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五大关系(1)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喻中
摘要:法治中国建设涉及法学内外,因而有必要超越单一的学科界线,从相互联系的认识论角度来理解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的理性展开,应当重点考虑五大关系,即法治建设与中国建设的关系、普适法治与具体法治的关系、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关系、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关系以及传统资源与外来资源的关系。同时,要有效地把握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这五大关系,还要注意学术智慧不同于实践智慧,要看到法治中国建设主要是一个实践问题,法治中国要在实践过程中逐渐臻于完善,实践才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动力。
关键词:法治中国;五大关系;学术智慧;实践智慧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14)07-0074-07
法治中国建设是当前及未来的重要课题。无论是官方文件还是学术论著,都对这个主题进行了反反复复的论述。从相互联系的认识论出发,笔者认为,要理性地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还需要认真地处理多个方面的关系。通过比较与提炼,可以发现,法治建设与中国建设的关系、普适法治与具体法治的关系、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关系、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关系以及传统资源与外来资源的关系,是法治中国建设应当重点考虑的基本关系。处理好这五大关系有助于法治中国建设更加顺利地展开,亦有助于对法治中国建设形成更加全面的、更加立体的认知。
一、法治建设与中国建设的关系
这并不是一个虚假的关系,而是一个真实的关系。应当看到,法治中国建设既是法治建设,但同时也是中国建设或国家建设。那么,法治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关系是什么?站在法学、法律、法治的专业立场上,容易过分凸显法治的价值与意义。法治建设当然极其重要,中国宪法规定了要依法治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可以说是法学理论的生命线,是法律人的核心追求;但是,如果从中国建设或国家建设的角度来看,法治建设就只是国家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国家建设的一个维度。那么,应该怎么看待法治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关系呢?
国家建设需要从各个方面展开。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一个世界体系中的国家,首先要有强大的军事。在中国古代,在“华夏—蛮夷”的格局中,军事是否强大虽然也很重要,但并不是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譬如,赵宋王朝的军事就比较弱,以朱熹为代表的思想文化照样很发达,社会生活也比较繁荣,《清明上河图》就是那个时代社会生活繁荣的写照。传统中国王朝的灭亡大多不是由于外国军事力量的入侵,而是人民的造反。但是,在现代的国际格局中,军事实力对于国家建设的意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军事实力决定了一个国家在世界体系中的真实地位。一个国家所拥有话语权的多少、在全球资源分配中能够占据的份额,从根本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因此,国家建设首先是军事建设。军事建设当然需要法律与法治,因为军事建设也需要规则,需要在规则之下有序展开。但是,军事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是:法治建设应当服务于军事建设。无论是军事领域的法治建设,还是军事法律对于军事行为的治理,都应当服务于强军这一目标。传统中国盛行的“兵刑同义”,关于“兵刑同义”,《国语·鲁语·上》的说法是:“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在当代中国当然不足为训,但军事法治建设以强军作为目标却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国家建设的第二个支撑点是经济建设。即使是军事建设,也离不开经济实力的支撑。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就难以为继。因此,强大的经济实力是国家建设的另一个核心内容。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强大的经济既包括生产、也包括交易。至于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多年来,法学理论界已有很多的论证,主导性的观点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1]。尽管这样的说法不够细致,但法治说到底是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在经济与法治之间,经济建设是目的,法治是手段。法治服务于经济的基本方式就是提供规则并让规则得到有效的执行,让生产和交易持续地、有序地展开。
对于军事与经济作为国家建设的重心,早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所认知。法家学派对“耕战”的奖励,就是对于军事与经济的奖励。法家学派重视法律的价值,强调“以法治国”[2],法家“法治”的具体指向就是“耕战”,就是要为国家的军事与经济服务。当然,那个时代的军事与经济都相对简单,无论是军事能力的提升,还是经济实力的增长,主要都依赖于人力的投入。但是,即使是这样,通过“法治”奖励“耕战”的秦国依然在列国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战国时代的第一强国。
今日的世界体系已经不同于两千年前的列国体系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是:国家建设除了军事与经济,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那就是科技。在冷兵器时代,军事实力跟科技没有太大的关系,但在当代,军事实力主要依靠科技实力来支撑、来体现。有没有战略性武器、信息能力的高低,对于军事实力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同样,经济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科技建设问题。科学技术为什么是第一生产力?原因就在于:经济的竞争已经转化为科技的竞争,无论是生产还是交易,科技含量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最近几百年来,为什么西方领先于中国,就是因为西方率先发生了工业革命、科学革命,在现代科技方面已经走在了中国的前面。因此,国家建设的第三个核心任务就是科技建设。就科技与法治的关系来看,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样需要法治、法律的保障。
如果把军事、经济、科技看作国家建设的物质层面,那么,国家建设还有一个精神性的层面,即主要体现在文化教育领域,或者说是精神文明领域。从历史经验来看,秦王朝的短暂溃败就体现在文化建设的落后上。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建设不能不重视文化教育事业。当今世界,一流的国家无不有一流的文化教育。高水平的大学与研究机构是文化强国的集中体现。而且文化建设还是塑造优秀国民的根本渠道,有什么样的国民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国家建设依赖于国民,国民的塑造则取决于文化教育。所以,百年大计,树人为本。从文化教育与法律、法治的关系来看,同样是法律、法治服务于文化教育。
在军事、经济、科技、文化之外,国家建设当然还包括其他方面的内容,但是,这四个方面是国家建设的核心。法治与国家的军事、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的关系主要是,前者服务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手段、工具。这就是法治建设与中国建设或国家建设的关系。那么,相对于国家建设来说,法治建设有没有独立的价值与意义呢?当然也有。譬如,法治可以成为一种文化财富、精神财富,成为文化、精神的一个因子,但是归根结底,法治建设是为国家建设服务的,这是主线,是无法扭转的。
[责任编辑:蒋正翔]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共6页