模型的理论依据
杨斌林
(宁夏扶贫开发办公室 750001)
一、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我见
关于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界争论不休。在这里,我根据马克思关于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几处论述,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⒈鲁滨逊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93~94页,马克思讲了鲁滨逊的故事。“不管他生来怎样简朴,它终究要满足各种需要,因而要从事各种有用劳动,如做工具,制家具,养羊驼,捕鱼,打猎等等。„„需要本身迫使他精确地分配自己执行各种职能的时间”。
我们帮鲁滨逊把时间分配一下,见下表:
鲁滨逊的时间分配表
这张表是一目了然的。单位劳动时间就是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把总劳动时间11小时分配为做工具2小时、制家具2小时、养羊驼3小时、捕鱼1小时、打猎3小时,就是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时间。两种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后者是由需要决定的。
⒉织麻布者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126页,马克思谈了织麻布者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真是不幸,世上竟有许多织麻布者。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第一种——方括号里的内容均为引者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耗费过多的劳动时间。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2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其结果就像每一个织[麻]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即个别劳动时间],都超过了[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
在这里,我们看出:在社会总需要当中,对麻布的需要是有一定数量的。从而,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用于生产麻布的时间也应该有一定数量。如果麻布生产的数量恰好等于需要的数量,那么,麻布就能按正常价格(价值),比方说每码2先令销售;反之,就只能按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销售。
⒊织棉布者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资本论》第三卷第717页,马克思谈到了织棉布者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棉织品按比例来说生产过多了,虽然在这个
棉织品总产品中只体现了一定条件下为生产这个总产品所必要的[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总的来说,这个特殊部门消耗的[第二种]社会劳动已经过多;就是说,产品的一部分已经没有用处。因此,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第二种]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按比例计算出来的]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
在这里,我们看出: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必要”是针对价值(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而言的,比如织一码棉布,社会平均花费2小时,而某个织棉布者却花费了3小时,多出来的1小时就是“不必要”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针对使用价值(社会需要)而言的,比如社会需要5码棉布,而却生产了8码棉布,多出来的3码棉布就是“不必要”的。
⒋自由人联合体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95~96页,马克思谈了自由人联合体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他们生产的产品不是商品],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产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一方面],劳动时间的社会有计划的分配,调解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算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劳动时间的双重作用。一方面,作为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调节各种劳动职能时间的比例同各种需要的比例相适应。另一方面,作为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中所占的份额。
⒌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首要的经济规律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马克思把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称作首要的经济规律。“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的意义。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正像单个人的情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正像单个人[比如像鲁滨逊]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第一种]时间的节约,以及[第二种]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1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 ,第120页。
在这里,“时间的节约”就是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就是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
⒍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律是不能取消的
在《马克思致路·库格曼》的信中,马克思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有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68页)。
⒎某一特殊领域的商品按其价值出卖的条件
“正如商品按其价值出卖的条件是商品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对于资本的某一整个生产领域来说,这种条件就是,这个特殊领域所花费的只是社会总劳动时间中的必要部分,只是为满足社会需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第595页)。
二、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再生产平衡模型的理论依据 再生产平衡模型参见《当代经济研究》1998年第6期上的《关于再生产平衡表的研究》一文。 建立模型是以“双向比例”为基础的。纵向比例是各个生产者分别对各种产品的需求(购买、消费)比例,横向比例是各种产品分配(销售)给各个需求者的比例。纵向比
例与横向比例要相适应。横向比例实际上就是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的比例。因此,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再生产平衡模型的理论基础。
假设A 、B 、C 、D 、E 五个人组成一个社会。他们之间有社会分工。A 专门作工具,B 专门制家具,C 专门养羊驼,D 专门捕鱼,E 专门打猎。虽然每个人的生产是单一的,但需求却是多样的。同鲁滨逊一样,他们五个人的需求比例均为工具2小时、家具2小时、羊驼3小时、鱼1小时、猎物3小时。不同的是,鲁滨逊是自给自足,而他们五个人却存在商品交换。设五个人的总劳动时间是55小时,分配给五个人的时间比例为X1:X2:X3:X4:X5,建立再生产平衡模型。
模型是一个五元一次方程组,但却有六个方程。 2X 1+2X2+2X3+2X4+2X5=11X1 ① 2X 1+2X2+2X3+2X4+2X5=11X2 ② 3X 1+3X2+3X3+3X4+3X5=11X3 ③ X 1+ X2+ X3+ X4+ X5=11X4 ④ 3X 1+3X2+3X3+3X4+3X5=11X1 ⑤ 11X 1+11X2+11X3+11X4+11X5=55 ⑥
按照瓦尔拉定理,①——⑤式中必有一个是多余的,去掉任意一个多余的方程,联立⑥式,解方程得:X 1=10/10, X2=10/11, X 3=15/11, X4=5/11, X5=15/11。将这组解代入再生产平衡模型,得再生产平衡表。
从表中的计算结果来看,总劳动时间55小时中,做工具需要10
小时、制家具需要10小时、养羊驼需要15小时、捕鱼需要5小时、打猎需要15小时,这样才能符合社会的全部需要。按照前面的假定,五个人有专门的分工。现在看来,还需调剂一下,使每个人都劳动11小时。A 做工具10小时,还有1小时需作其他的工作;B 制家具10小时,还有1小时需作其他的工作;C 养羊驼最多只能11小时,但需要却是15小时,因此尚需从其他人那里补充4小时;D 捕鱼5小时,还有6小时需作其他工作;E 打猎最多只能11小时,而需要却是15小时,尚需从其他人那里补充4小时。
有了再生产平衡模型,可以计算出社会对各种产品的需求(购买)比例以及各种产品的分配(销售)比例和生产比例。这就从定量分析上解决了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难题。计算出了这些比例,就为调整产业结构,有效配置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
再生产平衡模型
再生产平衡表
——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